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殴打他的三个年轻人全倒在了巷中,正对着他的那个脸上布满密密麻麻的血点,仿佛有一支装满铁砂的炸弹在他跟前爆炸。
他一只眼睛被贯穿,眼球红彤彤得像个血洞,他想这是不是刚才那个踩了他头发的孩子?可是他一个也对不上号。
外面街道光线明亮,但没人看到这个方向,这里一向是大家避之不及的小巷子。
他一身都是血和灰尘,周围弥漫着垃圾和排泄物的味道,正对着他的那个年轻人终于咽了气,死时眼睛仍大张着,他盯着那只毛细血管破裂的眼瞳,眼白变成了红色,像恐怖片里的场景,却是他一手而为。他知道,自己会一辈子记得这只眼睛的。
在此之前,他只想像这是一种武器,可以解决问题,超能力总是能解决问题的——好吧,有时候会带来问题,但那是更高层次的烦恼——结果本该只是一场打架斗殴,没想到结果如此血腥,不可挽回。
周围一片死寂,只有他一个人的呼吸声,当他们死了,他发现这只是三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而已。穿着怪里怪气的衣服,假装自己很强大。当他们死去,一个个稚气的惊人。这就是他半辈子恐惧和仇恨的对象。
麦克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
他没有想警察是不是会通过DNA找到他,这一刻,呕吐才是当务之急,其它什么都不重要了。
到了晚上时,他才会开始担心这点,警察也的确找过他,如果没有发生之后的事,他们可能会逮捕他,含糊其辞地起诉他。
不过再往后,一切的规则和律法都已经无关紧要了。
***
就在同一天,兰德尔回国公干,离开鸟不拉屎还在军阀混战的第三世界国家,他很开心。
他在曼哈顿看到一家书店,位于一极条幽深的巷道里,画着兔子——不是那种可爱的兔子,比较像是半夜跳到你床上,把你咬死的那一种——的店标已锈迹斑斑,旧书层层叠叠地堆到天花板,如同一个书的墓地,时间残留下的死尸层层堆积,一望无际。
天光从缝隙间射进来,像人世射进坟墓的光。
兰德尔在那里转了一个小时,也没碰到一位客人,真难想像在曼哈顿会有这样的书店,他甚至不知道这里居然有这种小巷,它隐密得连资深特工都难找着,别说普通顾客了。
他又转了一圈,仍没找到店主,书本的通道无穷无尽,像是穿行在旧日时间的残蜕之中。
也许他在书店里迷路,最终饿死了,兰德尔想,即使他见过很多不可思议的事,也得承认这地方叫人惊叹,而且完全不合理。
因为这地方从头到脚都透着股诡异,他还打电话给一个同事,报上书店的地址,问她能不能查出它归谁所有。
她手里掌握着世界上最大的信息网络,可过了一会儿,她回电话说,没有任何信息显示那里有家书店,他是不是喝多了,或是嗑了药,或者就是故意打电话找话说吧。
兰德尔本来想就最后一个话题发挥几句,可她干脆挂掉了电话,啧,前女友就是比较难搞。
他站在那里,看着书中小径幽暗的深处,周围已不见一丝天光,书籍在他周围窃窃私语,如此之多,他想,能够解答世界上所有的谜题。
他转身朝外走去,越过铺天盖地的书籍,心里想,这么多书,还藏得这么隐蔽,谁能找到这鬼地方来?
他听到书径深处,一阵窃窃私语,说道,“有谜题要解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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