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文化巨头》
第一章 重温儿时梦
迷迷糊糊间,林俊感觉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他强打起精神,驱赶掉宿醉残留在脑海里的影响,迷茫的睁开眼睛,打量着眼前昏暗的环境。55885。
“小俊,快起来吧,妈妈给你煮了面条,一会记得要趁热吃,爸爸妈妈要去上班了。”说话的人在林俊面前晃了两下,又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这个时候林俊才彻彻底底的清醒了过来,打量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一切。
还是住了20年的老宅,家里的陈设没多少改变,可零八年的时候买的那台三十二寸的彩电去哪了?
林俊愣愣的看着桌子上那台十八寸的红梅彩电,彻底愣住了。
林俊依稀记得自己小时候,家里就有一台这样的老古董,可是已经淘汰了好多年了啊,怎么突然又回来了?
呆愣了一会儿,全身上下突然传来一阵刺痒,他掀开被子一看,惊呆了,一具瘦小的身体,看样子也只又六七岁的模样,身上长满了蚕豆大的红疙瘩,正是让他感到难受的罪魁祸首。
这是水痘?
这身体怎么回事?
我怎么突然变的这么小了?
林俊跳下床,翻出台历一看,懵了,只见台历上标着1994年4月1日。
愚人节?
这玩笑可一点都不好笑!
起床洗脸刷牙,照过镜子,林俊这才确认自己莫名其妙突然回到了小时候。
94年的时候,自己才八岁,刚上小学二年级,依稀记得自己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级开始出水痘,连带着发高烧。
不仅如此,往后的三四年里,每到春夏交接的季节,自己浑身上下都会长满密密麻麻的水泡,水泡大的有小拇指节那么大,挑破之后流出来的脓水,流到哪儿,那儿又会密密麻麻长出一堆水泡。
记得小时候这种过敏性的皮肤湿疹折腾了自己好几年,等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免疫力提高这才摆脱了这一顽疾。
重生之前,自己对这段日子最深刻的印象,大约就是妈妈隔三差五的带着自己跑遍了各大医院去看病,可惜看了中医,看西医,都没看好。
那浑身刺痒,偏偏又不能抓挠的感觉,简直让人生不如死,哪怕这具幼小的躯体里面住着一个**的灵魂,也难以忍受。
老天爷突然把自己送回十五年前,就是让自己再受一遍罪的?
林俊觉得自己有点晕。
父母上班,姐姐上学,家里除了因为出水痘请了长假的自己,就只剩下七十多岁高龄,身体依然健旺的奶奶了。
林俊将妈妈煮好的面条盛了一碗,端给奶奶,祖孙俩吃完早饭,开始了无所事事的一天。
这个时代既没有网络,却有有线电视,破红梅彩电收不了几个卫星台,因为国家广电推广付费的有线电视,所以城区的卫星信号都有干扰。
林家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养活着姐弟两个孩子,而且两个孩子都是先天体弱,从小大病小灾就没间断过,不光令父母苦不堪言,也让家里存不下一点儿急需,那里还有钱装什么有线电视啊。
无聊的林俊躺在床上,脑子里冥思苦想的回顾自己过去或者说未来十五年的人生,真是杯具的十五年啊!
林家这样的小市民家庭,活在九十年代,全国工人大下岗,生活能好的了才怪,偏生家里亲戚朋友也都是差不多的条件,一家几十口人全是老实巴交的典型老百姓,下了岗也就只能摆小摊糊口。
林俊重生之前,家里也只是在温饱线上挣扎,至于买房结婚,那是痴人说梦,连想都不要想!想到未来举步维艰的生活,林俊十分的不甘心,可奈何现在自己只有七八岁,什么也干不了,空对未来有许多了解,却什么都做不了。
怎么改变?炒股?林俊可一点都不懂。
重生之前,林俊是个老实巴交的乖孩子,从小到大中规中矩从不干出格的事,生怕给父母惹祸增加负担,十几年书念下来,成绩平平,也没什么特长。这样的人,说的好点叫老实,说的难听那就是个废物。
家里要钱没钱,要关系没关系,要路子没路子,毕业以后,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找不到,只能干些杂货,靠卖力气赚点辛苦钱。
这样一个人,连股票涨什么样都没见过,更加对中国未来十五年的股市行情一无所知,重生的机会用在他身上,那可算白瞎了。
不过94年的时候,国有企业开始亏损,私营企业发展迎来了黄金时代,这个时候做买卖,那是很赚钱的。等到全国工人开始下岗了,那个时候做什么买卖的都有了,竞争激烈了 叱咤擎天小说5200,可就不好干了。
林俊想要撺掇父母辞职去做买卖,反正过个两三年,不辞职工作也丢了。可父母会听自己这个小屁孩的意见吗?恐怕只会当自己发烧烧傻了。
再说了,做买卖都要本钱,这个家一穷二白,勉强生活不欠外债就不错了,还有钱做买卖?才怪!
至于游说家族亲戚集体凑钱,那更加是天方夜谭,记得重生前的时候,姥姥家的那一大堆长辈,都说孩子找个工厂踏踏实实挣工资最好,他们这一代人,思想已经成为定式了,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动的,更何况说出这些的还是个小孩?
思来想去,林俊都觉得死路不通,前途一片黯淡。
真的就没办法了吗?林俊不服气,都说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跟他现在的处境岂不是一样吗?
他不能就这样放弃,一定会找到办法,一定能改变家人的命运。
他收起纷乱的思绪,静下心来开始审视自我,也慢慢思考这个时代与后世的区别。
要说特长的话,林俊当初可是写的一手好文章,表面上呆滞木讷,老实巴交的林俊,其内心世界充满了各种天马行空的幻想,他热爱小说,热爱写作。
只不过这样的能力在后世的时候一文不值,那个时代已经不是文学青年的时代了,那是奔驰宝马富二代和物质女的时代。
这个时代不同,现在还没有网络,很多后世著名的小说,还没有发表,甚至作者尚未成长起来,许多刊物的发行量还仅仅只能满足一个省市的需要。
这个时代的文化娱乐产业,就像一块尚未开垦的chu女地,散发着泥土的芬芳,而且写作投稿完全可以在家里进行,不需要出头,不需要假手他人,请了病假,未来的自己有充足的时间,写作投稿是最佳的选择。
说干就干,林俊一骨碌爬起来,翻出一堆空白的信纸,拿出父母的钢笔,铺好纸比,托着脑袋开始构思了起来。
94年的时候,很多后世影响深远的小说,还没有问世,甚至很多在未来司空见惯的题材,在这个时代都鲜有人会想到。
恐怕从后世照搬任何一部畅销小说出来,都能大卖。不过林俊不打算抄袭,这不是因为他自命清高的自尊心,而是因为他胆小和天性的善良。
有些人写小说,会构思很久,改来改去拖很长时间才能写出来,这是网络面世前,最常见的写作状态。不像后来的网络小说,有些作者据说一天能写出几万字的稿子出来,简直匪夷所思。
林俊觉得,虽然有些小说还没有面世,但有可能原作者已经在构思甚至在下笔创作了,自己照搬出来,难保不会引出版权纠纷。
即使一些明显这个时候不会诞生的题材小说,他也不愿意做抄袭的事情,因为别人的就是别人的,也许某个作者,也正靠着某本小说养家糊口呢。
像是写《哈利波特》的j·k·罗琳,据说其写作初期,母女两个的生活都成了问题。
如果自己不负责任的去抄袭,也许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可对原作者来说,可能是一场灾难。往小了说是剽窃,往大了说是谋财害命也不为过,至少林俊的良心不允许自己这么干。
有着未来十五年的阅历,加上对自己文字功底的信心,林俊自信原创也不比那些日后会成为开山巨著的新题材小说差。抱着这样的自信,他在信纸上郑重写下了“炎黄劫”三个大字。
九几年的时候,武侠热在大陆正是最火的时候,什么金古梁温之类的,甚至黄易也已经声名渐起。
这个时代武侠大热,但玄幻修真之类的题材却十分罕见,比较出名的也就是还珠楼主的一部蜀山,这本书比金庸年纪还大。
单纯写武侠的话,也只是拾人牙慧,那么多名家,把历朝历代,各地方各大门派的江湖恩怨,几乎演绎了个遍,想在武侠小说里写出名堂,难度很大。
所以林俊干脆就写幻想架空,将古代传说中的炎黄两个氏族和蚩尤的九黎族写出来,来个上古神魔三族大战。
确定了故事背景,人物形象之后,错综复杂的三族形势,形象鲜明的善恶角色渐渐在林俊脑袋里变得鲜活起来,故事的架构也慢慢的清晰,林俊迫不及待的提笔写了起来。
中午父母下班的时候,看到林俊依然在奋笔疾书十分欣慰,心中暗赞自己的儿子乖巧懂事,生病在家不用督促,也知道主动学习,这样想必功课不会落下太多。他们却不知道,现在就是拿高中的课程给林俊,也能做个大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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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姐弟关系
在林父林母眼中,林俊一直都是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学习也不用督促,高中之前的成绩都很好,高中以后虽然成绩不再拔尖,但也不算太差。55885。
在林俊的印象中,父母对自己的学习很放心,很少过问学习和学校内的事情,似乎这样的管教风格,从七八岁起就已经开始执行了。
林强现在洋洋洒洒,边构思边写作,也有了一万多字了,写的胳膊都酸了,可父母却一点儿也不好奇,更没有过问。
中饭做好以后,林母招呼林俊:“小俊,先吃饭吧,吃完饭在学习,你现在还在生病,别累着。”
“哦。”林俊应了一声,扔下笔,乖巧的坐到饭桌上等待开饭。
席间林俊只顾低着头吃饭,一句话也不吭,老老实实的听着父母讲着工厂里面的一些琐事。
现在的他对小时候的很多记忆已经模糊了,贸然插话,怕是会露出马脚,他现在也拿不定主意该怎么解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索性就扮乖宝宝,他现在的表现,倒也符合父母对他的印象,所以林父林母谁也没发现自己的儿子有什么不同。
吃过饭之后,林俊继续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之中,人一旦忙起来,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不在意了,甚至林俊觉得身上的刺痒也减轻了不少。
到太阳偏斜的时候,他已经写了有三万多字了。这三万多字的开篇,情节跌宕起伏,悬念丛生,林俊自己读来是相当满意。
下午四点半,林俊的姐姐林苗放学回家,进门扫了奋笔疾书的弟弟一眼,一声不吭的就钻到自己屋里去了。
林俊有些愕然,拍着脑袋一想,才琢磨过来,小的时候跟姐姐关系,那是非常的紧张啊。
重生前,姐弟俩的关系可没这么差,毕竟那个时候已经成年了,懂事了,不再像小的时候那么幼稚。
可七八岁的时候,正是矛盾最尖锐的阶段。林俊曾经听姐姐说过,她觉得自己多了个弟弟,就抢走了原本属于她的一部分父母的关爱,所以小的时候不待见林俊。
这种心理,在小孩子当中倒是很常见,算得不什么仇怨。
到了两个孩子都上学的时候,家里生活拮据,姐弟俩常常为了一个漂亮的文具盒,或者封面精美的软皮抄的归属权,彼此较劲,这正是矛盾的根源。
后来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学,两个人的关系不在那么紧张。一方面是因为不常见面,生活中的摩擦减少,一方面是因为年纪渐大,也懂事了,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法磨灭的。
现在的林俊虽然有着七八岁孩子的外表,内在却是个二十多岁的**灵魂,自然不会再让记忆中姐弟俩的矛盾继续上演。
来日方长,看来得找机会慢慢改善和林苗的关系了,林俊这么想着,又低头继续写自己的书去了。
林俊刚写了两个字,林苗又急匆匆的走了进来,一阵翻箱倒柜,不知道在找什么。找来找去,估计是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气呼呼的站在房间中央,两只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四处张望。
林俊正要开口询问,林苗的眼睛扫到他手中的那摞信纸,脸色就变的更臭了,气呼呼的走过来,一拍桌子,训到:“谁让你乱动信纸的?那是买来给我写作文用的!拿来给我,今天老师给我布置了五百字的作文!”
林俊脸色一垮,心说刚刚还决定要改善关系呢,这矛盾又出现了。他赶紧两手抱头,可怜兮兮的说道:“姐姐,别生气嘛,我也是不知道你今天要写作文。对了,我也写了作文哦,你要不要看一看?”
说完,献宝似的,将信纸递到了林苗面前。
林苗一愣,心说不对啊,以前林俊可不是这样啊。以往朝林俊发脾气,这小子肯定是一声不吭,骂狠了,或者推两下肯定就哭了,接下来就是告状,今天怎么就知道讨饶了?
“你写什么作文,才上一年级,懂啥?”林苗想不明白,索性劈手躲过那摞信纸,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脑袋就是一阵晕眩,一年级小学生的字能写这么好?
一年级小学生写作文能写这么多字?开什么玩笑,自己五年级作文要求写五百字,都要冥思苦想,一句话能用上的形容词全堆上,才能勉强凑够字数呢,他一个小屁孩怎么能写出这么多东西来?
怀着疑惑和好奇心,林苗读了两段,这一读可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了,三万多字读完,小半个小时过去了, 至尊皇权小说5200眼见后面的内容没有了,她这才恋恋不舍的从小说世界里面抽身而退,愣愣的问了一句:“还有吗?”
林俊两手一摊,无奈的说道:“我今天就写了这么多,好几万字呢,手都累酸了。”
“这真是你写的?”林苗拿着稿子,继续问。林俊翻翻白眼,说道:“咱家就五个人,奶奶不识字,爸爸妈妈又这闲工夫吗,不是你那不就是我了?”
“真的啊?”林苗表情好看了不少,好奇的问道:“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你还会写作呢?告诉姐姐,你是怎么写出这么多东西来的?”
听听,都自称是姐姐了,这态度转变的够快,以前林俊可没受过这待遇,顿时受宠若惊。
赶紧恭恭敬敬的说:“姐,我不是爱看书吗,人家书上就那么写,我跟着学的。”
小时候林俊身体差,喜静不喜动,最爱看书,家里有本上下五千年,那算得上是启蒙读物了。
林苗听了,也觉得自己有道理,以前怎么不知道看书有这个好处的?
林苗最喜欢看电视剧,抄歌词和跳皮筋,平日里很少看书,成绩也不是很好,到了初中,却是爱看书了,只不过看的是言情小说。
什么琼瑶奶奶,席慕容大妈的情呀,爱呀的。
“看来,我平时也该多读点书了。”林苗若有所思,接着又转而问自己的弟弟:“今天老师让我写最喜欢的水果,五百字的作文。我又不喜欢吃水果,也不知道怎么凑够这500字,老弟,你给我参谋参谋,看着作文,该怎么写?”
林俊两眼骨碌一转,知道这是改善两人关系的大好机会,自然不能放过,托着小下巴,一副思想者的造型,说道:“恩,这个问题嘛,姐你等我考虑考虑。”
林苗眼巴巴的看着他装模作样了半天,林俊这才两手一拍,高兴的说:“我明白了,姐!老师布置作文,不一定非要写自己喜欢的水果,只是考验你的观察能力。随便找一种水果,写好500字就能交差了。”
“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小俊你真聪明。”林苗摸摸林俊的小脑袋,眼睛都笑弯了。
“哪里哪里!”林俊谦虚的搔搔头,转而对林苗献媚道:“这不算啥,姐姐你不是想不到,而是没往这处想而已,你肯定是一听老师布置作业,就觉得头疼,光琢磨写什么水果好了。要是静下心来,以姐姐你的聪明才智,应付起来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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