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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mplock/夜访夏洛克》作者:EinahSirro

译者:charleness/宋氓/六月森林事件

警告:BDSM,吸血鬼侦探/血奴医生

Summary:John一直都很擅长避开吸血鬼的注意。这回他失败了。

第一章 Chapter 1

人皆知规则。你要在血库登记。排队捐献血液,注意移开视线。脑海中应时刻保持彬彬有礼的语调,最次也应保持沉默。多数吸血鬼还是厌烦人类的。保持极其安静就可以。不要直视他们。把你刚叫到的出租车让给吸血鬼(反正一会儿还会有)。在门口让开,让吸血鬼先过。不要盯着他们的眼睛,这会让他们像杜宾犬一样炸裂。低着头,保持安静即可。

John Watson很擅长保持安静。他心里有一点紧张,而这外化在他紧绷的肩膀与抿成直线的唇线上,但他仍安静地在诊所里工作着。

吸血鬼们掌权已有两年了。

事情就是这样;很大程度上这不比人类掌权时糟糕。某种意义上,比那更好。没有战争。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士兵返回家乡。哦,有些回了家,结果却消失在了吸血鬼的控制下(出于某种原因,他们相当喜欢士兵),但那并不意味着他们死了。就是……不再自由了。没有回家,回到他们爱人身边的自由。甚至也没有离开房子的自由。任何意义上的不自由。但还活着。没有在沙土上血流成河,没有裹满绷带躺在医院。

而经济……相当平稳。不是非常发达,但至少不像过山车那样大起大落。犯罪的存在感大降。当然了,吸血鬼对人类所做的一切都不违法,这一规定或许对统计数据起了一定作用,但人类确实也不太会互相残杀——在他们忙于回头张望身后小巷中冰冷阴森的眼睛时。

流浪汉的问题也完全消失了。好吧,是流浪汉这群人完全消失了。他们消失了,而太平间里停满了毫无血色、身份不明的尸体,接着这股热潮消退,事情便变成现在的模样。没有流浪汉了。问题解决。

但最使John Watson不安的是吸血鬼对人性的影响。人的性格。只要他们想,他们可以很有魅力。他们可以让任何人心甘情愿地成为奴隶。通常他们只会把猎物杀掉,在小巷或是黑暗的角落里吸干他们的血,直到人类变得苍白,身体滑向地面。接着他们会大步离开,警察赶来清理尸体,给尸体贴上“心脏衰竭”的标签(没有血液供应时心脏确实会衰竭),而一切就这么结束了。

但在起初动乱不安的三个月后,显而易见的是国内局势好了很多。无论如何,就算是吸血鬼也喜欢一个稳定的英国。火车定时运营,剧院明亮拥挤,垃圾定时清理,银行与商店配备的是人类而非机器。

有了血库系统后便更好了。对于现代都市的吸血鬼来说,在餐馆、外卖与家常菜中寻求平衡更为重要。血库就是餐馆。事实上,没多久富有创新精神的人类(人类!)就开办了氛围独特的鲜血酒吧……你可以在吧台点一杯,或是下楼要一个现货……你懂的。相当人性化。

外卖是吸血鬼绑架的人类。他们不够警觉,吸血鬼或许会杀了他们,又或许不会,看心情。这当然强化了人们的宵禁意识,「夜幕即外卖时间」要比警察有用得多。

但接着就是家常菜了,即拥有一个完全属于你的人类,在家中等着你。一个受过良好训练的人类会保持居所干净,所以拥有一个人类是毫无悬念的优势。

而且还很简单,因为吸血鬼的噬咬可以令人非常愉悦,只要他们肯这样做。一旦关系建立,人类会被轻易征服。你只需简单地堵住一个,把他们拎回家,用尖牙吸吮,释放内啡肽*稍加安抚即可。最好先把他们放躺,因为你显然不想全程拎着他们的身体。就像是采摘鲜果。

或许这就是没有叛乱的原因。就像自古以来女人都让男人占据上风,被爱的许诺所引诱(即使最终得到的要比给予的少得多),人类也常爱上吸血鬼,并成为无可救药的血奴。

当你厌烦血奴时,你可以把他们就地了结,也可以把他们卖了,或是让他们离开——如果你非常非常好心的话(而且还能忍受他们骚扰你,渴望回到你身边。真的,把他们杀了更简单。)

最后,对于大部分人类来说,生命在新的血管里流淌(并不是有意的双关语)。没有战争,没有衰退,没有流浪汉,极低的犯罪率……而如果你成了个血奴,那么……你就不用担心退休了,因为你可能活不了那么长。多数吸血鬼都会足够深情地给予自己的宠物一个人道的安眠(这词用得挺有意思,对不?),通过简单地进行「最后的晚餐」(相当大的一场)——通常毫无预警。不管怎么说,你把狗狗带去兽医那做安乐死时会告诉它吗?不,你只会安抚它,告诉它这只是另一个狂犬病疫苗。然后它会死去,而你就完事儿了,明白?所以……那么就是这样喽,某个周五晚上,在诊所列完供应的柜子清单时,John Watson无所顾忌地想道。

真的,现在只有躲避危险这一个问题。就像在阿富汗那样:别挨枪子儿就行。换成吸血鬼的话,就是不要吸引他们的注意。不要在夜色中出行,不要让他们中的某位滚开,不要直视他们的眼睛,不要太过诱人……而John并不是那么担心。紧张,但不是很担心。毕竟,当你已近四十,矮小结实,只是个安静的小个子男人,有着一双沉稳的眼睛但表情哀伤,真的,你会没事的。他们肯定不会注意到你。你会没事的。会没事的。

只要他们不碰我我就没事,John在脑子里纠正道。因为他恨他们。他恨他们对他所熟识的人做的一切,不是完全消失的那些人,不是。就像战争中的伤员。比他们对战俘做的更糟(他在脑子里称他们为血奴)。他们的人性已被抹杀殆尽。思维,才华,个体特征,意志,全都没了。

他在阿富汗认识的最强硬的士兵之一,是个叫Moran的家伙……他是早先被夺取的一位。他本是个阴沉冷硬的男人,有着冷面的幽默感与果断的才智;它们即刻被抹杀了。John上一次见到他时,他看起来像个僵尸,站在一群皮包骨头、衣着高档,有着野性黑眸的几内亚芳族人的血奴中间。该死的。

John曾看见他们从一辆高档的黑色轿车里出来,进了几间萨维尔街的裁缝店。Moran垂着头跟在芳族人后面,脸上满是了然、估量的表情,那一直是他特有的模样。John的手变得冰凉,在那一瞬间知道不论发生什么,他宁愿死也不想像那样结束生命。

因为那就像是去养老院看望你的祖父,而他一脸衰老的茫然,穿着尿布,连接着机器,压根不记得你。他抬头瞅着你,眼睛像孩子一样,让你带他回家,带他离开这地方,问你他的妻子去哪里了,他曾深爱的那些人都去哪里了?你看着他,想,“我不想就这么消失。”穿着靴子死总比这个强。

John是个医生,也是个士兵。他不怕死。但他害怕走进黑夜。他不想连接在机器上。他不想变得老态龙钟,满脸迷茫。他不想被癌症折磨得糊涂,被药物治疗而不是痛苦抽干力气。他不想变成露出诡异微笑的芳族人面无表情的血奴。所以在过去的三年里,他增加了头脑里精神生存意志的供应量:他会活着,能活多久是多久,能活多好是多好。破坏这一简单方式的只会有三个原因:痴呆前兆,不治之症,还有吸血鬼。

而他的大脑处理得挺好。当你的大脑开始处理一切时,你不用反复思考。你不用一遍遍自言自语。你的大脑做着一系列工作,保存,打印,储存程序,接着决定就做出了,并在某个可进入但不碍事的地方付诸实施。就像去商店。除非你是个极为复杂的人,否则你不会在回家的路上一路叨咕着要买的东西。你只会在脑海中形成商店的图像,你需要物品的图像(周五晚上:咖啡用的奶精,一条面包,火腿)接着,你的头脑会安静下来。

穿着黑色长大衣的瘦高吸血鬼第一次看到John时,他正在做以上那些事,既是身体上也是精神上。夜幕降临。吸血鬼当时坐在一家鲜血酒吧的靠窗位置,监视着一辆停在大道上的可疑出租车,就在这时John向乐购走去,在一个他刚列完存货清单的周五傍晚。

John并没做错什么。他没有撞上吸血鬼,没有盯着他们的眼睛瞧,也没有打破宵禁,没有用任何方式吸引注意力。他面无表情,头脑清净,目标简单……但他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在世界上唯一一个咨询吸血鬼眼前走过,而这只是有史以来最该死的厄运。

并不是什么都循规蹈矩,对不对?

Sherlock很无聊,但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他坐在血吧里,监视着那个出租车司机,那人正悠哉地穿过大街。他让那些人类的思想在周围如潮水般来往退散。对于Sherlock来说, 能读出人类的思想是件令人生气的事,尽管这是别的吸血鬼都做不到的。世上最没用的天赋。人类从来不想什么新鲜或有趣的事。好吧,吸血鬼也一样,但他们至少有掌控世界的能力,所以二者的区别就像大人与小孩一样。都很无聊,但小孩更无聊,而多数人类本质上就是小孩。他们的思想里充斥着咒语一样嗡嗡作响的[我想要这个]和[我得做那个]和[他为什么不打电话]还有[她知道我在骗她吗]。

一个吸血鬼至少能做出这样的思考[我应当吸引这家银行的CEO,这样我就能更高效地往我的党派调动资金,接下来就可以掌控议会]。那总比[这服务员身材真辣]要好上那么一点。

但也只是好上那么一点。Sherlock有时把他们的思绪关闭一段时间,来对他们的外表进行推理(衣衫整洁但皱皱巴巴,闻起来好像刚熨过但并没真的熨过,妻子应是半盲或身体虚弱),之后重启“听力”来检测自己的推理是否正确[得去买Mabel 处方上开的药,昨晚就该去了,希望排队的人不多](推理正确。下一个。)只是不断进行操练。

有时他只是简单地在人们走过时阅读他们的思想,心不在焉,像一个在车里拧开收音机旋钮的男人,接收一些零散的音乐和歌词碎片,创建一个人类含糊不清话语的蒙太奇镜头,这个过程虽无意识却相当持久。

就像现在。人类正以每二至三秒一位的速度走过窗边。一个年轻女人走过[我的脚要痛死了,可这鞋子看起来确实不错]接着是一个老头[该死的她的腿像是在缠着我]然后是对老夫妻[哎哟地面下完雨好滑溜,可不能摔倒,髋关节摔断可就完了]再之后是个哥特派的不男不女的少年[操那混蛋,他不是我真正的老爸,去他的]接着是个安静的小个子男人(寂静)……

Sherlock的视线聚焦在他身上。寂静,不同寻常。结实,坚毅,垂着眼睛,暗金色短发(军人)卡其布裤子,做工不错,干净,但鞋子是实用款的(工作需要长时间站立但受过高等教育——教授?医生?)

男人走到窗户能看到的区域外,而Sherlock起身走到门口,寻找他的身影。那男人的脑子里没有东西能证实自己的推理。出租车司机还在闲逛,而且说真的,Sherlock可以随时找他的麻烦。身着黑衣的吸血鬼出了血吧大门,走到大街上,寻找那个个子不高、相貌平平的男人。他正冷静、快速地离开。脑袋里依旧寂静。不是那种空白而头脑空空的寂静(与人们的普遍认知相反,头脑空空的人脑子里相当吵,通常是歌词)。那更多是种刻意的寂静……里面几乎有种味道。金属味道的。像是枪。

哦,这可比一般的人类要有趣那么一点点,Sherlock想。他跟在了男人身后。

John在拐角停了一下,在等交通信号灯时四下瞥了几眼,并未注意到那个有着一头蓬乱卷发的瘦高黑影。John的大脑正像他惯做的那样,忙于登记与编录周围的人:一种自动的风险评估状态,这是他军旅生涯与医生职业的综合结果。这里可能会发生某种情况,而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他该如何处理?他脑海里的东西不以文字形式表现,习惯使然。那更像是种快照,伴随迅疾的一系列可能发生的视觉资料。接着这些图像就会在他脑海里按剧本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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