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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臻他们叫小白的,但他比米白小了好几岁,米白觉得这群人里好不容易才有个比自己小的,自然不不乐意,还想让陆云起叫他米哥,让杜林赵谦笑了好久,到最后陆云起想了想就改了那个“小”字,叫他大米。

秦臻听他提到周五,突然想起一事:“说起来,这周是不是轮到我们家了?”

自三年前杜林家的双胞胎出生后,杜林就极少再去孙敬的酒吧了,陆云起也开始限着秦臻不许他多喝酒,怕伤身体。后来他们一群人商量了一下,干脆就将聚会的地点改到了家里,几家人轮流做东——孙敬以前“供地有功”,这回就不再参和进去,只需要每周五晚上准时出门吃白食;钱宁和孙敬住在一起,于是也跟着占了个便宜。

陆云起一愣,恍然道:“啊!还有这事儿!昨天去超市也没买菜,周五前还得再去一次。……还有,家里的雪媚娘粉上次也用完了,得去买包新的。”

秦臻一笑:“你就记得那两个小家伙。”

陆云起也笑:“你这是在吃醋?”

秦臻听他又不正经,偏过头说了句“快看书去”就回到办公桌前办正事去,不再理他;陆云起虽然心中有些懊恼,但看到秦臻微微发红的耳垂又觉得甜蜜,最后还是老实听话地坐回小桌前,收起心思开始看书。

周五上午陆云起没课,秦臻也特意空出时间来,两人起了个早,去早市买菜。

早市上最多的还是蔬菜,青葱翠绿,上面还带着清晨的露水,都是住在这附近的农民才摘下来的,新鲜得很。秦臻和陆云起沿着早市走了一圈,买好蔬菜,秦臻不经意间看到看到有个小摊子上摆了两三把春笋干,就忙拉着陆云起走过去。

春笋是指在冬末春初的二三月,山间野毛竹丛中发出来的那种笋,一般只有成年人的手指那样粗,长的能长到四、五十厘米以上,短的就只有成年人拇指那么高。

春笋不似冬笋肥厚,味道清爽,口感很脆,是秦臻以前很爱吃的一种食物,在他的家乡一过完年,家里的大人们就会开始盘算上山拔春笋的事。他们家那边的山头上野毛竹多,三个人带上袋子就能弄回来十来斤春笋,一股脑地堆在厨房里放着,吃多少就剥多少。如果弄回来的春笋太多吃不完,大人们就会找个太阳好的日子,一家人搬了板凳坐在院子里,将所有的笋都剥了晒成笋干,通过这种方法将这初春独有的美味保存下来,好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好好享用。

秦臻已经很久没吃过春笋了,他到外地求学后,每年二月底就得往学校赶,正好和吃春笋的季节擦肩而过。城市里是没有春笋的,于是家里每年存下来的笋干就成了秦臻十分想念的东西。

工作后,父母也曾想给他寄些笋干过来,但秦臻不会做菜,后来也就作罢了,直到陆云起住进来,秦臻家的厨房才终于变得像样起来,秦父秦母听说后给他寄了一会笋干,之后就像是得了乐趣似的什么土鸡蛋、食用油之类的都一股脑地往秦臻这儿寄。

今年家里的笋干是四月份寄来的,到现在早就吃完了,这回在早市上看到着实让秦臻有些惊喜。陆云起知道他喜欢吃这个,开口问了价格后就把那几把笋干全都买了,那摊主见东西一下子全卖掉了也高兴,还主动给他们便宜了一块钱。

买好蔬菜后,陆云起和秦臻把东西分着提了,又一起去了超市买肉类和雪媚娘粉。其实早市也是有肉卖的,但他们俩都不会挑,第一次去买时那个卖牛肉的摊主指着吊在那里的整个牛腿问他们:“要那一块肉?”

秦臻和陆云起面面相觑,最后陆云起指了指腿腱子那一块:“就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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