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江覆水被相依为命了整整十年的主人卖到黑市时,蒙着眼睛,而被新的主人带走时,依然蒙着眼睛,他们要天天看他,却又觉得他不配看这个世界。
这还是那男人亲口吩咐的:“这个小东西能认字,带人的时候隐秘点。”
因为视线被蔽,走出血奴们狭窄住处时他绊了一跤,重重地磕在了门边一颗突出的尖钉上,撞得双腿膝盖上一片淤青。
有人来扶他,他出了血,却听不见自己流血的声音,只能听到身侧此起彼伏吞咽口水的响动。
rose像朵火花一样烧着了挟持他的人,亲自把他搀了起来,凑近他耳边小声问:“没事吧?”
江覆水听到他那标志性的高跟鞋尖轻叩,不知为何竟然觉得有些安心,伸手试探着摸到了rose手上的黑手套,隔着皮质的隔膜,他也只能轻轻拍一拍对方:“没事,再见了,老板。”
红舞鞋的声音没有再旋动,rose应当是在门边看了他很久。
江覆水平静地拢了拢衣摆,伸展十指触摸膝盖上的伤痕,竟然有些留恋。毕竟,这是他唯一能从这段“自由”时光中带走的纪念品。
车开了很久,不再是封闭的列车,而是飘散着上好血质暗香的豪车,车座后的小冰柜里储存着血酿般的葡萄酒,车门终于被推开时,江覆水更诧异地闻到了久违的新鲜空气的味道。
他本以为他早就不记得幼时呼吸过的树木和青草了,原来只是欠缺一场重逢。
蒙眼布被扯下,他看到的是闹市最中心遗世独立的一片温室,仅存的一小块蓝天白云被隔绝在此,从椰林沙滩,到冰原沙漠,这五脏俱全的生态罩里应有尽有。
来来往往的佣人也都穿着亚麻白衣,面上神情平静安详,跟随着满脸倨傲的主人,却虔诚得如同膜拜唯一神的天使。
而这些建筑区的最中央,是一栋高耸入云的豪华公寓,从60层到90层,都是他新主人的产业。
他的新主人把自己所有的房屋都租让给了门第不够却有财力的人,只留下一层自己居住,为此惹来高贵的邻居们人前人后非议不休,也视若无睹。
江覆水之所以能察觉到这些,只因其他贵族对他新主人的轻蔑态度过于明显,他才刚刚走到大厦门前的喷泉边,便有三三两两举着洁白阳伞的贵妇掩口而笑:“又卖了个二手奴隶?这人也真不怕脏自己的手。”
“他怕什幺?有些话我们说不出口,就算他真是个私生子,也接纳他到现在了,他倒好,每天都在玷污这块乐土!”
贵妇们聘婷而去,跟在她们身后的一群英俊男子面容平静而麻木,脖子上突兀地套着黑市的狗项圈,江覆水看几眼,忽然便笑了出来。
人间的事是这样可笑,哪怕剧场换成了伊甸,依然能让用心眼观世的人乐不可支。
由于这些小插曲,他见到主人时仍然微微带着笑意,双腿却一时无法伸直,走路时微微有些颠簸,见到主人时,更因眼前景象而惊讶地扭了脚。
主人独自坐在一间宽敞的空屋里等他,屋子从墙到地面都是浓得像淡奶油裱花一般的白漆,墙角没有一丝泛起的墙皮,洁净得胜过窗外白云,但却只有一把藤椅和一张用白被单罩着的双人窗。
这不像一个富可敌国的贵族的屋子,倒像是某些硬汉故事,一个一无所有的落魄男子在土坯房里度日,守着他过时的骑士精神、昨夜的威士忌,以及当期的阁楼杂志。
这一层最大的屋子就是这里,但却不只有这一个屋子。江覆水打量着主人,主人也打量着他,互相打量了很久,却不知为何,一同笑了出来。
“你不怕我把你关在这里,活活饿死你?”
江覆水本想说“你不像个会做赔本生意的人”,但挨了太久的打,再笨的狗也知道该嘴甜一些:“这里很干净,我很感激。”
“伶牙俐齿。”主人摇晃着手指点了点他,一摆手让所有人都退下,这才翘着腿转过藤椅,面对面直视着他。
主人应当是熬了夜,面色泛白,眼圈乌青,也没有时间修饰自己,一头犹自湿润的黑发氤氲如墨,褪去所有花哨的标签,他将修长手指按在藤椅上,无端便生出了一股威压。
江覆水还想再和主人说几句话,然而他明白,男人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时,多半是他们饿了——
“脱衣服。”
主人连眼都没抬,江覆水却缓缓地阖上了眼睛,心中极轻极轻地发出了一声喟叹。
他本没有多少衣服可脱,身上这件露着大半个肩头的袍子还不如身后的白床单布料足,只稍微解了解缠在腰间的晶莹玉石,整个人便赤裸如初生地立在了主人面前。
主人本是意兴索然的样子,还被阳光刺痛了眼,想要拉上席地窗帘,但当江覆水坦然地裸身同自己对视时,他伸出的手却忽然顿住。
江覆水想了想,还是弯腰折了折衣服,仔细地叠成方方正正的一块,再将玉石点缀的腰带盛在衣服上,才缓缓地走向了主人。
他没有立刻下跪,一是膝盖在阻止他,二是他的心。
主人看着他,双手几乎不带任何感情地搭上了他挺翘的双臀,昨晚江覆水觉得他手上的戒指像丝绸,今天却觉得那像是无知无觉的钢琴琴键,长方形的大块玉石逼迫着自己的肉体与之共鸣,弹簧紧绷到了极限——
主人微微叹息着揉搓他的乳头,在日光下欣赏把玩着他的肉体,他的伤痕,却不看他的眼睛。
江覆水看着太阳,看得久了,主人便伸手来覆他的双眼:“说你聪明吧,都三十了还一点事都不懂?”
“看这幺久眼睛会疼,你看,它都流泪抗议了。”
主人忽而温暖起来的声调解救了他酸痛的肉体,片刻之前,虽然身在阳光下,他却感觉是被消过毒的冷冻器械无情探察着,他想发抖想求饶,可是和镊子刀子剪子讲话,它们会懂吗?
在这个变幻的时代,它们不是长不出耳朵,而是生不出人心。
主人缓缓揉捏着他的肩头,让他像一缕长长的丝帛般倒在了自己怀里,捏了捏他的脸,又有了几分伪装成清洁工时的狭促:“你以为我有这幺急色?虽然我的确是没吃早饭……”
他自言自语地拉了拉藤椅边上的一条线,立刻便有一个身材高大面容坚毅的男子推门而入,眼神看起来很中正,却始终沉默不语。
“阿宾,叫人给他检查检查身体,有什幺病别耽误了。”
那男人领命去了,没过多久又来了几个笑嘻嘻的年轻人,也穿着水彩涂鸦的T恤,一边和boss打趣一边替江覆水诊察,令江覆水觉得很稀奇,这倒有点像个青年公寓,而不是个刽子手的家。
“为什幺那个人叫阿宾?”江覆水专注地看着医生们在他身上拍来照去,耐不住地开口问问题。
本来有说有笑的医生们忽然同时沉默,像见到外星人一样地看着他,惊讶地露出了口中的尖牙。江覆水想得到,这惊讶背后,恐怕立即便是防备和敌视。
主人嗤笑了一声:“你们大惊小怪什幺?这就是我捡回来的宝贝。”
“您哪天没捡回来过宝贝?”
江覆水不知这话是在敲打他还是在警示过于离经叛道的主人,但还没等他想明白,主人居然回答了他的问题:“叫他阿宾是因为他就像如果】..条杜宾,除了长得不如杜宾帅气,哪里不像一条好狗?”
众人哈哈大笑,方才的事也被揭过不提,江覆水想了想那个男人岩石般永固的眼神,却总觉得“狗”这个字用在他身上,比用在自己身上听起来还刺耳。
有的医生拿了药水要替他的膝盖上药,忽然闻了闻药水略有辛辣的味道,又揣测地看了一眼主人,还是笑着把药水收回了兜里:“这个不碍事,自己没几天就会消了。”
主人微笑:“今晚要是还消不了,我就要你的脑袋。”
“您这玩笑开的!”医生给他上药的手势立刻快得幻出了残影,江覆水没忍住,也弯起了唇角,引得其他人不由多看了几眼,互相以眼神窃笑着示意,想必boss不过是看上了皮相,这幺开窍的奴隶僭越不了,没几天就能轮到他们享用了。
“我不过是开了个符合吸血鬼身份的玩笑而已,你们惊什幺?”
“鬼?大白天的,哪儿有鬼。”
“……行了,滚吧。”
主人的睡衣都没系好,大刺刺敞着领口,但他稍一敛眉,其余衣冠楚楚的人便齐刷刷消失在了他面前。
江覆水有些无措地坐在床边:“我觉得……我不懂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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