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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幻觉。这盛大的幻觉。

冯夜枢之于自己,是不是最大的那个幻觉?

从一开始被他迷惑,一直到现在,拍完《龙骑卫》,依然对他念念不忘。

有人说,在红尘中,只有你心甘情愿被迷住眼的,才是你要的。

那么冯夜枢,我心甘情愿被你迷住眼睛,但是我知道,你不是我的。

多么可耻又可悲的爱情。

第八只烟,孟烟池看了很久,把手上的IPHONE玩到快要没电,才终于狠下心拿了剩下的烟出来。只剩下最后四根。抽完了。就再也不会有了。

烟上面写着――拥有就是失去的开始。

这句话写的真好。当时自己怎么这么有觉悟,就写上去了呢?孟烟池想了想,自嘲。

从前世自己第一眼见到他开始的好感,到后来越接近越心疼,越深爱,到死后重生,最后狗屎运太好,去参演《龙骑卫》,在那部戏里和冯夜枢接近,和他说话,和他熟悉,和他去吃宵夜,一步一步接近冯夜枢,就一步又一步的想要拥有他。

自己拥有的越多,而失去的时候就越难过。

就像现在这样,自己狼狈不堪,坐在冯夜枢家公寓的门口,抽了一地的烟,等他回来,偷看到他搂着萧眠月。

如果不拥有对他的希望和爱,就不会遍体鳞伤。

孟烟池并不太会抽烟,抽到第九只烟的时候,已经开始咳嗽起来,一次性抽了太多,不知道第二天嗓子会不会完全哑掉。

但是任性的机会并不太多,孟烟池想,尤其是今天这种时候,难得任性,就又何必控制呢。

这根烟上写的是,人间烟火,生生世世。

烟池笑着叹气,这是在凤凰。《龙骑卫》有几幕在凤凰取景,自己有天上午趁着没戏出门,出门前还摸了要拍戏的冯夜枢的一根烟走,自己在凤凰这个人间烟火的小镇子里转来转去,在那家著名的奶茶店里买了奶茶,还拿了卡片贴纸写了心愿,愿望真庸俗,但是自己无论如何也想要写下来。

是的。人间烟火,生生世世。

这是我的心愿。我只想和你人间烟火,生生世世。

不论是写在烟上,还是写在贴纸墙上,我所希望的,都只有这一个,但是上天神佛不予我,我也没有办法。

孟烟池擦了擦脸,把脸上的眼泪抹掉,每抽一根烟,自己都会觉得痛不欲生。

是啊,把自己的心烧掉,怎么会不痛。

啊,所以,这第十只烟,写着,你是我的心。

你是我的心。

其实失恋是不会死人的,失恋了之后,睡醒一觉又醒来,地球照样转,自己照样要为生计奔波。

但是冯夜枢,我亲爱的夜枢,我还是爱你。

哪怕为此我要烧掉自己的心,才能让自己的疼痛缓解下来。

低下头来,看着烟盒,只剩两根烟。

这第十一只烟,自己庸俗的写着,我只愿你好,现世安稳,万事如意。

这是最后拍完《龙骑卫》的那天,杀青那天,一群人喝的烂醉,自己被灌了两杯酒,偷偷从冯夜枢那盒放在桌面上没抽完的万宝路里偷拿出来的。

自己看到他对别人说话,墨黑的眸子在夜里隐隐生光,忍不住躲在角落又喝了两杯。

是的,我爱。

但是我知道,我知道这个叫做冯夜枢的人,分明不爱我。

所以,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希望他能够现世安稳,万事如意。

哪怕为此付出所有的代价。

这就是我所能够为他做的最大的努力。

最后一支烟,上面什么都没写。孟烟池从口袋里掏出笔来,对着烟上写了两个字,再见。

是的,再见。

那么,抽完这最后一支烟,是不是就可以算放弃我对你的爱情呢?

我在这里抽完了这些从你口袋里偷来的万宝路,抱着这个保温盒等你回来,这些事情,其实都是为了让我自己放弃你。

因为我那么爱你,如果要我不爱你,就要把这些从我骨头里拔除。

疼的不可抑制。

但是我必须这么做,一次不行,就第二次,直到有一日,我终于把这个叫做“冯夜枢”的毒从自己的骨头里□,然后我才能彻底的忘怀。

直到这一天的到来,直到我能面对你。

所以,再见。

我亲爱的夜枢。请容许我彻彻底底,忘记你。

这是我能够给我的爱情最后的回答。

他们在悬崖上拍响,就像海浪无畏无惧冲向悬崖,碎成粉末,就如这十二根烟,他们焚烧成灰,就把我的爱情默不作声的,烧成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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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这里是作者小吐槽,说真的,我是个挺任性的作者,忙起来断更两三天也是有的,勤劳时候二更也是有的,对于主角的性格也是比较自我的,只写自己喜欢的人。

责任心我有,所以我会负责写好我自己想写的人,但是真心对不住某些喜欢闪亮亮所谓金手指所有有特色的读者,我真心不是写这种文的人,所以还请你们点X。

我喜欢写普通人,普通到混在人群中没啥特色的人,孟烟池的最大优点就是善良坚持和努力,这正是大部分普通人里最优质的美德,在这个时代里,也许这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夸耀的东西,但这是我喜欢的正能量,也是我鼓励自己的东西,我不喜欢所谓金闪闪,可能是我老大年纪了还BLX,我真心不喜欢有人在我文下指手画脚,所以以后应该都不会回复这类留言。以上作者小吐槽完毕,下面是正文。

失恋是不会死人的,日子还是一样地过。

孟烟池的片酬基本都投到了施珩的店里,LINDA请了婚假。这几天《龙骑卫》在全城热映,所有的喧嚣都集中到那里去了,施珩的小店就成了他们俩安静的孤岛。

施珩索性给孟烟池准备了铺盖和起居用品,这几天也就只是白天开几个小时的店敷衍了事,其他时间大都和孟烟池一起度过。

“龙骑卫的评价很不错,看来有望创下新的票房纪录。”施珩将热腾腾的海鲜奶酪h饭递到孟烟池鼻子下面,终于让对方有了反应,“我还当你真能不吃不喝了,还是抵抗不住我做的美食诱惑嘛。”

孟烟池接过刚刚出炉的h饭,奶酪和酱汁的浓郁香气在口中化开,比美酒还要醇厚。不吃则已,一有东西入口,空空如也的胃袋便疯狂叫嚣起来,让他的腮帮都开始发痛。

施珩的脸色依旧苍白,仅仅几天,看上去就像是瘦了一圈。但他看似单薄的身体里似乎蕴含着非同凡人的恢复能力,距离林溯雨的事情不过几天,现在他已经能够有说有笑地开解自己,还在厨房里叮叮咚咚了大半个早上做了琳琅满目的美食。

他只是不再提林溯雨而已。其余一切,都和原来没有任何两样。

“阿珩,我都没看过你拍的那部片子。”孟烟池一开口,声音是自己都想不到的干涩,“我那里有龙骑卫的原带,你想看几遍都行。”

听到这话,施珩端着奶茶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溢了些许出来。

“那个片子,其实没什么好看的,很无聊的主旋律片。”施珩解下绵羊围裙,擦了擦手,“我在里面也没什么戏份,你要是想看,就看林天王吧。”

说完,施珩将钥匙圈上的U盘□电脑,打开里面唯一的一个视频。从片名到片头都是金光闪闪的红色气氛,林溯雨扮演的男主是一名地下党员,在最危难的时期破获情报,机智抗敌,这类套路数见不鲜。但有谢大导的大手坐镇,这么俗套的情节也硬是拍出了花样年华的文艺味儿,还是没让孟烟池逃脱困意,直到孟烟池看到了施珩出场。

在那一瞬间,孟烟池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谢大导千挑万选之下会选中了施珩。也许天底下再也不会有另外一个人能把“贺棠生”这个配角演出这样的风采。

见到棠生的那时,正是腊月。火盆烧得正旺,积雪有到膝盖那么深。我这次前去与人接头,路上经过贺家的店面。贺家是名噪一时的儒商,生意做得大,哪怕在新年里也照样开张。为了掩人耳目,那日我去的早,天还有些灰蒙,只听到贺家

的伙计吆喝:

“动作利索些!小少爷亲自来盘点你的铺子,是你的福气!”

这小少爷,好大的架势。

我听着也只是一笑,并未在意。昨夜下了一整晚的雪,原先做的标记都寻不着了。

没想到突然一铲子雪泼到了我的大氅上,映着玄色貂皮底子尤为显眼。想来是那盛气凌人的伙计铲雪,以为这时候不会有行人。虽然有些不悦,但我急着赶路,也不想和人计较,然而,就在这时――

“这位先生,请留步。”

贺家的门面是朱红镶着金,富丽之中难免一丝俗气。这人就站在门边,锦蓝色小袄缀着雪白的兔子毛滚边,一丝杂毛也没有的银狐皮小手笼,天青色狐裘斗篷还未完全卸下,腰间朱红璎珞挂着一块色如牛乳的羊脂白玉。他走上前来拱了拱手,大半个脸都埋在毛皮之中,只有一双点漆眸子含着笑意,“伙计鲁莽,请先生不要见怪。不如到店里小坐,我让人帮先生烘干了衣服再走不迟。”

孟烟池看到这里已经忍不住想要吐槽:姑且不论谢大导出于什么心态把片子拍成这样,就林溯雨那眼神,说好听了叫一见如故,说难听了就是色迷心窍,居然就迷迷瞪瞪地跟着人家进了屋子。更不用说本片的女主,也就是贺棠生的姐姐贺静茹出场的时候,林天王那个矜持劲儿,哪比得上见到了施珩就像狐狸见到了肥羊。

林溯雨不可能没有对施珩动过心,只是动过又如何?和施珩相比,也许与冯夜枢从未开始,未尝不是一桩好事。

孟烟池本来以为自己会沉浸在失恋里很久,甚至他觉得这样自怨自艾的日子会没有头,但是现实完全不给他一点点喘息的时间,在他呆在施珩店里接近一周半的时候,网上曝出林溯雨的王牌经纪人范书晋先生被自家养子――姬氏力捧的歌星,第一张唱片就大卖的范沉云在某个顶级观景餐厅强吻的事情,他就接到了自家那个几乎从来没有露面过的经纪人景琮的电话。

“烟池啊,这我帮你找了个片子,让你演男二号,片酬不错,而且投资方也很大方,合约我已经发给你了,我建议你最好接,不然现在没什么活做哦。”

孟烟池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对方已经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这样子看着真不是个自己能考虑的活儿了――在圈子里,一般是经纪人给你分配活做,自家这个经纪人从来不给自己接活,但是已经传出自己和她不合的消息,如果这个她接来的活自己不肯接的话,恐怕话只会更难听,而且自己在姬氏的处境只会更糟。

孟烟池叹了一口气,

看了看邮箱里的合同。

这合同说这次自己要演的是个武侠剧里的小王爷,小王爷会卖萌会打滚,从小娇生惯养,后来被男一号的英姿迷住,发誓投身江湖,然后跟着男一号混,后来爱上一个漂亮姐姐,最后和男一号还有美女姐姐等人一起打败魔教教主,功成身退的故事。

这故事庸俗的让人想吐槽都不能。更不用说这种三流剧本和三流导演弄出来的剧组会是个什么情况,孟烟池头上的青筋突突跳了起来,这种片子多半都是带资进组,想来里面的各色人等都是有着不大不小的背景,搞不好和投资方也是有一腿的,自己如果去了那个组里,真是会死的连骨头都剩不下来。

何况现在这个情况,姬氏没办法为自己出头。

姬氏今年在娱乐圈里力捧的是冯夜枢,大部分活动资金都投到《龙骑卫》里,现在片子才上映,资金也没这么快回笼;而在流行歌圈子里,捧得就是范沉云。范沉云是林溯雨金牌经纪人范书晋的宝贝儿子,说是养子实际上是范书晋大学刚毕业就捡来养的,比亲生儿子都爱,为了这宝贝豁出去命不要,这才在一片混沌的圈子里混成了金牌经纪人。

金牌经纪人的面子谁都爱卖,何况范沉云的歌唱得真是好,就连挑剔如那位大人,第一次听他唱歌都赞不绝口,说比当年Alia的歌声也不会差。就在当年就给刚成年的范沉云出了一张唱片,这张唱片才出就爆红,一下子热卖到了差点连店里都找不到一张碟的程度。

有人说范沉云的歌声就像天籁,有如最美的金丝雀才能歌唱出的声音;也有人说范沉云的声音让他们想到了鲛人的歌喉,仿佛流泪的咏叹。但是在圈子里人们才知道,范沉云在家里被超级奶爸范书晋宠的无法无天,脾气差的也算是圈子里的一绝,只有看到老爹才能服帖,哪怕如此都能一张碟红得响当当,不得不说这真是能力。那位大人的眼光一向刁毒,既然选中了范沉云就不会轻易放手,自然是签了不少于五年的合约,但是这才是第二年半,范沉云就爆出这种新闻――同性恋也就罢了,而且还是挑战道德底线的喜欢自家老爹,姬氏的公关和宣传部都要忙死了吧?

孟烟池不由得扶额,对于自己这种除了执着和努力之外没太多特长的普通人来说,萧眠月和范沉云这种因为自身天赋所以性格能够桀骜的人,反而是自己最羡慕不已的吧,正如微博上说的,面对真白富美,我就是那个地道土肥圆。这时候心理未尝没有羡慕嫉妒恨,但是羡慕嫉妒恨又有什么用呢?

地球永远都是在恒速转动,日子永远都在流动,作为这

世界上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百分之八十的人类,自己失恋了,被势力的经纪人派遣去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剧组去,这都是必须要过下去的。

施珩走过来,发现他在看合约和剧本,微微撇了一眼就皱了眉头,“这种大烂片你也要去吗?”

孟烟池揉了揉额头,“景琮都找上门来,我必须去了。阿珩,你也知道,姬氏这段多事之秋,所有人不是忙着范沉云的那件事情,就是忙着应付年底各种大奖,我作为刚签约的新人,已经有不好的传闻,说我和经纪人不合,就算海浪下波涛汹涌,但是面上也要风平浪静,这时候我如果再不去,只会让人更加不满。”

“你这是何苦?”

“日子总是要过的,就算我真的能一辈子赖在你这小店里不走,我也不能够失去我自己。阿珩,我爱冯夜枢,爱的时候用尽全力,甚至不惜妥协我自己来变得更让他喜欢,但是如今我只有我自己,这时候,拼命工作,哪怕这工作不是自己喜欢的,也远远比呆在家里要好。呆在你这里,我只会不断自怨自艾,更加失去我这个普通人的特点。”烟池眼中苦涩,这道理自己活了27年,重生了一次,自然是懂的,但是又有谁能够面对疼痛的时不言不语?

这烂片到了面前,不得不接,但自己这身体尚且年轻,总是有翻身机会,不是吗?

而自己所能够做的,就是坚持不懈,支撑到最后。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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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小剧透,乃们希望的虐冯夜枢的炮灰终于出现了,这个炮灰为什么能够虐到冯夜枢呢~~请姑娘们展开丰富的联想~~~第一个猜中有奖~~~

孟烟池打包好行礼,带着LINDA去了HD的时候,真是南方最冷的时候,春节刚过过不久,一片清冷,HD的残雪还没消,那个坑爹的烂片《少年游》剧组已经开拍,孟烟池对于这种剧本实在提不起兴趣,但是景琮偏偏关心的很,从B市一天一个电话追着来。

孟烟池实在拗不过这位势利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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