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冬,傅云青死于颠沛流离的途中,怀秋大病一场,回到了老家的秦鹤亭和陶竹元也退出了梨园行,做起了小本生意。周达武接受了怀秋,并抚养着他,方茹嫁作当地一大户人家做妾。一时原本可以拥有辉煌与灿烂的戏班就这么覆灭了。
第11章
十年后。
军阀混战,割据着大半个中国的是军阀,北洋政府的五色旗在冬日肃杀的风中猎猎作响,就好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子划过。
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好多流离失所的百姓们无家可归,可有的地方,依旧夜夜笙歌,比如上海的外滩,每日灯红酒绿,最近戏院的生意愈发的不景气,都被那些个唱艳词淫曲的红玫瑰白牡丹抢去了,直到最近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个芙蓉倒是抢尽了风头,这芙蓉听了名字以为她是一个肤如凝脂,美若天仙的小姐吧,其实不然,他是男儿身,扮了妆的他让人眼前一亮,那身段儿,那嗓子,那眉眼,真真是俊的很,让几个富家公子哥没日没夜的捧他的场,再也不去听什么夜来香,大把大把的钞票,只为博得那美人儿一笑,芙蓉人如其名,气质出众,惊才绝艳。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句诗形容他再好不过,没见过他的人都想一睹芳容,可惜,最近这戏院的生意太火,但凡是有芙蓉的戏票统统在一炷香的功夫售罄,有时即使是芙蓉扮个青衣也是博了个满堂喝彩,角儿,就是捧出来的。
这宝贝摇钱树怎么能随便让一般的凡夫俗子得了去,戏院老板还是有打算的,更何况,芙蓉的卖身契在他手上,这契约写的可是清清楚楚,他芙蓉,可是只仅凭他林老板一人差遣。
今日,林老板也带着一脸笑容站在戏院门口迎来送往,今日这出戏呢是出名的不能再出名的霸王别姬,三岁孩童都知晓的,看这火热的场面就知道,这不,又是芙蓉的戏。
就在林老板这一愣神功夫进来两个穿着西装的男人,看那气质和容貌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少爷。先走上前来的一个男人梳着三七分,戴着一副黑色小圆眼睛,着一套熨帖平整的白西装,脚踩一双刚流行起来的有着边框纹饰的白色皮鞋,左手手指尖捻着两张戏票,微微低下了头,露出了他的右眼,挑着眉,痞痞地笑道,“哟,林老板,今儿我戴了个眼镜,您就不认得我了?”
“怎敢怎敢,我林世荣不认得自己也得认得江洛舟江少!”林世荣吓得一身汗,这二世祖平时来的可不少,不好好伺候能把这戏院拆了,前段时间就因为在夜上海那儿玩的不开心直接带人砸了场子,实打实的纨绔子弟,自己本身就是法租界巡捕房的督察长,家里后台又硬,在上海,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阔少。
“那这位是……”林世荣谄媚地看着另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比身旁玉树临风的江洛舟还要再高小半个头,林世荣并没有怎么见过,只见他的表情倒是很冷漠,但嘴角却挂着若有似无的笑,穿着一身黑西装,双手插口袋,斜站着,此时他也打量着林世荣,突然从右手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其中一根烟,右手夹着烟,把烟放到嘴上,又很自然地将自己的头凑近了江洛舟,江洛舟立马会意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了打火机,打起了火,顺势将自己拿着打火机的手凑近了他的烟,给他点烟。烟点着时,刚被点燃的烟带着几点火星,那男人轻嘬着烟,眼睛微眯,单单是站在那里,就有说不出的气场和魅力,他又似看非看地瞥了一眼林世荣,并没说话,只是抽自己的烟,林世荣看着这个男人也没说出什么,只是细细打量他的五官,实在没见过这样的男人,整个人的气质好似天然带着三分邪气,高挺的鼻梁,淡薄的嘴唇吐着白色的烟雾,五官天生带着几分精雕细琢的好看。
江洛舟收起了打火机,看着林世荣愣在那儿一动不动,矮下身去,在林世荣的耳边像是便吹气变说话似的说道:“这位爷,可是你惹不起的人,你不用知道。”
“好好,两位大少这里请,这里请。”
江洛舟和那抽烟的男人跟着林世荣上了戏院二楼的包间,这两张票也是江洛舟提前好几个月才预定到的,为了给他的挚友,也就是在抽烟的——叶轲,接风洗尘。
叶轲是上海滩最显赫的富二代,自己的父亲和哥哥都身居高位,自己却靠着实力一步步打拼,成为最年轻的上尉,他从皇甫军校毕业了两年后去到重庆做了两年的少尉,这才被调回上海来,提为上尉。这几年他的销声匿迹也有很多人都遗忘了这个纨绔子弟,当年因不服管教闹翻整个上海滩,叶老爷子才把这竖子送去了军校历练,江洛舟与叶轲是一块儿玩到大的,叶轲十五岁来到上海时,桀骜不驯,叛逆又难以相处,可江洛舟却一见如故,各种死皮赖脸的就要和他玩,结果玩着玩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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