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那两三天》作者:某人那个某人
文案
生日那两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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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前几天是我生日,他没有提前打招呼便悄悄买了票过来了,给我很大的惊喜。生日过后,他又走了,我们…仍然继续着两地相思。想想我们的实际情况,我总觉得他像是黄昏时候落日的余晖,漂亮、温暖、轻柔、璀璨,只是不一会儿就消失了,我想揽也揽不到、想掬也掬不了,想留也留不住。
他来了,我神采奕奕,他走了,我失魂落魄。
突然想起一句诗: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生日前一天下午还差三分钟就要下班了,突然手机屏幕弹出一条微信信息,打开看到是他发的,没有一个字一个标点,只有一张容纳他所在位置的地图。在早几天前就听他说他要出差一趟。
我没有点开那条位置图,直接回信息过去:“怎么?你不相信我?觉得我不够放心你?”
“我猜对了,你已经忽视了那条位置信息,点开看看。”这是他回过来的信息,他对我太了解。
我手指点上去,地图铺散开来,我看到屏幕上的那些标记地址,直愣了两秒,那些地名坐标我很熟悉,再仔细拉开他当时发信息时所在的中心位置,居然在高铁上。
我还在惊讶没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又发信息来了,“还有十五分钟,我要下车了,你快来高铁站。”
他算准了所有的时间,他知道我下班都是直接回家,所以他看好了才买票,掐着点下车,他不晚点我不加班,就刚好是我下班的时间。
我才刚到高铁站广场,在人海里脑袋跟个蜻蜓的脑袋一样到处转着找他的身影,拿着电话欲问他具体站在哪个位置的时候,突然前方人流中看到清俊端雅的他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走出来走到我面前,一脸的微笑。深黑的眼瞳里映着我的身影,刹那间感觉就像是被长白山天池托着的那片云一样被完完全全地映在了湖面上。
我不管不顾一把把他拉到怀里抱着,狠狠地闻他身上特有的气息,不管别人会怎么看我们,也不顾别人是否会不会习惯。当然也真没有心思去考虑别的,这一刻我的心里眼里只有这个人,他就是我的一切。
带着他上公交回市区,因为高铁站是起点站,就算人多再挤我也能给他占个靠后的座位,他大大方方也不跟我客气,一屁股坐下去,虽然一切都做得自然如行云流水一般,但我还是发现了他两腮和颈子上的淡淡绯红。我立身站在他的座位边上一只手抓住他前面的座椅靠背,一只手抓住他的座椅靠背,把他环在自己的前面。
“不是说出差吗?怎么过来了?”我弯下.身看着他问。
“你明天生日……”他还想说,结果被我的注视搞得很不好意思,就断话了。我已经完全明白了他的用意,他是想给我一个惊喜。心里某个地方跟被人捏了一下,既疼又舒服。用只有他能听到的声音问:“想我了?”
看到他点头,我心满意足的笑得姹紫嫣红,说:“我也想你,天天想。”
大张旗鼓地跟眼前这个人说情话,一准能把他惹得不好意思害起羞来,所以刚才的淡淡绯红已经变得通红,我特神气大方说:“人太多这么热,你看你整张脸红得跟水蜜桃一样。”边说着边绅士地给他把车窗开到最大。他一眼瞪着我,虽然装得很凶,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笑。这样的时刻真的很美好。
我问他怎么在“人海茫茫”里找到我的,毕竟先前就说好让他找个标志性的地方站着等我去接他。他说:“‘还记得你答应过我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吗?”
“记得,可…我说的不是这句,我说的是以后有什么变故我不会藏起来让你找不到。”我极力反驳,有点不高兴,因为这句话我已经对他信誓旦旦说过很多遍,他居然没记住!
他抬起手来曲起手指不留情地在我脑门上嗑了两下,痛得我大叫赶紧往后缩,身旁其他的乘客纷纷往我们这边看,我只管揉搓脑门倒没觉得什么,他一下子就紧张起来了。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刚才我们居然忘记了自己身处“人海”中,还忘情地做起了平时只有我们两个人时的暧昧小动作。
一直被突然的惊喜冲得找不到北,一心就只想着怎么调戏他,这一叫就叫回到解放前,我们都收敛了起来。他动了动筋骨本本分分坐好,我也立起身来正正经经站着,彼此不再说话。也许别人并没有看出我们之间的不一样,只是我们自己“做贼心虚”。
回到市区,找了家酒店住进去,进到房间,他去洗浴室洗澡,我没事可做,就满屋子地找。
不是不带他回家,是他不想,我也觉得若回去了难免会心生尴尬。
他洗完后擦着头发出来看到我站在桌上倚着墙东瞅瞅西看看的,一时诧异问我在做什么。我跟他说现在的酒店都很变态,净喜欢装隐形摄像头偷窥别人的隐私。他把毛巾挂在墙上的挂钩上,走过来一把把我从桌子上抱下来,嘴里说:“这堵墙刮瓷刮得这么平滑,有小孔一眼能看到,装在这上面岂不是自寻死路。”等我站稳了,他转身继续去拿毛巾擦头发,问我电视机、床头、镜子边框啥的都查看过没有。我点着头说都查看过了,没看出哪里有异样。他转过身看到我一脸的不甘心和无奈,我是有点担心,害怕别人看到我们的一些事情。
他笑着说:“不是每家酒店都那么变态的,说不定我们运气好,这家就挺正常。”
他一笑我就没辙了,一部跨过去紧紧抱着他,轻轻吻着他的头发脸颊,最后到嘴唇边上的时候,直接亲上去。我们相聚的时间很短,我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心存侥幸相信我们住的房间没有第三只眼睛。
他一直很随和也很随意,他不挑食很好养活,天南地北到处跑都饿不着。不像我,离开了本地,就只能挨饿。
晚上带他出去吃饭,在河边夜景一带找了家看上去还不错的酒楼,点了一些平常菜,知道他喝不惯饮料,所以给他买了瓶矿泉水。上菜的时候服务员问我们要不要啤酒,他摇头回绝了,因为他知道我不喝酒,而他酒量也不行,暂且作罢。
俗话说中看不中用这句老话能传千古必定有它的道理,这酒楼看上去挺不错,从外观到大厅的装修再到包厢的内室设计都很合我们的胃口,可偏偏厨艺不咋的,不是我贬低这厨艺,先不说我这出了名的挑食本性,就连随和随意不挑食上啥吃啥的某人也是实难下咽,我就算已经饿昏了头也吃不下多少,勉勉强强吃了小半碗就再也吃不下。
他吃得痛苦,我看到他吃得痛苦我更痛苦,伸手过去阻止他继续进食,他不以为然继续端起碗开始吃,他说不吃既浪费钱又浪费粮食。我看不过去,使出杀手锏拖着他往外走,跟他说:“我喜欢在你身上花钱,你就别心疼了,我们出去吃辣鸡米皮或者过桥米线也比这个强。”
其实我对市区的一切都很陌生,哪里有好玩的好吃的我都不知道,平时都是单位和家里两点一线,工作日在食堂吃,休息日在家里吃,很少出门溜达也从不聚餐,所以某人难得来一趟我也找不到一处好吃的餐馆酒楼招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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