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亵渎的。
跟精神病谈恋爱,恐怕没有几个正常人受得了吧?江谣也不能免俗。
其实余舒就是个缺爱缺到极致又不会表达爱的疯子,傻子,或者说可怜鬼更合适一点。
不,她不可怜,她对那些无辜的正常人来说是可恨的,但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我想了再三,还是觉得只有这个结局合适。余舒不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她罪大恶极,但庆幸的是这回她遇到的不再是渣女或者胆小鬼。
这样也算永远在一起了,he,不是么(* ̄3 ̄)╭
但因为笔力不够的原因,可能把余舒写成了不明所以的神经病,把她跟江谣的纠葛写的跟小孩过家家一样小儿科,感谢你们能看到现在。见谅。
还是愿余舒这种表面与常人无异其实内心极度病态的人能得到世界温柔以待吧。
☆、番外
我已经不知道伴随这阴暗、干燥和腐臭过了多少天,我的眼睛已完全适应于黑暗,我知道我的皮肤因太久没接触阳光而虚弱溃烂。
以往我的意识一直都是恍惚着的,漫无边际的黑暗与沉寂能折磨人的心理极限,把人逼得发疯,刚开始我还会困兽犹斗,可渐渐的我知道什么叫听天由命,木已成舟。
之所以今天能透支般的清醒,是深刻在我心中永远无法消磨掉的日子——我的婚礼。我顺着墙根,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靠下去,想象着外边的世界,我那一定急疯了满世界找我的父母,还有...我那本该穿着新郎礼服获得一个美满家庭的丈夫。
如若没有余舒,也许我今天确是穿最美丽婚纱的新娘。
如果能就这样死去...能就这样死去...我伸手触摸身边寥寥无几,脏兮兮的生活用具,知道这在这里,也是最大的奢望。
门外传来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然后仓库的铁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她让陈腐不堪的仓库都多了一分体香味和鲜活的气息。我眯着眼睛适应太过刺目的光亮,好半天才依稀看清来到我面前的她。
这个女人,两个星期前我们还依偎,并肩,现在,她依旧光鲜靓丽,而我,面目全非,我们天差地别。
“桐桐,你怎么又没吃东西?”她看着她昨天晚上送来的,我分毫没动快要放馊了的食物,“是东西不合胃口么?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我掩住脸,抖动肩膀笑了起来:“你既然这么恨我,让我饿死了不更好,我们两全。”
她没有说话,我看到她绷紧的嘴角和敛下的笑。
我总是在恶毒又自暴自弃地挑战她的极限,我甚至希望她真的能一气之下干脆地解决掉我,这也是对现在苟延残喘的我最好的解脱。
“没关系,不吃也好,我总有方法让你吃的,”她又恢复到了之前毫无破绽的笑意,伸出手要来抱我,我本能地害怕避开她。
她的手停在半空中,脸在半明半暗的光线中阴晴不定。许久,她突然像不经意地问出一句:“你很想你男朋友吧?不,今天该是你丈夫了。”
我缩起身子,死死地瞪着她。
“可是他不知道,”她又咯咯地笑起来,走过来一脚将桌子踢翻,重物砸在我背上,我疼得闷叫一声,“他的新娘正如笼中雀一样任我肆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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