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骄阳正炽,明晃晃的日头照着地上摊开的书本。
名义上的一主一仆坐在回廊下,一边闲聊着,一边远远地看着不远处太阳底下那一地的书。
虽然日光毒辣,但午后凉风徐徐,二人又坐在回廊下,只觉得凉爽宜人。
何清沅正在给沈檀书讲吃食。
她口才既好,又颇通厨艺,描绘起来绘声绘色的,最近沈檀书没少被她哄着多吃了不少饭。也正是因为听了何清沅讲的,她才知道,看起来简简单单的一样食物,细究起来竟然可以翻变出各种花样来,比方说何清沅正在讲的糖饼。
“所谓的春色糖饼,就是要将黑芝麻去了皮,炒熟后用杵捣烂。再取用鲜薄荷、紫苏、鲜姜、桂花、玫瑰、核桃仁杵烂取汁或粉,鲜姜、核桃仁记得要去皮,换了桃仁、杏仁、榛仁、瓜仁也一样,然后再加入糖霜揉好,最终合成饼……”
何清沅这些时日在小厨房待得久了,对这些吃的做法更是如数家珍一般,说得头头是道。
沈檀书虽然不懂做饭,但很喜欢听她说这些。
她看得出来,何清沅是真的喜欢这件事。当她提起这些吃食的时候,眼眸都是亮晶晶的,整个人都散发着鲜活的气息。
“薄荷饼嘛,其实也差不多,就是用糖卤在小锅里熬煮,直至起丝,再往里面下少许炒面。事先要将薄荷绞了汁子,再留下少许薄荷末,一并下进锅里,趁着热气未散,在案板上擀开了,再撒些许薄荷末在饼上。有的是直接团成饼状,有的是要再切成不同形状的小块,最后再装碟盛上来……”
“这样的话,岂不是会烫手?”
何清沅坦然道:“对呀,但是烫手也没办法。我还不行,小厨房里有的妇人婆子掌心里都有一层厚茧,她们常年做这些的都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有多烫。”
“你为什么喜欢做这些呢?”
沈檀书一不留神,自己就问了出来。
何清沅一愣,停了下来。
沈檀书见自己既然已经问了,索性就问到底了:“其实我不大明白,你为什么喜欢做这些。以前是被留在了小厨房,是无可奈何;后来你想出府,是要另谋生路,学得一技之长;但是如今,即便我不帮你什么,郡王府那边也给你许了好前程,你为什么还对这些事乐此不疲。膳食虽好,但做起来总是少不了油烟。从前我家里穷的时候,我也做过这些。我自认不算怕吃苦,但也不爱做这事。像你说的,即便是做点心,都免不了要烫手。我见过的女孩要么喜欢拈针线,要么喜欢调丝弦,这十指纤纤,你就舍得?”
“起初的时候是没办法,”何清沅停了一会,才慢慢道,话里三分假意七分真心,“我之前的那回事……您也知道。我算是死里逃生了一回,一觉醒来,有些想法就变了。”
“那会我一个人躺在那屋子里,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头顶上的纱幔,脑子里乱哄哄的。我变成小厨房的烧火丫头了,我不再是以前的……人了,我还忘了以前的一些人,我该怎么办。我想去问别人,但是大家都不喜欢我,我和她们也不熟悉,又能去问谁呢。”
她这样一说,反倒弄得沈檀书莫名歉疚起来,吞吞吐吐地跟她解释:
“……我那时候也是气急了,只想着杀杀你的性子。”
何清沅只是笑,心里有些无奈。沈檀书这性子,未免也太软和了些。若面对的不是她,而是别人,只怕不知道要吃多少暗亏。那个性子古怪的首辅大人,是怎么把唯一的妹妹护成这样的。
为了避免沈檀书继续自责,她抢着把话继续说了下去:“当时想着,算了,没办法就认命,只能灰溜溜来到小厨房里烧火。我那时候连烧火都不会呢,一开始的时候呛了好大的烟,差点让人以为小厨房起了火,当时还被采薇骂了一通。采薇就是小厨房那个冷冰冰的丫头,人长得很好看,只是性格有点冷。”
沈檀书听了,想象着何清沅被呛成大花脸的模样,忍不住掩袖轻笑。
何清沅继续道:“大家都不喜欢我,没跟人我说话,连打听个消息都没人和我说,那滋味实在不好受。我便想办法,每日早早地去小厨房打扫,待人笑脸相迎,时间长了,她们或许觉得我没有传言中那样可恶,慢慢地也分一点别的事情给我做,我便不再只是小厨房的烧火丫头,而是帮工了。采芹那个丫头说我是有意讨好卖乖,其实倒也说得没错,我确实是存了这样的心思的。但是我不害人,只想摸清自己的处境,讨好卖乖又做错了什么呢。”
沈檀书一边听着,一边点点头。
“当了帮工,要做的活计反而更多,一开始真是累呀,我以前哪做过这个。不过咬咬牙,慢慢也就习惯了。但是晚上一回房里,我就成宿成宿地睡不着,还是那样看着头顶的纱幔,心想我总不能就这样当一辈子烧火丫头,毕竟我还想出去看看府外的世界。于是就只能继续想办法。”
说到这里,何清沅对着沈檀书不好意思地一笑:“一开始就跟和姑娘说的那样,想自己学了手艺,日后好出去挣口饭吃。但是学着学着,才慢慢觉出学习做菜、做点心的意义所在。”
沈檀书精神一振道:“愿闻其详。”
何清沅认真道:“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人生来就要吃五谷杂粮,无论你贫富贵贱,都少不要吃饭,但同样一件事,不同人家却全然不一样。”
“我虽然未曾真正经历过穷困的日子,但多少也知道,京城路边的乞丐、灾荒之年的百姓,他们都是食不果腹之人,对于他们而言,一口吃的就是一条命,囫囵吞下去就能活着,哪里管什么滋味呢。但凡是吃的,在他们眼里都是好的。”
“再好一些的人,是家有薄产的百姓,他们耕织劳作,每日为生计奔波,一天下来只有晚上那顿饭能吃得顺心些。他们吃得粗糙,可不像府里这样精细。听人说寻常人家,一个月都未必能吃上一回肉,小孩子去了集市上看了糖葫芦都要馋嘴。尽管他们日子过得在我们眼里稍显清苦,但也已经能分辨什么哪家的卤肉香,哪家的包子馅不新鲜,生活是有滋味的。”
这种生活沈檀书是最清楚的了,她回想起以前的日子,不由得点了点头。
“然后是骤富的商贾、底蕴不深的家族,他们一朝过上了好的日子,便以为富贵是燕窝鱼翅、龙肝凤髓,桌上的也是大鱼大肉,无尽珍馐。他们挥金如土,以为自己吃的是富贵滔天,实际上对这些食物毫不在意,毫不珍惜。算起来,连第一种人都不如。”
“我从前家……从前听人说,再然后还有这么一种人,他们或位高权重,或富甲天下,但无论多么好的方子,无论怎样好的手艺,却始终唤不起她们对吃食的热情来。”
沈檀书的一双杏仁眼慢慢睁大。
她真想跟何清沅说,她兄长沈端砚如今就是这样的人,有时难得和他凑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她体恤他忙于朝政,想让小厨房的人做点什么他喜欢吃的,打发人去问他,他只会淡淡地说一句“随便”。除了就知道对她说教外,吃饭的时候也不见他有什么表情,着实让人扫兴得很。
说到这一种,何清沅渐渐回忆起从前来。
曾经她因为生病,饮食有诸多忌口。一旦喜欢什么,吃得多了,身边的嬷嬷便要出来阻止她,又怕她积食,又怕她坏了肠胃,归根结底还是害怕她出了什么事情,不敢担责任。食有五味,酸甜苦辣咸,除了苦之外,她哪一样都没能尝到极致,只能羡慕地看着兄弟姐妹们对着食物挑三拣四。他们热热闹闹地说着五胜斋的酱肘子香,采芝斋的糖和点心都好吃,周家的云吞面偷工减料……而那些,对她来说,都分外遥远。
她的记忆里,只有一碗又一碗浓黑的中药,以及那漫长又没有尽头的苦涩。末了,最后只剩下一点点可以回味的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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