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6(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岳拾钦偷偷地走近春秋笔墨门口,透过玻璃门,他看见奚树辞盯着桌上的茶具发愣。一会儿又心神不宁的捞起手机看。

他没敢进去,他还不知道该怎么跟奚树辞说,或者是,说什么。他默默地回头转身往自己那院里去。

人间四月天了,岳拾钦却觉得手心都出了一层冷汗,被夜风一过,把他心里那股焦躁不安兜向四肢百脉,以及周身三尺,到处都是。

院里奚树辞种的郁金香和百合都开了,花香混着薄荷里,似乎还隐隐有初春时奚树辞来种花和做菜的影子。

他坐在石凳上,摸出手机点开奚树辞的微信对话框。看了半天,字,打了删了,反反复复。

他又想起蒋轩跟他说的话,但是他从没敢想过,奚树辞会对他有一点儿发小以外的感情。

奚树辞的朋友圈,除了广告,突然分享了一首歌,陈奕迅的《富士山下》。还抄了一段歌词:谁都只得那双手/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曾沿着雪路浪游/为何为好事泪流/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岳拾钦盯着手机愣了一会儿,又折回去店里,却见奚老正坐着喝茶,奚树辞一边说着什么,一边拉上了门。

岳拾钦突然觉得头痛。他长这么大,没有什么事让他这么畏手畏脚的。以前他也跟奚树辞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吵吵闹闹。可从来没有这次让他这么提心吊胆的,他自己也不大清楚是不是因为,时光再慢,也到了逼着人做选择的时候。

再拿起手机的时候,奚树辞发了信息,就一个问号。

岳拾钦笑了下,迅速回了个举小白旗的表情包,并附上:“我错了。”

奚树辞:已阅。

岳拾钦:不早了,晚安。

奚树辞:今天为什么回来晚,锅都是我洗的。[皱眉]

岳拾钦:我明天去洗行么?

奚树辞:[白眼]

岳拾钦:[抱抱][玫瑰]

一直过了半小时没等到奚树辞再回话,岳拾钦才放下手机。

沈寄庭一早把昨天的尸检报告发到刑侦队每一个人手机上,岳拾钦下了黄东升的通缉公告。

沈寄庭的判断是对的,尸检结果跟现场表象存在很大的矛盾。

陈莲的尸检结果显示,她在被杀前,并没有进行剧烈的抵抗,身上除了致命的刀伤,几乎没有打斗撕扯的痕迹。

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是暴力打斗致死,陈莲身上必然会留下凶手的指纹,甚是皮肤软组织,但是现场几乎找不到任何凶手的痕迹。这就很有疑点。

而且,死者胃液提取物里,有安眠药的成分残留。

也就是说,极有可能是死者生前见过什么熟人,被下了安眠药后,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被人拿刀捅死。凶手故意将现场制造出家暴误杀的效果。

岳拾钦看了尸检报告,问道:“物证科呢,有什么线索。 ”

沈寄庭:“刚传过来,电脑上,投影仪正在启动。”

众人或站或坐,盯着缓缓下落的投影屏。沈寄庭一页页翻过片子,“黄东升有过案底,昨晚物证科调了他的档案,刀上有他和死者的指纹。现场关键地方线索提取,比如,水杯,茶壶,桌面。

除了黄东升和死者,没有其他人的指纹。离奇的是,家里喝水的杯子,有一只非常干净,没有指纹。我怀疑死者是用这个杯子喝的安眠药。而且凶手碰过,又清理干净了。”

岳拾钦拇指卡着下巴,食指在鼻梁上摩挲着:“也就是说,现场所有的信息和证据都指向了黄东升是凶手。”

沈寄庭“嗯”了一声,“或者说,是有人让它指向了黄东升。”

高砚非看了眼沈寄庭:“沈哥觉得,不一定是黄东升?”

沈寄庭起身倒水:“法医的直觉,物证科的资料跟尸检情况之间的矛盾很明显。”

江尧:“现场物证调查结果是,黄东升家暴杀人,尸检结果是,死者可能是喝了安眠药无抵抗能力被杀。有没有可能是,死者本来就长期服用安眠药,黄东升因为别的原因杀的人。”

沈寄庭摇摇头:“如果是这样,黄东升为什么把现场做成那样?杀完人闲得慌?还是单纯为了跟警方开玩笑?再说,家暴误杀和故意杀人,对他来说,判刑结果没太大区别。”

岳拾钦又翻了下文件夹:“我觉得沈哥的判断没错。但是关键还在于,找到黄东升,据调查,这货最近一次露面是半个月前了。”

林孟禾:“通缉公告发出去了,现在还没消息。”

岳拾钦抄起车钥匙:“我回古街见一下陈老太,看能不能找到点线索。”指了下高砚非和林孟禾,“你们还是去长乐街的破楼里摸排。还有区派出所,黄东升平时肯定没少惹事,让区派出所的民警把黄东升以往有纠葛的社会关系人整理出来,一个个去调查。”

回古街时,在街边见到陈老太在摆摊卖菜,岳拾钦随便问了几句菜价,买了点空心菜,冷不防问起:“最近见没见过黄东升和陈莲?”

陈老太一边看称算钱一边回话:“没有,都不来看我这个老太婆,我那个儿子,不来问我要钱就谢天谢地了。阿湛的生活费都是他自己去他妈那儿取的。”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blnovelhub.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