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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又是林苗,自从林俊重生以后,两人关系大为改善,当姐姐的把天才弟弟当成是自己的骄傲,宝贝的不得了。对比同样年龄,反而处处比不上自己弟弟的张晓强,自然就没什么好印象,偏偏她又恼张晓强没有自知之明,居然还敢跟自己的宝贝弟弟较劲,心里面对他的印象也就越发的差了。虽然还没到明着敌对的地步,但是冷嘲热讽,横眉竖目却少不了。

到底是因为姐姐护着自己,林俊也不好对林苗说什么,反而她这样的态度,招来了父母的几句训斥,委屈的不行。以林苗那倔强的性子,她跟张晓强直接的形势不但没有缓和,反而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最后,就是表面上年纪最大,本应该调和姐弟之间矛盾的张晓雯,不但只会在一边看热闹,甚至林俊还怀疑这后面有没有她在后面煽风点火。这还是那个林俊印象中,贤良淑婉的大表姐吗?林俊暗暗自责,别是自己把好好的一个女子典范给带坏了吧……

总而言之,周旋在这三人之间,让林俊觉得焦头烂额。为了自己的清净着想,林俊觉得,应该给他们找点事做,省的每天闲着,天天照面互相较劲给他找麻烦。…………周末加更,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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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野望

想讨好人,无外乎一个办法,那就是投其所好。55885。林苗如今小学毕业了,这个学期没有作业,就等着开学去中学报到,轻闲的很。林俊想了想,跑到清江路的乐器行给她买了一把小提琴,顺便报了一个暑期音乐学习班。

清江路上原本有个乐器厂,生产些鼓、锣之类的,每年正月十五闹元宵的表演队是乐器厂的常客。只不过随着一个个企业破产倒闭,私人承包,再也没有集体的概念,日后元宵节也闹不起来了。没有了各或是国有或是村办的集体企业组织工人,那还有人会再参加正月十五的庆典游行啊。

只不过现在的乐器厂距离倒闭还有段时间,沾着乐器厂的光,清江路两边都是买锣鼓,以及各种民族乐器和戏曲用品、服装道具的。这儿俨然自发发展成了一个文化用品市场,慢慢的买西洋乐器的也凑过来了几家,所以小到口琴、竖笛,大到钢琴、架子鼓,这条街上都有的卖。而且卖西洋乐器的,店里顺便还有教乐器的老师,从小提琴到钢琴、吉他都可以学。

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有些家庭条件优越的,让孩子报名学一些音乐或者舞蹈、画画一类的特长,尤其是女孩子。这些家长,是后来“艺考之路”的先驱者,打得的主意,无非就是让孩子多才多艺,万一学业不成,能从事表演行业也是不错。

当然林俊可不是那些望女成凤的家长,恨不得把孩子培养成十项全能不可。他是真的打算培养林苗的兴趣,反正他早已经知道,自己这个姐姐,不会是在学业上用心的材料,反倒是热衷于挺流行歌曲,追港台明星。

这兴趣可不是什么好现象,现在资讯不发达,在平民眼里娱乐圈还是很神秘的。可不像后世,平日里衣着光鲜的明星们,私底下不穿衣服的放浪形象都能看见。娱乐圈藏污纳垢,偏偏表面的虚假伪装,最是能吸引不谙世事的年轻男女,这个时代的男孩女孩,哪个不是做着明星梦长大的?偏偏这一代将来长大了,一个个都要去被人潜规则了。

反正现在林苗也才刚刚开始接触这些,还没有到着迷的程度,索性就安排她去接受一些高雅的音乐教育,眼光一高,自然就看不上那些通俗和流行的东西了。至于娱乐圈的龌龊,女孩子还是少知道一些为好,林俊宁愿自己的姐姐,一辈子都不要听到这些丑恶的东西。

至于对付张晓强,这小子性子好动,林俊特意跑到百货大楼,给他买了个斯伯丁的篮球和一双直排的旱冰鞋。这两样都是高级货,不过张晓强显然不识货,不知道金贵。再说这年头人们的品牌意识薄弱,还不怎么认牌子,只关注东西结实不结实,高档不高档。

棕色的皮革看起来确实比橡胶的篮球要高档,而且球上面印着五角星和不认识的英文字母,更让张晓强认定这是外国货,抱着球爱不释手。至于那双旱冰鞋,就更不用说了。这年头,没有几家给孩子买旱冰鞋的,也就只有去公园的旱冰场玩玩,而且那儿的旱冰鞋大多也都是铁皮双排轮的,看起来寒酸的很。

林俊花了二百大洋买的这双鞋,据售货员介绍说,还是香港货,至于是不是真的,那就无从考证了,反正直排轮的本来就稀罕,整个鞋体又是用的的工业塑料,既结实,看起来又花哨,还附带一双样式挺不错的靴子,看起来倒是挺不错的样子。

而且这二百大洋,还包括了一个自行车头盔,一双海绵手套,一对护膝、护肘,足够武装全身的了。看看这双鞋,再看看公园里那种铁皮带着四个轮子,也不知道是不是省钱没刷油漆还是说磨掉了色的便宜货,真的是没法比。

总而言之,这些钱花出去以后,家里立刻就消停了,让出了血的林俊,不但不心疼,反而还大松了一口气。小雯姐却点着他的脑门,说:“就你鬼,给他们两个花这么多钱,就不怕宠坏了?小孩子之间有个摩擦在正常不过了,反倒是你这么顺着他们,就不怕惯出什么毛病来?”

林俊打掉她的素手,两眼一翻,语气幽怨的道:“你还说呢,身为大姐,不管束他们两个,还在一边看热闹。我快被他们俩吵得焦头烂额了,也不说帮帮我!”

张晓雯却皱了皱眉头,说道:“我知道你的想法,可成长需要过程,并不是你教给他们,他们就能立刻变成你心目中的样子。你是个怪胎,是特例,而他们俩才是正常人家的孩子,吵吵闹闹的才有孩子的样儿。都成了你这样,少年老 凌天仙传燃文成,老气横秋才不正常。而且,我不希望你每天都把自己绷的紧紧的,你再聪明也只是个孩子,你做的已经够好了。每次晓强和苗苗来吵你,你虽然皱着眉头,脸色僵硬,却总觉得要比平时放松得多……”

原来是在担心我吗?林俊得知了小雯姐的心思,心中微微一暖。可,是孩子的只有这具身体而已,而灵魂却是个彻头彻尾的成年人了!不再甘于上辈子的平庸,所以他必须要奋斗,没有时间留给他虚度的。“谢谢你,小雯姐!”林俊轻轻抱了抱她,自从重生以来,他把自己的未来,规划的满满的,时间也排的满满的,莫名的危机感逼得他无时无刻也不敢放松,现在,有个人在担心他,安慰他,真好……为了身边这些人,就算再累一些也值得了。

“小雯姐,你不用为我担心了,我没事的。”林俊克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说道:“不过你说的也对,我却是对他们期望太高了,果然拔苗助长,急于求成不是什么好事。既然种子已经埋下了,我还是坐等它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巨树的那一天吧。”

果然还是要逞强啊。张晓雯轻轻叹了一口气,突然脸色一红,猛的推了林俊一把:“臭小子,敢占我便宜啊!”林俊尴尬的松开张晓雯那柔软的身体,退后两步,红着脸不自在的说:“哪有,我是你弟弟啊,再说我才八岁,只是个小孩……”看着他落荒而逃,张晓雯掩嘴轻笑:“再让你装大人啊!”

林俊一路跑出家门,跑到巷子后面的一片两座宅子大小的荒地,这才坐下来,平息着汹涌的心境。等他平静下来,不自觉的又回味起那短暂的拥抱,香喷喷,软绵绵的身子。当然这是纯粹欣赏的喜欢,他还不是变态,就算起邪念,以他现在八岁的身体也没可能的。

“唉,美丽又温柔,多么理想的贤内助啊,偏偏是我姐,将来早晚要嫁人的。真是不舍得啊,只有在表姐嫁人之前,抓紧时间,压榨出更多的利益……”张晓雯绝对想不到,这小子,猫在角落里,这会儿正盘算着怎么把她当牛马使唤呢。

男人有时候心里也很微妙的,例如有女儿或者姐妹的,一旦面临女儿或者姐妹结婚嫁人,那心情肯定不爽,好像自己的宝贝被哪家的穷小子给偷走了一样。所以啊,姑丈或者舅子跟姐夫、妹夫之间,往往都是冤家。林俊一方面,想着把两个姐姐,培养成时间最优秀的女子,可每每想到她们将来还不知道要便宜哪家的臭小子,心理就相当的纠结……

生活又恢复了平静,随着股市节节攀升,林俊扔进去的资金,想滚雪球一样的在膨胀着。看到股本上的数字在成倍的往上翻着,张晓雯犹似在梦中一样。可着巨大的利益没有让她冲混头脑,反而异常的冷静:“小俊,这样的情况还能持续多久?我们是不是该见好就收了?”

林俊琢磨了一下,说:“这种靠政策支持出来的繁荣,不会太持久,我估计也就是两三个月的时间,就到极限了。最近多多注意一下吧,差不多也该是时候了。”

所谓朝中有人好做事,把小舅妈孟霞推到了区政府里工作,若是有心的话,能提供很多便利。比如说,最近区里的第二纺织厂和毛毯厂相继破产,工厂正在筹划变卖工厂的机器甚至厂房来偿还银行贷款和发放工人拖欠的工资。

这些机器对林俊来说,自然没什么用处,他在意的是这两块地皮。这两间工厂的位置,其中纺织厂位于林俊家的西北面,处在去往丝市街小学的路上。也就是说林俊若是去上学的话,每天都要路径这里。而毛毯厂则位于西南面,两家工厂南北分立,正好处在东市街北段的南北街口上。

现在看这两块地皮,很少有人意识到它的价值,但是押后四五年的话就不一样了,到那时候这儿是绝对的黄金地段。到世纪末的1998年,东市街会改建成为商业步行街,成为房店区最繁华的地段,商业街从东市街的南段一直延伸到整个东市街的中段位置,到北段而止。

而毛毯厂的位置,正对着步行街北面的入口,这一大片厂房,到那个时候,将会有巨大的开发潜力。在林俊的心里规划中,这个地方最适合开一家大型超市,而事实上,东市街改造成商业步行街之后,也确实在中心处开了一家超市,但是房店区的第一家超市却是在大概两三年后,影院街附近的开的。…………坐在电脑前被咬了一身疙瘩,我恨蚊子。另外今天的票还有没投吗?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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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遇袭

而毛毯厂在倒闭了以后,林俊的印象中,厂房似乎给一个服装厂给承包了,做了几年的牛仔裤。

而地理位置稍差一些的纺织厂一度无人问津,上辈子,林俊上小学的时候,还伙同班上的同学偷偷进入空无一人的纺织厂厂房内探险。

后来东市街北段整个改造成了农贸市场之后,纺织厂靠近街边的一半被改造成了一座小型的水产批发市场,而剩下的一部分被房地产开发商买去建了楼房。

可惜的是,当初区政府在规划的时候,显然高估了房店区的人民生活水平,以至于前后四五百米距离的农贸市场,也就只有靠近商业街的一段生意不错,而处于街尾的水产市场就冷清了。

开业不久之后,这里完全没什么买卖,无奈的商家只好纷纷撤出,最后还是推平了盖起了楼房。

林俊自然不会打纺织厂的主意,房地产买卖虽然赚钱,不过可不是他这种外行人能掺和的。

倒是毛毯厂,林俊有意趁这个机会把这块地盘下来,提前开一家超市,占领整个房店区的高端零售市场。当然,他只管着出钱出主意,具体的事还是打发父母去办的好。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钱都在股市里压着呢。

这天下午,两点多钟正式夏季每天太阳最毒的时候,街上行人稀少,林俊和张晓雯正穿越一条狭窄的巷弄,打算上街,这个时候,前面突然闪出三个成年男子,各个面色苍白,神情阴骜,中间打头的一个手里还捏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

林俊和张晓雯的心沉了下来,两个人对视一眼:遇上劫道的了?

张晓雯紧紧拉着林俊的手,慢慢后退,这个时候,后面也响起了脚步声,两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尾随在他们俩身后,这会儿正好堵在去路上,把两个人包围在了狭窄的小巷中!

张晓雯用力攥了攥林俊的手,强作镇定的开口说道:

“你们想干什么?要钱的话,我们身上的钱可以斗给你们,只求你们不要伤害我们,一切都好商量。”

一边说着,她一边掏出钱包,打开给前面的男人看了看,然后扔在他们脚边不远的地方。

张晓雯的钱包里,有一小摞青灰色的票子,那是旧版百元大钞,新版红色的这时候还没发行。

一般的人,看到这些钱,早已经心动了,可这三个男子,却无动于衷,对脚边的钱包视而不见,反而继续逼近这姐弟俩。

“坏了!”俩人的心一块儿往下沉,居然对到手的钱视而不见,是有其他的目的?还是说嫌这些钱少?

就是亲如老爹老妈,都不可能知道,这姐弟俩瞒着他们在外头折腾出了多少钱,怎么就引起别人觊觎了呢?林俊懊恼不已。

当先拿着匕首的男人,却开口了,扯着嘶哑的嗓音,语气冷漠的说:“你是林俊?你们两个跟我们走一趟,乖乖听话就不为难你们。”

该死的!林俊心里暗骂一声,对方连他的名字都知道了,必然不是抢劫的,这事肯定不能善了。不管对方是绑架求财,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总之落到他们手里,肯定没个好。

林俊思来想去,重生以来他除了那天跟张晓雯欺负了几个小混混,没有再得罪人啊!难道是那个台湾佬?

最坏的情况,莫非是自己重生的秘密被人知道了?

三个可能性似乎都有,但他宁愿是前两者,若是给人知道了自己最大的秘密,天晓得会怎么样,是拉到实验室解剖,切片研究,还是关起来严刑拷打?

总而言之,决不能束手就擒。他在张晓雯的手心里划了几下,也不晓得她能不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林俊装出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颤悠悠的举起双手,高过头顶,摆出合作的架势。而张晓雯也有样学样,站在原地不动。

拿匕首的男人见到两人十分配合,却无悲无喜,神情木然,他身后的人也没什么情绪波动,这表现落在姐弟俩眼里,诡异无比。

男人走进</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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