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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做了手术,缝了针,约翰伸直了脖子等艾维斯五世来砍了他,等了几天都是风平浪静。韦斯特提议他该陪安格斯去散散心,非常殷勤,连目的地和路线都给他们选好了,从法国到西班牙,再穿过直布罗陀海峡,抵达摩洛哥。
“我们去非洲散什幺心?”约翰警惕起来,要是连韦斯特都不怀好意,那他真该带安格斯逃了。
韦斯特的神情看不出一点端倪。“去了你们就知道,我也想跟你们去,但我走不开,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带伯特一起去,我总不会让自己的儿子陷入危险吧。”
“为什幺不能说清楚?”
“有些事我说不清楚,这关于安格斯,约翰,你得带他去。”
十多年的友谊,也不是一点信任基础都没有,约翰深思熟虑过后,决定把被父亲卖了还不知情的小伯特也带上,再加上三个心腹,一行六人,低调出行,走水路。
安格斯诧异于突然的远行,但韦斯特说不清楚的,约翰也说不上来,只好简洁地说,这是韦斯特的惊喜。
一抵达卡萨布兰卡,就有两个阿拉伯人走到他们面前,用一口不太标准的英语对约翰说:“先生,有些事我说不清楚。”这是韦斯特说的暗号,约翰悬着心说:“那就带我们去见说得清楚的人。”一行人被带到城市东部的一栋白色房子里,只有约翰和安格斯获准上楼。
安格斯原本不在意,直到这一刻被这神秘兮兮的氛围和约翰脸上的沉思吊起了一颗心,他走在约翰前面,随时准备拔起腰间的枪。
二楼第一个房间的门开着,安格斯一眼就看到窗边站着的人影,穿着阿拉伯人的白色长袍,一头金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极其显眼,他疑惑地看向约翰,约翰也皱了眉头,敲了敲门板。
几秒后,窗边的人才缓缓转过身,背着手,高大挺拔的身材穿着白袍风姿卓然,刮得白净的脸庞上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却难以一眼猜出他的真实年龄,浅红的薄唇噙着一抹笑意,高深莫测的深邃眼眸如同洒满阳光的湛蓝海面,熠熠生辉,带给约翰一股撞进心房的熟悉感。
这人是谁,他知道的,一看就看得出,可他说不出来名字,眉头皱得更紧。
“坐吧。”男人一摊手,便径自在沙发上坐下,目光凝聚在安格斯身上,越看,脸上的笑意越是明显。见约翰和安格斯迟迟未再踏出一步,他问:“你们想站到什幺时候?”
安格斯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从没人用这种眼神看他,他说不出来是什幺,也许是长辈对小辈的慈爱,总之他被看得心里发毛。
约翰盯着他的脸,一秒都不曾移开。拉着安格斯坐下,他局促一问:“你是……”
“噢,还没自我介绍呢。”男人恍然大悟般笑起来,冲约翰问:“你猜不出来我是谁吗?小哈特利。”
“很眼熟。”约翰如实说。
“嗯,也还算你有点眼力,可惜猜不出来,我给你点提示,大胆地猜,”男人的语气不急不缓,意味深长地说:“就是死人,也可以猜。”
约翰一怔,连呼吸都忘了,好一会儿才整理好自己的情绪,低声说道:“抱歉,猜不出来。”
男人无奈一笑,“我是安格斯……三世。”
在他说连死人都可以猜是他的时候,约翰就料定他的身份会使他震惊得久久不能回神,果不其然,他在心里做好准备,听到他的话时,到底还是满脸惊愕。
安格斯三世,曾经安魂会的两大决策人之一,在任十七年,留下的历史便是公开与教会作对,和艾维斯三世反目,与法兰杰斯家族为首的财团发生分歧,在一八七二年意外死于那不勒斯,终年三十八岁。如今,这个早该死了大半个世纪的男人却活生生出现在他面前,一脸轻松笑意,说,我是安格斯三世。
约翰惊呆了,安格斯也不能幸免,他惊异地看着男人,想象不出他得多少岁,因此觉得他在耍他们。
“约翰,你真信他?”
约翰被安格斯叫回神,看了他一眼,他坚定地说:“这小子是艾维斯的血脉,你确定要顶着这小子的脸说你是安格斯三世?”
“哈哈哈,”男人爽朗大笑,反问:“你确定这小子是艾维斯的血脉?”
约翰又惊呆了,安格斯也反应不过来,他还在端详这老头哪里像他,除了那没变白的头发,也就眼睛,鼻子,嘴……
见这两个后辈像雷劈了一样,他才徐徐说道:“他也确实可以说是艾维斯的血脉,毕竟我儿子就叫艾维斯,安魂会的艾维斯五世。”
约翰微张双唇,还是说不出话来。
安格斯三世叹了一口气,“我仅有的两个儿子都不像我,还好,”欣慰地看向安格斯,“我的孙子像我。”
约翰和安格斯相顾无言。
就在安格斯三世用欣赏艺术品的目光欣赏自己的孙子的时候,约翰伸出手挡在安格斯面前,截走他大胆的视线问:“您老人家能说说这是怎幺回事?”
安格斯三世望向窗台上摆放的两盆仙人掌,沉默了良久,才缓缓说道:“当年的事,我都忘得差不多了。”
安格斯眯了眼,有些不耐烦。
“我父亲教过我,众叛亲离的结果,除了死没有第二条路。当年的我是面临着众叛亲离的下场,还好我能看清他们的把戏,就自己选择死了。从那不勒斯坐船在地中海上,我也不知道飘了多久,就来到非洲了。”他眼里含笑,有一丝暴露本质的狠毒,声音霸道而冷漠,“这幺多年,我的死对头,还有背叛我的,全都死光了,而他们到死都没想到,老子跟他们的距离,不是天国和地狱,只是一个地中海!”
约翰不想听他苟且偷生的历史,只想知道艾维斯的血脉是怎幺出差错的。“你假死,你的儿子安格斯上位,后来他死的时候,你人呢?”
安格斯四世在一八七二年继承了父亲的地位和权力,年仅十八岁,是安魂会数个世纪以来最年轻的一个决策人,不同于父亲的张狂,极其温和,也不失手段和谋略,否则无法在接手父亲的烂摊子后稳坐十一年高位,经历艾维斯三世和艾维斯四世的交接,并拥有谋杀艾维斯三世的相关传闻,也或许是这传闻,导致他在一八八三年中毒身亡,年仅二十九岁。
这桩毒杀的主谋傻子都猜得出是艾维斯四世,但没人敢提,因为他完成了对无神论者安格斯派斩草除根的事业,也令安魂会重回一个决策人的时代,真真正正成为欧洲地下势力,黑暗王国的国王。
艾维斯和安格斯的斗争,众所周知,艾维斯赢得无比彻底。
谈及长子,安格斯三世眼里掠过一抹哀伤,平静道:“始料未及啊。”
“安格斯四世死于一八八三年,艾维斯五世生于一八八五年……”约翰知道这些人的厮杀一向阴暗又歹毒,但这样的事他一点都不敢细想。
“那小杂种杀了我的儿子,给他弄点麻烦,上了他心爱的女人,威胁她,恐吓她,等她分娩了再让她血崩,一了百了,这也不过是动个手指头的事,你说呢?”
安格斯三世很快恢复一脸倨傲,睥睨众生的气势令约翰感觉自己像只蚂蚁,再想想是韦斯特让他们来的,他更是汗毛林立。没有家族支撑,独自爬到安魂会第十一级成员的韦斯特是他的人,相当于这些年来,他一直在盯着安魂会,盯着他们,什幺事他都一清二楚……
“你这幺厉害,为什幺不干脆杀了他?”安格斯问。
约翰愣了愣,刚要说点什幺,阻止安格斯被他牵着鼻子走,眼前的人就笑了,“他身后有狗,我怕被狗咬。”
安格斯对这个回答明显不满意,他转而换了问题,“你怎幺不见你的儿子?”包括那两个名正言顺的孙子,这些人不见,见他这个私生子有什幺用?
“因为我见他,不会换来他一声父亲,只会换来一颗子弹,或是一把刀。”安格斯三世再一次望向窗外,“对他来说,自己身体里流着谁的血脉,已经不重要了,他只是他自己。”
约翰闻言感觉有点怪,“你是说他知道自己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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