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了太久,加上拆迁和那地方的信息闭塞,只能打听到,买他的那户人家……”
陆征帆打断:“说重点。”
“年轻人怎么这么没耐心?”叶松大概觉得在电话里陆征帆打不着他,又多嘴了一句,“你都找了这么多年,还动用你的关系,希望渺茫不是?也许哪天就遇到了呢——我说我说,听你呼吸我就知道你要炸——那户人家的儿子说,你弟弟后来自己逃跑了,没人知道他下落了。哦,对了,你弟弟那时候在他们家叫,叫招弟。”
希望这样的东西本身就是存在于心里,只要内心觉得它生生不息,它势头凶猛,怎么能说它渺茫?陆征帆没跟叶松讲他的想法。他挂了电话坐在沙发里。
这是第几次了?
这么多年来他找了他弟不下百次,借用了一切能用的手段,可是得到的有用信息近乎为零。他把关于他弟的每一个信息仔仔细细来来回回地梳理,又追本溯源地反复推敲,但是都无济于事。因为他那酒鬼爸爸到死都没说清楚千帆被卖到哪里了。
喝酒喝的不省人事,还问陆征帆,你弟?什么你弟?哦,那个小鬼,我卖了,怎么啦?
陆征帆只用一根手指就推开了他,让他倒头继续他的春秋大梦。
成为叶老的养子并不是多光彩的事,因为他在做着消除叶老当年站错队的证据,他在叶家是一把枪,指哪里打哪里,可以说是没有自己的选择权。
可是叶老说,我给你资源让你找你的弟弟,怎么样。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了。
不过是一件武器,但养子的身份更利于工作开展。这些没几个人知道。
叶松是为数不多知道的那一个。叶松不同,他是最没抱负的叶家人,把生活过得太天真和理想化,充分诠释了何谓混吃等死。
陆征帆见惯了各式手段不凡的叶家人,官场也好,商场也罢,无外乎不透露着精明和算计,所以遇到一个另类的倒令他区别对待了。
再说,叶松他妈是一个养在外面的情妇,叶松的身份在家族里很尴尬,猫嫌狗不待见,陆征帆竟生出一份同病相怜。
叶松在电话里还留了个作用接近零的信息:“那户人家还说,你弟弟以前出水痘,后背抠爆了好几粒,留了好几个坑洞。”
所以这是让他把年龄在22岁的男的都聚集起来扒衣窥背么?
过了这么多年,孩子的面骨一变再变,在外貌上改变太多了,就是遇见也认不出来了。
他这样苦心孤诣地要寻到一丝丝线索,犹如溺水的人渴求攀着浮木,哪怕那浮木是瘦瘦的一段。
他忘不了一下下拍着弟弟的背哄他入睡的情景,那一团小小软软的微带奶香的娃娃依着他胳膊,贴着少年郎瘦弱的身体,循着本能调整最舒适的姿势,然后吮吸着自己的手指。他忘不了弟弟第一次开口,说的是哥哥,他眨着漆黑又纯真的眼睛咧嘴笑,连续喊了好几遍哥哥哥哥!
他亲手抱过还带大的弟弟,怎么就保护不了呢?眼睁睁看着他被酒鬼一胳膊夹起来,卖给了别人。
陆征帆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无力感,他把手掌覆在眼睛上。
倒不是射进来的阳光太刺眼,他只是怕不遮住,眼泪就下来了。
他不要流泪,他从那天起告诉自己:不准再流泪,还没找到他,你有什么资格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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