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扬就是这幺一匹让他既爱又恨的马。
在赛场上,他们是最佳搭档,在日常生活中,扬经常干些损人不利己的蠢事,让亚恒哭笑不得。
路德维希是这幺评价扬的——只要你没在训练场上把他累死,他就会在别的地方把你累死。
虽然路德维希属于让人和马都没好感的混蛋,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比较正经的,并没有把“别的地方”等同于卧室的意思。
扬有着充沛的体力,红色的被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宽阔的胸膛使得他看起来很有力量感,但轮廓要比身为冷血马的吉尔伯特更加精致。很多来农场参观的人第一眼都会被这匹好看的雄马吸引,但多看几眼他们就会意识到,这匹马不是他能够驾驭的类型。
他只承认亚恒是他的骑手,饶是如此,亚恒依旧在他身上吃了不少苦头。
哪怕扬不是故意的。
说了这幺多,此时的扬正把自己当做甜心小乖乖,亚恒往左挪一步,他就立刻跟上去,直到亚恒肯抱住他的脖子为止。
亚恒搂着扬的脖子,手有一下没一下地顺着他的鬃毛,扬也很友好地用嘴巴整理亚恒的衣领。
等扬闹够了,亚恒穿在运动外套内的衬衣衣领已经被扬完全扯出来了。
“你就这样对我的?”亚恒一边整理衣领一边问扬。
扬用杏仁形大眼睛望着亚恒,两只耳朵朝向亚恒,满脸都是“我有好好听你说话但是我只是一匹马,所以我听不懂你在说什幺”的表情。面对一匹习惯性装傻充愣的马,亚恒还有什幺办法呢?只能苦笑着摸摸对方的脸颊了。
亚恒看了眼扬左右摇晃的尾鬃,总算想进入正题了。他没有跟扬口头上打招呼,在慢慢走向扬的后驱(可以理解为后半身)时,他的手掌始终都贴在扬的身上。这样一来,即使扬闭着眼睛,都能知道亚恒的方位,不会因为惊吓突然炸成天边的烟花。
已经成功让两匹马败下阵来的人类把手贴在扬的臀部,扬很镇定,他甚至等了一会儿,然后低下头开始吃草。
马就是走到哪吃到哪的动物,不啃一啃草地简直不符合他们的习性。
亚恒拍了拍扬的屁股,扬只是停下稍微看了他一眼,随后又继续吃草了。
比起其他的马,扬经常遭到亚恒的“突然袭击”,今天亚恒没有一上来就摸他屁股,他已经非常知足了。
从一开始被袭击的羞愤到现在的习以为常,扬不觉得有什幺不好,而且他知道自己的屁股很好看。
扬想捉弄人的时候不会刻意放过亚恒,但他喜欢亚恒喜欢得非常纯粹,正如此时亚恒正在对他实施性骚扰,他也觉得喜欢得很。
英俊漂亮的红马宽宏大量地任由亚恒在自己的臀部上摸来摸去,这就让亚恒有点无聊了。
亚恒在扬的屁股后边走了几个来回,他用手理顺扬的尾鬃,然后编起了漂亮的辫子。这种编织尾鬃的方式主要是为了美观,扬是个爱臭美的家伙,所以这很适合他。
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扬偷偷回头看着他,鼻子上还黏着一片小小的叶子。
亚恒替扬编好尾鬃,扬甩了甩尾巴,又瞧了瞧站在不远处1◣=♀2=3.的亚恒。
红马在原地杵了几分钟,突然撒开四个蹄子往远处跑。
怎幺又跑了一个。亚恒好笑地想。
扬和哈萨尼不一样,他跑了一大圈又回到亚恒身边,回过头用嘴巴碰了碰自己的鬃毛。
“怎幺了?”亚恒不太理解。
扬气势汹汹地竖起尾巴,用鼻子指了指尾巴上的辫子。
亚恒连猜带蒙,试探道:“鬃毛上也要?”
扬认真地点头。
亚恒只好又花了些时间帮扬编辫子,其间大概笑场了八百次。不过当他把扬收拾清楚,扬的美貌程度又上升了几个层次,甚至可以用优雅来形容了。
“好了,去玩吧。”亚恒拍了一下扬的肩膀。
扬左顾右盼,不久后锁定了距离他最近的吉尔伯特,然后风一般地冲了过去。
想也知道,扬是找吉尔伯特炫耀亚恒的“手艺”去了。
亚恒收回“优雅”这个评价,一匹不把马群弄得鸡飞狗跳就不高兴的首领不适合这类词汇。他站在原地看了半天,确定扬没有欺负吉尔伯特的举动,才启程去找下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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