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淮之眺望天空,不远处烟火盛放,在他眼底织出一片五颜六色的光芒。赵素衣静静看着顾淮之,哼唱起一首无名短歌,他天生嗓子好,就算唱得是上不了台面的乡野俗曲,也格外抓人耳朵。
顾淮之被赵素衣的歌声吸引,转过头去看。赵素衣发觉了他的目光,不自觉地扬起嘴角,歌声也带上了笑意。
顾淮之注视着赵素衣,脑子里忽然想到了一句话:
“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摩天轮缓缓转了一圈,他们回到了地面。赵素衣望了眼天空,对阿雪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要回去啦。”他拿出之前那根画出门的粉笔,交到阿雪手里,“若是你不开心了,就用这根粉笔在墙上画一道门出来。你推开它,就能来到这个世界。它和现世相反,你一定会喜欢这里。”
“粉笔是通往这里的钥匙,我把它送给你。以后啊,你还可以带着你的爸爸妈妈和朋友们一起来玩。”
阿雪低头看着手心里的粉笔,要把它还给赵素衣,小声抽泣着说:“不用了,这个太珍贵了...今天我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我不能要。”
“东西有用才显得珍贵。”赵素衣重新把粉笔放在了阿雪手中,合拢她的五指,“它在我手里只是件没作用的死物,但对你而言,却十分有用。”
顾淮之从烟盒里抻出一张纸,用随身带着的钢笔在上头写上了自己的住址。他把纸递给阿雪:“有事没事都可以给我写信。”
阿雪紧紧抓着纸条和粉笔,放声大哭起来,嘴里含糊不清地重复着:“谢谢。”
“那晚安了。”赵素衣对她温柔笑笑,和顾淮之一起向远方去了。
阿雪是个很好的小姑娘。她怀着希望,鼓起勇气向每一个同龄人问好,却得不到回应,相反还被他们冷漠对待。她觉得自己在他们眼里,像个整天嗡嗡乱飞的苍蝇,人见人厌。
阿雪害怕了,干脆把自己封闭起来,不和人说话,不和人交流。她渴望得到他人的爱,但也畏惧。所以,才想要一场梦境来实现愿望。
哪怕是虚假的也好。
而现在,愿望实现了,赵素衣送给她一个与现世相反的、全新的世界。
阿雪却难过起来。
离别如刃,情丝太细。一声再见说完,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了。
阿雪舍不得,慢慢跟在赵素衣和顾淮之的身后。她捂住嘴巴不敢哭出声音,生怕让他们担心。直到她看不见他们了,才停下脚步,低声说:“我记住啦,阳光真的很漂亮。”
是啊,阳光真的很漂亮。
夜间十点左右,顾淮之回到酒店,躺在床上,很快便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
梦中,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子怀抱了条三个月大的中华田园犬,走到了一家宠物店里。
他拿起了条系着黄色小铃铛的项圈,在小狗的脖子上比了比,笑着问:“老板,这一条怎么卖?”
那只小狗叫换了声,伸出舌头舔男孩的脸颊。
项圈里面印了行小字:“祁州市建设南路134号。”
顾淮之瞬间清醒过来,他记起莫三娘子给他出示的转账记录,以及那句“祝你心想事成,美梦成真”,忽然反应过来。
那条其实是赵素衣给莫三娘子的转账,赵素衣向她买了一个好梦,送给了他。
顾淮之从轻轻从床上坐起来,侧过头去看赵素衣。今晚明月正多情,窗帘并非完全拉上,水银般明净的光透过这一点缝隙温柔地照到了赵素衣的枕边。他闭着眼,睡得正好。
清爽的风吹进房间,窗帘摇动,落影姗姗。
顾淮之点了根烟,看着赵素衣,尼古丁的苦涩味在嘴里蔓延,片刻后,又化成一股香醇流连唇齿。这感觉如同眼前的这个人一样,让顾淮之有些上瘾了。
待烟抽尽,顾淮之打开手机,找到莫三娘子的阿里账号,敲字问她:“在吗?”
莫三娘子:“在的,有什么事情吗?”
“我再下个单子,给我的老板约一个美梦。”
莫三娘子:“小顾先生,你知道的,神君他是凤凰。我们给他织梦的话,要花费很长时间,风险很大,所以费用会特别特别高,而且也有可能像阿雪那样织不出来,这样你还要下订单吗?”
顾淮之瞧了赵素衣一眼,笑了笑:“无所谓,就这样吧,这单子我定下了。”
顾淮之关上手机,靠在床头开始想入非非。赵素衣会梦见什么?
大概有山有水有春l光吧。
作者有话要说: 离别如刃,情丝太细。原句是余光中的《诀》:“虽淬离别如刃,能不能将它斩断?情丝很细,但不太柔软。”
这首诗还有一段把我美哭了:“每一次爱情的结局是别离,每一次别离都始自相遇。云只开一个晴日,虹只驾一个黄昏。莲只红一个夏季,为你。当夏季死时,所有莲都殉情。”
神仙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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