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078-淘汰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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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嗯?你还有这样的好东西, 早怎么不拿出来?”林学磊接过,道了声谢,他咬了口, 突然叫出声,“啊——”

史同忙看过来, “咋了?”

林学磊倒吸一口凉气,“咬到舌头了咬到舌头了, 要死, 祸不单行啊!”

他吐着舌头,很明显可以看到舌尖上破了一小块,流了点血,可见是咬的挺狠的。看好`看的の带v↑ip章节的pξop*o文就来就→要︴耽美々网

“也就是三天没吃肉,我怎么感觉我跟一辈三年没吃过了似的,简直好吃的舌头都要吞下去了。”林学磊苦笑,“以前都不爱吃这些香肠什么的。”

树荫下,吹着风, 吃着饭, 挺惬意的。

史同说:“学磊, 走不?”

林学磊问他:“去哪?钥匙还没找到, 不走。”

史同目的已经达到, 钥匙到手, 如果林学磊不走,他再留下来露了破绽反而不美,所以他要走。

“什么?!你要走了?你不跟我一起吗?”

林学磊看史同已经收拾东西起身了, 连忙也跟着爬起来,想要留住他。

但史同心意已决,不管他怎么挽留,都要走。

林学磊也没办法了,最后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史同走了。

史同离开,让林学磊倍感烦躁。

之前史同所提出的另一个猜想,不断地在他脑海中出现,让林林学磊没法正常的休息。

难道真的如同史同所说,钥匙不在附近,而随机分布在其他人身上?

心中的怀疑让林学磊又爬起来,在周围几十米内一遍又一遍的搜查。

不得不说,史同实在谨慎。

放置钥匙的圆盘本来就非常低矮,再加上史同有意隐藏,在它上面遮了不少叶子,挡住了圆盘,导致林学磊在它身边走过两次,愣是没有发现,就这么擦肩错过了。

如果只是一次,或许林学磊还不会放弃。

现在是好几次,他自认为已经无比的仔细探查了。

到了现在,他也不得不相信,史同或许说的有道理。

“要是当时跟他一起走就好了。”林学磊长吁短叹,这个地方看着让他烦躁,还是别待着了,没有钥匙,空守着一个箱子能看到吃不到,有什么意思?

谁知道林学磊前脚刚离开这里,后脚躲在附近的史同就出现了。

他一直潜伏在不远处,只等着林学磊离开。

史同已经做好了陪着林学磊打拉锯战的准备,没想到今天还没过完,他就已经自动放弃了。

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从偏僻地角落慢慢地出来。

史同的心里,弥漫出了丝丝缕缕的愧疚。

林学磊对他毫无防备,可他却趁机抢走了他的资源,还坑了他一把。

史同叹气,但比赛就是这么残酷,他也没办法。

*

夏珍找了块整齐点的地方,随便盘腿坐在地上。

她肩膀上的小兽晃晃悠悠地爬下来,也坐在她面前,一大一小手两双眼睛对视着,夏珍忽然起了玩弄之心。

刚才她看到弹幕中有人告诉她,在塔鲁格尼玛星球有一种专门用来狩猎的辅助药。

猎人出去狩猎时,都会随身携带的一种药粉。

名字非常粗暴简单,翻译过来就叫“万兽引”。具体成分是什么,这就只有研发它的公司才能够知道。

普通民众虽然知道它有夸大的成分在,怎么可能做到万兽都吸引?不过这种药能满足大部分需求,就足够使它立于不败之地了。

这种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刺激动物的嗅觉,将它们吸引过来。再跳入猎人早就挖好的陷阱中,是非常好用的东西。

由于这药的特性,在塔鲁格尼玛星球是用途极为广泛的药物。几乎是家家户户都备有这种药,外出可狩猎,在家可捉虫,是居家旅行必备物品。

因此万兽引价格非常平民,一包只需要一千塔币。

不过便宜还与它分量有关系,一小袋看着只有几克的重量,躺在手里轻飘飘的,也算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了。

她在附近不远处挖了个半米的坑,又往底下插了一根尖锐的竹叉,上面掩埋好后,撒了不少的万兽引。

接着就在十几米外坐好,等着猎物上钩。

夏珍放养食蚁兽,随它到处走动。

小食蚁兽得了自由,也不停地走来走去,时不时伸出舌头吃一些路过的蚂蚁。

渐渐地它走的远了,然后激动地叫起来。

夏珍还以为它遇到了什么苦难,起身过去看。

结果看到了一个小小的蚁穴,里头正进进出出爬着许多小只的蚂蚁。

刚从蚁穴里冒头,就被小食蚁兽伸出来的舌头卷入腹中。

动作很快,也不知道持续了多少下,蚁穴里终于没有多少蚂蚁冒头了。

小食蚁兽还小,舌头不如成年母兽长,因此舌头能够碰到的位置并不深入,吃的也不多。

它也不是非此不可,吃不到果断放弃,因此看到夏珍,就欢快地转过身,在她腿边转悠了。

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动静。

夏珍心中一喜,猜测是有猎物上钩,连忙抄起小兽,就往那边赶去。

只见先前填好的险境面上的遮掩物已经塌掉,坑外羽毛乱飞,血花四溅。

由于那根尖刺正正好扎入了要命部位,在夏珍赶过来的这段时间,野鸡已经不怎么动弹,而且血流了一地,看起来颇为狰狞。

夏珍等到野鸡再不动弹了,才将它从木叉上取下来。

因为刚才那一捅,野鸡身上都是血,夏珍的手上都沾染了不少。而且行进间,血液不断冒出来,这里也没水,不好清理,她只能摘了几片大叶子,将野鸡裹起来,尽量不让血流出来。

为了防止吸引来一些别的什么,夏珍走的飞快。

反正只需要朝着一个方向不停走,去小湖边就好了。

在这之前就已经走了很长时间,她是早上不到九点从荒山出发,现在都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加上路上耽搁的,其实距离小湖已经不远。

这么匆匆赶去,又花了半小时,终于看到了湖。

她在附近稍微转了一圈,这才找了个空地坐下来,把包里的三脚架拿出搭起来,底下烧火,去湖里取水。

夏珍找的位置比较巧,是个避风口,在湖边,视野开阔将小湖一览无遗,但距离小湖又还有十多米,不容易被人发现。

避免火星落在旁边的落叶上,夏珍将周围的杂草树叶清理干净,干脆一股脑都塞去烧火。

她打了一锅水慢慢地烧,人去了湖边,给野鸡开肠破肚。

有了在干邑岛的经验,杀鸡也不是啥难事儿。

开腹、放血,掏内脏,一气呵成。

全做好后,夏珍用烧开的沸水烫上几遍,鸡毛被烫的松脱,随便一扯就是满地鸡毛,很快就将大毛拔干净,至于细小的毛,在野外就不需要过多计较。

小食蚁兽害怕火光,早就躲到一旁瑟瑟发抖。

适应了半天,发现那火似乎对它没有太大的威胁后,也就自顾自干自己的事情,留下夏珍一个人,在原地不断的忙活。

在外还能吃肉,是极大的奢侈。

可吃烤肉,却没有调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在山鸡烤到三分熟的时候,夏珍拿出了罐头。

这是辣味儿的肉沫罐头,夏珍打开后,将肉酱抹在山鸡的身上,肉酱慢慢地被火焰灼干,但是那股辣味却渗透到鸡肉里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香味渐浓,勾的夏珍肚子咕噜咕噜响。

她想,这时要是有人在附近游荡,闻到这个味道肯定要跑过了。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听到了夏珍的心声,就在她确定山鸡烤熟了,撕下一根鸡腿准备吃的时候,她看到了从对面的树林里走出来的人。

一个男人背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人高马大,他闻到了这与周围格格不入的味道,动着鼻子在附近找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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