陈小菜看到沈池,道:“回来了啊?”
沈池的父亲前几天到了忌日,沈池和沈阿婆回了乡下扫墓。
沈池点了点头,道:“对,没在乡下多留几天啊!”
“没什么好留的。”沈池皱了皱眉头道。
沈池这次回乡下,不少人都逮着沈池问他的近况,还有不少人跟沈池说,陆程玉考中了秀才的事情。
有人跟沈池说,陆程玉考中了秀才,是有大出息的了,这陆林心气不要太高了,这会回来走动一下,这将来陆程玉要是发达了,说不定还能带挈陆林一把,说到底,血浓于水,毕竟是堂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呢。
沈池将在乡下听到的话,告诉了陈小菜。
陈小菜黑着脸,道:“这谁出的馊主意啊还跟陆家走动一下在陈小菜看来,陆程玉就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这家伙为了自己的前程,可以任由家里人把堂弟入赘掉,让二房绝户,还可以让家里把他的妺妺嫁给一个鳏夫,这样的人能是什么好东西,指望他带挈家里人,这不是做梦吗?
沈池摇了摇头,道:“陆程玉在乡下可风光了。”
一个秀才而已,又不是举人老爷。
陈小菜前两年,请了个老童生来教他和沈池读书习字,之后,字学的差不多了,就自己买了书来研习,见识早不是村人可比,对读书人也没多少敬畏之心了,沈池自然也是一样。
第104章 鸡蛋吃腻了
汤氏找到陆林的商行的时候,陆林正在看店。
元宝骑在一个摇摇马上,在店中玩耍。
这几年,陆林的店铺之中,推岀了一些少儿玩具,这摇摇马就是其中一种,这小孩子坐在摇摇马之上,可以前后摇动。
这几年,店中陆陆续续推出了好几款小玩具,一些玩具刚出来的时候,这里的人也不知道怎么玩,这时候,元宝就成了形象代言人。
元宝对于各种玩具的玩法如数家珍,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在前世手机、平板大行其道的年代,摇摇马自然不算什么,不过,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陆林弄出了摇摇马之后,不少疼爱小孩的员外,都愿意给自家的小孩子买一个。
陆林研究出各种玩具之后,最高兴的当属陈小麦了。
小麦对各种玩具都非常感兴趣,尤其是各种婴儿玩具,小麦最喜欢的就是元宝的玩具,陆林为了研究玩具,做出了各种试验品,都堆在了元宝的房间里。
虽然喜欢玩具,小麦却不会跟元宝抢玩具,等元宝睡着之后,小麦会偷偷跑去拿元宝的玩具玩。
汤氏看了一眼元宝,元宝穿着一身好看青色的衣服,衣服上缝了好几个口袋,口袋之中装满了零食。
元宝胖乎乎的胳膊上,带着两个银镯子,脖子上还挂着一个银锁片,脸蛋胖乎乎的。
汤氏看着元宝这一身的行头,心中酸溜溜的,她家的丫头,瘦瘦小小的,和眼前的小鬼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要说起来,她家的丫头还稍微大一些。
汤氏酸了一阵,又想不过一个小双儿而已,居然给宠成了这样,也不怕宠过头,折了这小子的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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