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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壮山脚步一顿,没理熊家两兄弟,只对熊家两个老人道:“参军我会去的,不管你们是直接让我去,还是这样……我都会去,因为是你们给了我这条命。”

熊壮山不知道怎么在村里一遍遍的走,不知道想了什么,第二天天亮回到熊家,熊壮山就变了,那个淘气的,阳光的,孩子王一样的孩子没了,剩下这个沉默寡言,心如死水,再没有能泛起涟漪了。

回来后的熊壮山什么也没说,打包了行李,就去找官差了,给了他们几个铜板,他的年纪就改了,顶替下了他阿父大哥去了战场。官差并不在乎参军的人到底有多大,只要能征上人就行。

甚至还因为他是唯一一个这么干脆的,得到了前来杏花村征兵的官差的表扬。可熊父熊母却哭得肝肠寸断,悔不当初。如果能再来一次,她一定要好好和孩子讲清道理,而不是耍这种阴私手段。

熊壮山走了,心里压着这份沉重的,母亲永远给不出的答案走了。

纵然长的再高大又能怎么样,熊壮山心里到底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在父母膝下长大的,什么也没经过的孩子。

第一次上战场,他就因为心里想着阿娘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而走神,被长矛贯穿胸膛。他反应过来后,仗着力气大,反杀了那人。可胸膛被整个贯穿,后续发炎高热,所有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连随行的大夫都摇头时,熊壮山奇迹般挺了过来。

鬼门关走了回的人,心境终于不一样了。他开始忘记了问为什么,只想着活下来。

在熊家因为种地累而喋喋不休抱怨的时候,熊壮山不知道多少次徘徊在生死边缘,多少曾和他一个军营里通吃同住的人,白日里还鲜活明亮,一场战役,就成了一抷黄沙,连个身体都分不清谁是谁,也没有一个单独的墓碑,永远地葬在异国他乡。

就这样日复一日在生死边缘徘徊,每日都直面自己死和他人死,熊壮山变了,变得暴虐阴鸷,变得残忍冷血,从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一个麻木杀人工具。

后来由于他的天生神力,镇北王注意到了他,这不是幸运的开始,反而是噩梦的逼近。

被镇北王带走经历过那么残忍的训练作战后,熊壮山才知道原来所在军营简直是天堂,这个才是真正的地狱,他也成了地狱里面的恶鬼,双手染满鲜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

他从没想过还能活着回到杏花村,可他到底还是活着回来了,并遇到了唐寿,他的救赎,如果他的心里久经风霜,变成了石头,那么唐寿就是水,水穿石滴,他浸湿了他,使他心里有了他,他便这辈子也放不开手了。

后来,唐寿曾无数次问过熊壮山他和熊父熊母之间的嫌疑,但熊壮山从没明说过,一切都过去了,他舍不得唐寿心疼,更舍不得他自责。

熊壮山怕唐寿知道了真相,那么满心里都是自己的人会自责,所以没和他明说过,每次都是含混不清的带过。但是凭借那人那颗七窍玲珑心,终究还是知道了。他按兵不动,可是熊壮山还是发现了他的报复,他不再给熊家任何一个人帮助,悄悄收回了一切特权。

熊壮山从没怪唐寿帮过熊家人,因为早先唐寿不喜欢他,不愿意留在他身边,只想缓和他和熊家的关系,日后遇事总有个帮手。后来他也没主动和他说过,熊家人不会提,村里人不敢说,唐寿也就一直被蒙在鼓里。

熊壮山这残酷的一生算来真没什么好感谢命运的,可在唐寿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他便开始感谢命运。如果之前的种种残忍,只是把他送到他身边的代价,那么他愿意,并甘之如饴。

是的,熊壮山知道现在这个唐寿不是原来的那个。

因为原来的那个唐寿是熊壮山亲眼看着死的,他当了那么多年的死士,不会连一个死活都判断失误了,那他也回不来杏花村了。

虽然两人是一个身体,但是以前的那个眼神闪躲从不敢对视熊壮山的目光,自卑、贼眉鼠眼、充满蝇营狗苟的算计。

可当再醒过来的这个,却双眼明亮坦荡,看着他时,不是所有人的畏惧,虽也害怕,可是很坦然,不会正面对上恐惧到心慌,转身就恨他不死在战场上。

当死士跟在镇北王身边或者出去执行特殊任务的时候多了,见过许多诡异的事情,所以熊壮山一下子就猜到了某种可能。

后来突然变得娇气起来的人,突然把他放在心上的人,突然会制作许多奇奇怪怪,连镇北王那样身份地位都没见过用过的东西的人,更加确定了熊壮山心中的猜测。

可他从来都不说也不问,他只当做这是命运补偿他的安排,他怕问了,命运就会把人收回,一切都变成镜花水月。

所以他都是默默在守护,守护着他的救赎,也守护者唐寿的秘密不被发现。

这也是熊壮山为什么会在以前那个唐寿私奔被找回来后铁了心休妻,而对于再醒来的唐寿不但不休妻,反而时时刻刻严密监管起来。

因为熊壮山从头至尾都知道,同一躯体里,是两个魂,他清楚的知道,他许诺生生世世的那个魂,是后来的这个。

惟愿相伴,至死不休!

第一百一十三章 番外李家二郎

“刘墨, 你过来。”刘煜对着他的贴身小厮招招手,小厮便跑了过来, 他将白日里先生留下的课业扔给他,“你给我写了,记得模仿我的字迹。”

刘墨点头, 他是他家郎君的贴身小厮同时也是伴读,从九岁被买回来起就跟在他家郎君身边, 陪着他家郎君去私塾里读书,给他家郎君研磨。

他家郎君读书不用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没个正经。那是因为刘煜从小家里就有钱, 没吃过苦,做事随心惯了,也认识不到读书对他有什么用。不像刘墨, 被卖前,家里就穷,十分羡慕有钱人家的孩子能去私塾,对读书很是渴望。

后来来到刘家, 因为要陪着自家郎君读书,便有了光明正大的机会, 刘墨很是用功, 他也是聪明,在课堂上先生讲的都能记住,即便回来没有复习学习的时间, 却在课业上也很精进。

有一次先生布置的功课,刘煜贪玩没写,怕第二天被先生罚,就逼着刘墨给他写。

没想到刘墨写的竟然还得到了先生的表扬,从哪以后,刘煜的课业都交给了刘墨写,刘墨也可光明正大的学习了。

刘墨接过课业坐在桌前看了看刘煜,轻声规劝道:“郎君,咱家主君就盼着您明年科举能考个功名回来,您还是学一学吧。”

刘煜嗤笑,“你倒是课业精进可有什么用,还不是连科考的资格都没有,要我说这人啊,都是命。”

刘墨垂下眼睑,看不清眼里的东西,只能听到他毫无情绪地附和道:“您说的对。”然后便低头自行研磨写课业。

刘煜双腿搭在桌子上抖着,一会儿捏了粒葡萄,一会儿吃个苹果,悠闲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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