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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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心于某种癖好的人是幸福的(2)

“世间很少人能听到这么优美的琴声……”

他抬起头,微笑着对她说。

“超级垃圾,疯子,白痴,傻瓜……”

“骂人应该有创意一些。骂些好听的。”

他继续抚弄琴键,琴声就这样弥漫在房间。现在只有他俩一起分享这些琴声,这个秘室隔音效果很好,外面的人根本就听不到。

“超级垃圾,疯子,白痴,傻瓜……”

“继续,我喜欢你骂人的声音,比我的琴声更优美……”

然后他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是莫飞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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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说:“莫飞给我打电话。”

崔盈说:“你这白痴……”

王中维笑了笑,走到窗子的另一边,去听莫飞的电话。莫飞在电话里说他变成了一个狼人。然后他一边看着崔盈,一边含着笑意和莫飞说话。

他看见崔盈整个人陷入了愤怒中,还在破口大骂他是疯子白痴……他喜欢她骂他。只要每天看见她,他就会感到一种快乐。在某种角度上,他觉得自己比莫飞更爱崔盈。他曾经对崔盈说,你是莫扎特的玫瑰,我爱你。当这样的声音落下来,他却感觉到自己在扯谎,当然他认为,有时候扯谎是另一种真实。

金黄色的感官(1)

荒谬是真实的开始,荒谬会带来智慧。当你控制大众的思维和意志,你统治这个世界。

这段时间,王中维患上自闭症,患上阅读诗歌的症状。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莫扎特的音乐中,他阅读一本本的诗集。此刻,他看到一个金黄色的蝴蝶标本夹在詹姆斯·k·巴克斯特(1926…1972)的诗集《秋之书》里,他久久地凝视着那个蝴蝶标本,仿佛陷进一种金黄色的感官当中。他掠过这些想法:和诗歌在一起,会不会毁了我的勇气?或者,诗歌摧毁了我,我成了不合时宜的人?甚至我不过是一个蝴蝶标本?然后他高声朗读那首《秋之书》:我们梦境的核心是洞穴,世界把它译作妓院……直到喉咙有些沙哑,他才停止朗读。他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浮动的白云,这个下午沉浸在诗歌当中,他似乎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他看着桌上翻开的日记本,里面写着设计《莫扎特的玫瑰》的构思。目前《莫扎特的玫瑰》只生产了一盒,就是莫飞吃食的那盒,生产这样的梦之丸需要不少时间。他想过一个星期再生产一盒含有狼的基因的梦之丸,也许他可以吃上它。有时他想吞食含有狼的基因的梦之丸,然后变成一个狼人,行走在这个城市。当然每次情绪低落时,他告诫自己,他和车婉婉将统治人类,他要疯狂的念头驱逐低落的情绪,不断释放充满力量的灵感,制造出更多的东西。

于是他的内心响彻这个声音:统治世界的野心攫住了我,我变得伟大,我的天才闪烁不停。他必须研制出可以控制狼人意念的梦之丸。现阶段他无法控制它,原来的程序设计是变成狼人的莫飞在梦中和现实都受到梦之丸的意念控制,就是说,变成狼人的莫飞会像一个梦游人受到王中维思想的控制,而不是拥有莫飞的大脑。可是莫飞脱离了这种轨道,还是有着自己的思维和意志。他的深蓝之吻程序还要继续研究,才能彻底控制狼人的意念。不过莫飞作为狼人只能维持十一天,因为他手中的《莫扎特的玫瑰》只有十一粒。

王中维终于明白,他只是想证明,他不是在逃避,不是害怕失败,而是在不断挑战这个世界。他想起车婉婉的话:当你控制大众的思维和意志,你统治这个世界。现在他要控制大众的思维和意志,他要统治这个世界。

对着镜子,王中维看到他的脸色潮红,两只拳头还紧紧攥着。他忽然发现自己激动得失去了常态,然后抽起丰收牌香烟,感受到舌头略为发麻。这种粗劣的香烟,拧紧他的神经,就像一个长相丑陋的女人,无法挑起你的情欲,却能让你反常地渴望一种美的享受。

事实上,他故意买这种廉价的香烟。他喜欢舌头发麻的感觉,粗劣的烟草会刺激他的神经。他躺在沙发上,打开墙上悬挂的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放林青霞主演的《窗外》。他叼着香烟,紧紧盯着林青霞那张脸,想象林青霞挂着微笑,从电视里走出来……他整个身子颤抖了一下,才看到叼的香烟快要燃尽了,烟头几乎烫着嘴唇。把烟蒂放在烟盅上,又拿起一根丰收牌香烟。划亮火柴,点燃香烟,深吸两口,却没有吐出烟雾,他鼓着腮帮子,烟雾充满了整个嘴巴,舌头发麻起来。他想起少年时和莫飞偷偷抽香烟,喜欢用这种方式比赛谁把烟雾含在嘴里更久些。此刻他在虐待自己,感受烟雾充塞嘴巴与喉咙的虐待。好一阵子,他才慢慢吐出烟雾,看着袅袅上升的烟雾,突然咳嗽起来,他不停地咳嗽,好像咳出心脏似的。他咳得连眼泪也挤了出来,整个人变得全身发软。

捏着那包丰收牌香烟,看着烟盒上“丰收”这两个字,王中维想到和车婉婉在一起的日子,除了记忆,什么也没留下;他想起车婉婉喜欢抽烟,甚至一天能抽掉三包大中华;他想起她和他躺在她卧室的床上,一起抽香烟的日子,闻着她头发里的香气和身上的烟味,那些纠缠在一起的烟雾,俨然凝聚成一个活着的车婉婉。可是很多时候,他觉得这是个死了的时刻,这个时刻一直在抱紧他,从不休止。这个时刻,就是记忆。他甚至有休克的感觉,因为他活在渴望车婉婉的记忆中。

世界不过是一个妓院,你随时可以控制那些欲念。她的声音消失了片刻,他还能记得车婉婉说这话的样子。那时她和他躺在她卧室的床上,她站了起来,俯视着他,嘴角向上翘了翘,眼睛射出阴冷的光芒。他感到她的双眼在昏暗中闪烁着,那是惟一的亮光。她的手看上去近乎苍白,他看着她,感到她的眼光落在他身上,似乎会压缩他。这个女人像隐藏在他背后的阴谋家,指挥造梦工厂向前走。她会提出一些好玩的游戏,比如,制造一个狼人出来,是她说过的。虽然是她不经意说出来的。然后,她说,那是不可能的,除非在电影或者电子游戏里。可是他逮到一种好玩的意味,他想制造一个狼人出来,用科学技术来制造一个狼人。这看起来有些荒谬,他却认为荒谬是真实的开始,荒谬会带来智慧。于是他开始研究狼的基因和人类基因的数据和转换。用一句话来说,在某处所隐藏的,可能在另一处得以揭示。他相信,一个狼人会在他手中制造出来,并且走进真实的日常生活。

金黄色的感官(2)

王中维笑了笑,感到自己的笑声有些空洞。他的视线移到镜子上,看到里面有一具骷髅,张着空洞的没有眼睛的眼眶。他吓了一跳,摇了摇头,看见镜子里的骷髅消失了,恢复了他的影像。打开水龙头,看见流出的是血水,像一股黑红色的浊流冲击他的眼睛,眼睛似乎被刺痛了,他“啊”的一下,血水又变成了白花花的自来水,晃了晃脑袋,他心想自己是不是患上了幻觉症。前些天,他看见地上爬的几只蚂蚁变得像老鼠一样大,黑色的身子变成了血红色,张牙舞爪,朝他冲了过来。

再次躺在沙发上,眯缝着眼抽着丰收牌香烟,看着电视里的林青霞,他想象林青霞变成一个狼人,会是什么样?一个狼人,一个人,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莫飞变成狼人,却没有咬人,可是在现实中,人咬人却常常发生。他突然想到鲁迅的话:“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也许有一天我也写一篇《狂人日记》,不过不是写关于吃人的日记,而是写关于梦境的日记,我不过是活在梦境中,他甚至这样安慰自己。当然,有时候他弄不清梦境和现实的关系。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这好比,他变成一个狼人,成为嗜好血肉的野兽。

然后他解开上衣,看到胸前的文身,最近他在胸部文了一个露出尖尖牙齿的狼头。为什么我要在身上纹下一个狼头呢?也许,我渴望变成狼人?总有一天我会像莫飞一样变成狼人?他伤感地抚摸着胸部的文身,就像抚摸一种烙印。那个没有文身的我不再存在了。我不知道哪一个是我。他低下头,感觉到风在耳边吹过。他仿佛看到,他戴着平光眼镜走在街上,眼镜掉在地上,被一辆货车辗碎了,咔嚓的声音,像是货车辗碎了他的心的声音。死掉了,冒牌的你死掉了。他皱着眉,看着被辗碎的眼镜。一切是虚无,他脑中浮出这句话,然后狠狠地抽着香烟,烟雾缭绕中,看到车婉婉从窗子飘了过来,一?</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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