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虎父生了犬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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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仪盯着凤靡初背上的伤口,满意道,“凤哥哥果真听话,让你尽量别动免得扯到伤口,你果然就没动,我最喜欢听话的人了。( 最佳体验尽在【】)”凤靡初只穿了一件单衣,刚想把衣服拉起来,景帝仪一把把他单衣扯了,扔到了屏风上。她道,“我又不会非礼你,况且这种事都是女的吃亏吧。”

说着摸了一下他的腰背,发现他身子僵了一下,这反应真是有趣,她抿着嘴偷笑就怕笑出声被他听见。凤靡初回头,她就装的一本正经给他检查伤口愈合得怎么样。

凤靡初道,“颖寿来给我说亲。”

他凝着她,他该知道的,心虚这个词从来不会在她身上出现,景帝仪目不转睛的也盯着他,“是么,说的是哪一家的千金啊。”

凤靡初道,“是小姐。”

“我?”景帝仪装作吃惊,好奇他怎么应付方颖寿的,“怎么会有这样的误会,凤哥哥对我就像哥哥对妹妹一样的疼,你有没有跟颖寿说清楚,免得你我尴尬。”

凤靡初笑问,“小姐喜欢我么?”

景帝仪心想,不喜欢当初也不会让干爹把他绑上山。而她也没看错,她的眼光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有不有趣好不好玩,她一眼就能看透了,凤靡初是她见过的最有趣最好玩的人,和他一块都不会闷,“喜欢呀,我当然喜欢凤哥哥。”

凤靡初轻声道,“可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她笑道,“我是女的,凤哥哥是男的,这不就是男女之间的喜欢么?”喜欢就是喜欢,他指什么,莫非还要像平乐,一日嚷上四五次说喜欢牧笙,找准了机会就像水蛭一样的缠上去掰都掰不下来的才叫喜欢?

凤靡初要起身,景帝仪摁住他要提醒,才说他是听话的病人,怎么却又不听话了,他只能这么趴着。凤靡初坚持要起身,她只能扶着他小心翼翼慢慢的坐起来。

她脖子上还挂着他送到新月,凤靡初捧起那轮黄金新月,抚着道,“如果我很想娶小姐,小姐又心甘情愿嫁给我,那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方颖寿说要做媒人时她也是起了玩心才让她去说,却没认真想过要嫁给凤靡初,该说是没想过要嫁人这回事。

凤靡初道,“我说过我一直很想赢小姐一次,我和小姐赌一局如何?”

景帝仪起了兴致,她还没遇到过对手,之前那些人都太好猜,没什么难度,有些难度的才比较刺激,“要赌什么,你先说说赌注。”

凤靡初凝视着她的脸,她的高兴只是单纯因为他要和她赌,跟其他没有关系,也还不识情窦初开的滋味,“如果我赢了,小姐就跟我订下婚约,等小姐十八岁,嫁给我。”

景帝仪考虑片刻,开了一个她之前就开过但被凤靡初拒绝了的条件,“那如果凤哥哥输了,我要你辞官,然后给我做一辈子的仆人。”

凤靡初笑道,“好,一言为定。”他举起手要和她击掌为誓。

景帝仪和他击掌,又找了笔墨纸砚白纸黑字记下,免得她赢了,他耍赖不肯辞官,“凤哥哥要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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