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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林骏?”

她点点头。

林骏是林家本家的小儿子,论血缘的话还是我本身的外甥,打从十岁起就跟了我,后来又成了我的情人,二十岁出头被我送出了国,直到我死了都没能再见他一面。说来也怪讽刺的,跟着我的时候他总是一副死心眼儿要跟我一辈子的样子,恨不得掏出心肺来给我个天地可鉴,说要爱我一辈子,我一死他就回了国,然后身边的情人再也没断过,还男女不忌,作为我现在在的这个娱乐公司的董事,男男女女没少玩过。

这么说倒也不是我心里有多放不下他,只是和我熟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有点强迫症,啥东西都要干干净净的,连喝个水玻璃杯都得擦得连个指纹都没有,锃亮。更不用说这身边的暖床人了,前后都得是个处,才吃得下嘴,后来还玩了个十多年的养成。结果身一死那小崽子就反了天,偏偏我现在还不能说什么,总不能跟个神经病似的让人家一个少爷为一个和自己没啥关系的死人守寡吧,这能让人不牙疼吗?

我说:“你别信杂志上炒出来的,林少爷是谁啊,我这种小明星哪儿攀得上他?”

她说:“诶,燃哥,我们这些媒体就是喜欢捕风捉影,没办法,读者不就喜欢看这些报道嘛。您别往心里去啊,我就是问问而已,哈哈。”

她也觉得这问题怪尴尬还没脑子的,搞得我在抱人家大腿似的,打个哈哈就混过去了。

报纸上说我和林骏有关系,不过是捕风捉影,那天我刚出酒店,正好遇上林骏开着跑车,身边不知道是助理还是情人的漂亮小姑娘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我那时候没带墨镜口罩,完完全全地露出了自己的一张脸,在楼下等Marry来接我。

林骏比当初似乎长高了一些,也稍微健壮了点,躺在我身下的时候他似乎还只是个青涩柔软的少年,看我的眼睛里永远藏着把钩子,勾得人魂都没了,恨不得死在他身上,干得他两条又白又直的腿合不拢,只能夹着我的藏货哆嗦。

现在就是非常合格的金主样,攻得不得了,一双桃花眼,长得就是一副风流相,也不知道现在那两条长腿勾住我的腰是什么感觉。

这么回味着,我的眼睛差点挪不开,不过也只是差点,在别人眼里我肯定只是瞥了他一下罢了,就好像在路上看到啥帅哥美女多看了几眼一样。

用林骏的话来说,就是我这个人特别能端着,闷骚得要命。

我这不是只看了他一眼吗,林骏很敏感地就看到我了。

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过了一会就下车,直接把小姑娘手里的那捧花送我了。

当时我愣了一下,瞟了一眼那女生的脸都黑了,咬牙切齿的表情明显是把我当作情敌了。

这可是冤枉啊。我现在只是个小明星,只想好好地唱我的歌,对以前那些事可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啊。

林骏走过来就把花给我:“送你的。”

声音比以前低沉一些,还怪好听的。

我犹豫了一下,就接了。

“谢谢林董。”

林骏挑了一下眉:“你认识我?你是盛世的艺人?”

我说:“我叫许燃,是个唱歌的。”

他说:“这是我的名片,我是你可以给我打电话。”然后就把名片插在我上衣的口袋里,笑了笑又重新搂回自己的那个小姑娘了。

我回公寓之后,顺手把那张名片扔在了茶几上,扫了一眼就把号码记下了,是个不认识的号码,想也知道他不会用以前用来联系我的号,也不知道他的名片发给过几个情人,可能数也数不清了吧。

这么想着,我又有点烦,看自己手里的那一大束火一样的玫瑰花心里也有了火气,想索性把它扔了,但是又觉得有点可惜,家里也没有花瓶,就去买了个大瓶雪碧,把饮料倒了,见了瓶口倒点水用来放花。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我抱着一束花和他状似亲密的窃窃私语的照片,还配了一个劲爆的标题——“富二代酒店私会当红歌星,新欢旧爱难抉择?”顺便还把跑车和女孩子也拍了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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