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算万算,司云也没想到会栽在这上面。
他的动作僵住,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做出什么表情。良久之后,他才从那种操蛋的情绪中恢复过来,又成为了现代那个从容不迫的司云。
“掌柜的,你觉得我像是偷东西的人吗?”
“不像。”掌柜的打量了一会儿司云,尽管心中仍旧存疑,却也不得不说实话。
眼前的少年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周身的气质谈吐却不像是庄稼人。
“实话说,这幅牌具是我从一个来自海外的行脚商那里得到的,这玩意儿在我们这里算新奇,但在海外却不新奇,我拿出来也只是捡了个便宜。”司云淡笑,“况且,掌柜的,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注重的是怎么好好利用这幅牌具,至于它的来源,只要没多大的问题不就可以了么?”
不得不说,司云精准抓住了老者作为赌坊掌柜的心情,翠云堂生意比不上青山堂,若是他们还拿不出新的方式吸引顾客,那么长久下去,翠云堂在青山县绝无立足之地。
而这幅牌,极大可能就是他们的转机。
老者呵呵笑了出来,抚着颌下长须,道:“好,那我就不问了,小兄弟,我问你,你是怎么打算的。”
“没什么其他的打算,只想卖掉。”
“卖掉?”掌柜惊讶。
“是的,我只是偶然得到这幅骨牌,并不奢望能用它得到什么别的。”
当然是假的!
如果时机合适,他也不是个农家子,他当然会选择不光是卖货,而是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发展一下,怎么也得敲他们一把,但凡事没有如果。
真干脆,少有人会这么干脆了,掌柜的打量着司云。
司云就像不知道一般,神色坦荡,掌柜的看不出别的,只得相信他的话,“这副牌我以三百两银子买断,但你得答应我,这牌的款式你不准再卖给任何人。”
“可以,但如果牌的款式从你们赌坊流出去,那可不关我的事。”
掌柜道:“那是自然。”
接下来,掌柜的就写了一章买卖契约,司云在现代附庸风雅学过一点繁体古文,能看懂一些,大概没什么问题,他就签字摁了手印。再教了掌柜的几种玩耍方式,就离开了赌坊。
出去之后,他阴霾的心情消失了许多,脸上露出欣喜,那扑克牌在现代顶多几千块,转手到古代一卖,就卖了三百两!
这钱还挺好赚,三百两银子足够他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有了钱,买东西就不用再节省。
揣着银子,司云径直就去了商业街。他让赌坊掌柜的给了二百五十两的银票,以及五十两散碎银子,整的放在空间里,碎的拿出来用。
拥有二百五十两银子在这个时代差不多是大款了,好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放在空间里他才能安心。
不过别看五十两银子比二百五十两银子少,但购买力却不少,不挥霍浪费,五十两够两口之家用上三年。
拿着钱,司云率先去了粮店,作为一个被现代食物精细养着的现代人,他是真的不能接受天天吃粗粮,粗糙割嗓子,难以下咽。
古代由于机器,人力,饲料等各种原因,每亩田的出产量并不高,因此米和白面的价格都不低,许多家里没钱的人,都是把大米或者白面和着其他的东西一起煮,更穷的人还会和糠,能吃饱,但那口感却不敢恭维。
进了粮店,司云直接问掌柜的,“掌柜的,你们家的大米和白面多少钱一斤?”
司云还穿着粗布衣服,掌柜的见了,却没有露出嫌弃的眼神,上门即是客,热情的说道:“小兄弟你问的是精米还是糙米?精米八十文一斤,糙米五十文一斤,白面六十五文一斤,你要几斤?”
这么贵,司云从原身的记忆里得知肉差不多才二十多文一斤,原身家里穷,从来没吃过精米,他已经猜到不会便宜到哪里去,但没想到会贵这么多,真是米比钱贵。崇朝从北宋延续下来,同样商业发达,可能这也是物价高的另一个原因。
不过再贵,他也不可能不买。
“掌柜的,给我称十斤精米,十斤白面,再来……十斤糙米。”最后,司云还是称了十斤糙米。
他现在还没做生意,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钱得省着用。而且糙米膳食纤维多,也有营养。现代还有人专门吃糙米,或者把糙米放在精米中一起煮。
三十斤米不好带,司云让掌柜的先帮他称着,就去外面买了一个背篼,三十文,还不算贵,毕竟是手艺活。背篼买好,米也称好了,检查完毕,发现没问题,便结账。
精米白面糙米各十斤,一共一千九百五十文,一两银子一千文,合约二两。从兜里拿出二两银子给掌柜的,再由他补了五十文,就算好了。
背着三十斤米,幸好这具身体虽然才十五岁,但已经干过许多农活,力气也不算小,司云背三十斤米还不算累,也不觉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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