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挥开,再回来,再挥开,再回来。
来去了三四次,谈毓书被甩出去的手终于放下,陆博渊一面盯着他大难临头的表情,一面把那个坚硬的物件从中领的针织衫里掏出。
一枚再眼熟不过的,银色的指环就安然地卧在他掌心。
那一刻,他什么都明白了。他明白谈毓书对他疏远的种种,是骗局。
四处昏暗,看不清指环上微浅的纹路。但陆博渊确定,这就是他送给谈毓书的那枚。
那个人信口雌黄,口口声声说已经扔掉,却一直戴在胸口。
谈毓书泄了气,腰背佝偻,眼睛濡湿。像是被抓包的窃贼,偷了人家的宝贝东西,被捆起来游街示众。
应该,再藏好一点。
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坍塌,那层坚硬的,用来保护自己的躯壳也跟着破碎。
把脖子缩进衣领,两手微微握成拳头,垂在身侧,手背上淡青的脉络更加明显。
这是很防备的姿势。
脖子是最脆弱的部分,当一个人很相信另一个人,或是对环境了如指掌,他会大方地把脖子露出来。自信,而且霸道。
很显然,谈毓书不属于这两类情况。
事实上他以前不这样。
曾经他做什么都振振有词,都有理。
现在他做什么都畏首畏尾,都亏心。
陆博渊盯着他颤巍的肩膀,再也凶不起来,千万种情绪漫上心头,杂乱得不像话。
两臂一抬,将他抱入怀中,揉着他的后脑勺,深深叹道:
“毓书......你明明爱我......”
为什么撒谎?
“明天下午三点,晨日奶茶餐厅见。”
看着屏幕上那行不能再简洁的字,陆博渊的眼神柔软,似乎能融化冰雪。
这是回来之后,谈毓书第一次主动联系他。
虽然地名写错了,把“晨曦”打成“晨日”,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方位的判断。
反而,心里更加温暖——这个人,还是这样粗心。
特意喷了新买的古龙水,清淡却不乏成熟男性魅力的味道。他记得谈毓书讨厌那种张扬的浓郁香味,以前总是喜欢一头扎进他怀里,傻里傻气的,说他身上有很舒服的茶香。
虽然自己察觉不到,但是被喜欢的人夸赞,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但事实证明,每次他精心打扮,总会有些意外。
比如,那个本应该坐着谈毓书的位置,正端坐着一个五岁的,着装精致的......谈墨。
这情况,是谈毓书来了暂时去上个厕所还是......压根就没来?
“你好,请坐。”
还没等他开口询问,小家伙倒率先跟他打招呼,开场白运用得游刃有余。
他穿着英伦风的小西装,格子衬衫,深棕色马甲,与小身板贴合得天衣无缝的外套,以及,胸口那只低调简约的胸针。要是再有只黑色的烟斗,就是活脱脱一个小侦探了。
嗯,看来谈毓书把他照顾得很细腻。
“你好。”陆博渊虽然疑惑,却也浅笑着在他对面坐下,“你在等我么?”
小家伙十分老成地点头,仿佛谈判桌上的首席官,“嗯,是的。”
然后伸出手,“我叫谈墨,我们之前见过。”
陆博渊盯着那只白净的有着粉红色指甲的手,从容地握过去,“我叫陆博渊。”
他能想到自己脸上浅浅的温柔的笑,身为一个有着冰山人设的高冷作家,这样子要是被女粉丝们看到,估计又要尖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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