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衣狗摇头,防护服上闪着冷光。
“不啊,你误会了,我怎么会嫁祸给他,我准备带他私奔去国外啊,我们可以去很多地方,任何地方,阻碍我的……只有你一个人。”
听到这里,花常乐心惊肉跳。他忍不住乱想,难道他们真的是伴侣关系?他爱岳无缘,岳无缘也爱他,但是……他的确是晚来的那个。
不对。如果岳贤真的爱着岳无缘,就不该给岳无缘下毒,那个杀人狂只是利用岳无缘来掩饰自己的罪行。
就在这时,他看见黄衣狗从黑色背包里拿出一个6寸的巧克力蛋糕放在桌面。这是一个整的圆形巧克力蛋糕,除了黑色的巧克力,没有任何装饰。
黄衣狗拿起注射器,把TOFFEE注射“进巧克力蛋糕中,然后拿起长锯齿刀,把蛋糕一切为二。里面是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
他又切了一刀,切出新的蝴蝶。因为蛋糕内馅本就被设计成以蝴蝶中心为对称轴的旋转体,所以他的每一刀都能切出新的蝴蝶。在阴冷的白炽灯下,那些蝴蝶显得格外诡异。特别是蝶翼下方的花纹,看上去像猫头鹰的眼睛。猫头鹰蝴蝶。
“你想干什么?”花常乐有不详的预感,他感到恶心,蛋糕上猫头鹰蝴蝶的眼睛让他非常恶心,也许那些咖啡色、灰色和白色的食用色素上有某种诡异的力量,他感觉那花纹在动,那眼睛仿佛在转动,它在盯着自己。
视错觉。影像在脑中产生了错觉,岳无缘说过岳贤是个画家,他一定知道图像生成视错觉的原理。抽象的颜色被设计在蝴蝶的翅膀里,那“眼睛”在邪恶地旋转。即使花常乐能对黄衣狗的吓人把戏做出解释,他也冷不丁流了一头冷汗。
黄衣狗在蝴蝶蛋糕里注射了TOFFEE。那家伙拿着四分之一的蝴蝶蛋糕来到花常乐面前,问:“你觉得它怎么样,是不是非常可爱。”
“非常恶心。”花常乐条件反射痛得痉挛,却带着气音笑了出来。
“你怎么可以嫌弃,这是专门做给你的。”
黄衣狗扳开花常乐的嘴,在花常乐拼死反抗的时候又揍了几拳,然后他抓起蝴蝶蛋糕揉烂,强硬地塞进了花常乐的嘴。花常乐负隅顽抗,就是不把毒蛋糕咽下去。
黄衣狗捏着花常乐的下颚,手指在对方口腔肆意碾压,他甚至按住喉咙口,冰冷的塑料手套在花常乐的口腔肆虐不断。
黄衣狗掌握主动权,这个没有人性的alpha肆意妄为,甚至假惺惺地问:“为什么你不享受TOFFEE呢?这比COFFEE还值钱。”
花常乐说不出话,只能瞪着对方漆黑一片的护目镜。他想对抗这个杀人狂,但是甜味素在他口腔里蔓延的时候,他像吃了麻药一样不受控制地进入半昏半醒的状态——仿佛魂魄出窍在云间飞行。仅存的理智让他知道,TOFFEE不需要被人吃进去,只需接触口腔粘膜,也许那东西只需接触皮肤……也许正是如此,黄衣狗才会全副武装。
花常乐昏昏沉沉倒在地上,听黄衣狗滔滔不绝地叙述这件“作品”——
“甜蜜的巧克力,排泄物一样的巧克力,漂亮易碎的蝴蝶,邪恶带毒的蝴蝶,它在盯着你,它无处不在……刀子划出的不是伤口而是蝴蝶,它们在人体内翩翩起舞……这就是大家想要的,快乐,美好……对恐怖感到麻痹,娱乐至死……”
花常乐以为自己会被弄成残废或者瘾君子,他迷迷糊糊听见那个男人在他耳边说话。
“你真是有趣,我很期待我带走岳无缘的时候你会有怎么样的反应……”
但是花常乐只能听着,他什么也说不了,什么也做不了,他的脑子里全是猫头鹰蝴蝶上缓慢蠕动的眼睛。他唯一的期盼就是逃出去,他必须把岳无缘从那个杀人狂手里就出来,因为他爱他,比那个杀人狂更爱他。
第四十三章 深渊边缘
他看见云,柔软的云。温柔、温暖、温馨的幻觉逐渐掏空他的身体,仿佛有个技艺高超的雕塑师掏出了他的内脏和血肉,又把会衰败发臭的器官替换成永恒的云。棉花。他睡在舒适的棉芯里,身体里全是甜美至极的空气,TOFFEE比任何空气清新剂都要让人着迷,那东西温柔地入侵了他的意识层,隔着一层轻纱亲吻他的神经。他感觉无比幸福,即使他知道自己感知的幸福都是海市蜃楼,也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逃离幸福之梦。
TOFFEE的力量让人着迷。他沉浸在不可描述的快乐中,世界上其他东西都变得无关紧要,就像要上班的早上他听见闹铃暴响,却受不了睡意想要与梦共舞。直到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他试图拉着那人的手,却发现那人被云彩殒没——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试图叫出那人的名字,却说不出一个字,他的脑子里全是棉花。他感受不到一点痛苦,轻盈得如同幽灵,他想要回忆两个名字(那个消失者的名字、自己的名字),却在片刻间被莫须有的空虚感淹没。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却拥有幸福快乐。这就是TOFFEE的魅力……
TOFFEE……
他顺着这个线索(名字)想要挖出真相,他不想停在这里,他想要跑出去,他在一望无垠的云上之国狂奔不止,直到跑到云海边际,他站在云端,俯视下面的世界,他看见一片荒芜的废墟。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应该待在云间享受永恒的美好,却莫名其妙被废墟吸引。
——我很期待我带走岳无缘的时候你会有怎么样的反应……
他的脑子里出现这个句子,他甚至不能理解这个句子的意义,他不知道那名字指代谁,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他像抓着希望的发梢一样,俯身从天上跳了下去……
然后花常乐醒了。现在是晚上,他在医院的病床上。他看见那人在他的床边打盹——手肘撑在床上,一歪一歪的。
岳无缘。
他隔了十几秒才想起这个名字。
如梦的幻觉已经褪去,梦里的幸福感在现实这片荒原里变调而生,仿佛一首安眠曲变成工业噪音,爆裂的耳鸣反噬而来几乎要撕裂他的耳蜗,他跌跌撞撞跑去卫生间对着洗手池呕吐。冷水哗哗,湿透了他的头发,他在脸上抹了一把冷水,才看清自己憔悴的模样。痛觉让他意识到自己回到了现实。
——他是花常乐,是个刑警,他要逮捕一个名为“黄衣狗”的变态杀人狂,那家伙威胁了他爱人的安全。他是花常乐,他爱岳无缘。
花常乐把这句话默念了三遍,才回到病房,回去时候才发现岳无缘已经醒了。
岳无缘还是穿着衬衣和西装,但没系领带,他的领口扣子开着,眼神疲惫。岳无缘的眼周漫着一层黑眼圈,为了守着花常乐,他心力憔悴。看见花常乐醒了,岳无缘笑了,他想要说什么,话还没出口,花常乐就主动过去抱住了他。
“没事,我没事。”花常乐抱紧岳无缘,手指隔着碎发安抚头皮,他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回家。”
岳无缘把脸埋在花常乐的肩头,不知餍足地摄取花常乐的气息。
花常乐说:“你放心,我不会让那个混蛋伤害你的,绝不会,我发誓保护你,我发誓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岳无缘的脸颊在花常乐的肩头轻轻摩挲,他摇头,轻轻地慢慢地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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