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光现在是科研室最年轻的研究员, 然而却被评为是最富有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
在这三年里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和研究中去, 有林菀的启迪, 他的成绩突飞猛进。
有他的加入,整个实验室的人都觉得自己的灵感跟着被他启发和拔高,不愧是灵感推动者的儿子。
灵感推动者是大家私下里给林菀起的绰号, 并且从医疗圈被引入到了科研圈,因为她的很多观点都能给人连绵不绝的启发。其实在林菀平静的生活外面, 在她不知道的领域里, 她已经赫赫有名,被很多人提及。
陆明光的归乡, 轰动一时,地区革委会的文化主任亲自带人下来参观五柳镇医院, 更不用说县革委会的诸位干部们。
尤其陆明光给大家演示新型微机的安装以及操作方式, 吸引了无数人来来回回地参观, 这让他们叹为观止, 实在是太神奇了!
对于乡下人, 大家都用牛耕地, 突然来了农用机械他们就觉得不可思议。大家都用煤油灯, 通了电灯喇叭收音机,他们也大呼神奇。
现在么,箱子大的个东西, 居然就能做那么多事情。
实际他们也不知道能做什么, 但是看着就很神秘很厉害呢。
这医院里的东西,哪一样不神秘不厉害?根本不是他们能理解的啊。
所以, 大家热闹好几天,都是为了看光景的,主要是看首都回来的陆明光和陆明良哥俩。
这哥俩现在可了不得呢,两个人先去了首都大学读书,去年恢复高考又参加了考试,然后正式被录取。
因为他们已经学过,所以录取以后照旧在原来班级学习,不需要重新从大一开始学。
社员们对这个也不是很了解,说到底他们就是看漂亮少年的!
陆明良人高腿长,热爱运动,做得一手好菜,加上容貌英俊,气质阳光向上,整个人开朗又热烈,深受妈妈姐姐们的欢迎。
而陆明光,瘦高挺拔的个子,清俊白净的脸蛋,还有因为青春期不爱说话自带的高冷孤傲,都让他如钻石般闪耀夺目,无数女孩子没病也特意跑镇医院来看他。
可他无动于衷,她们炽热的目光和叽叽喳喳的声音,只会让他觉得她们那么无聊吗?没病还要跑来医院浪费大家的时间?要么就是脑子有病?可这不是精神病院,对这个病症没有帮助。
这日晌午,他从医院实验室出来,正好看到陆明良抱着一堆东西过来。
陆明良:“弟,快接过去!”
陆明光瞥了一眼,“什么东西?”手帕、香袋、鞋子、手套、书本、石头……
陆明良笑道:“还不是你啊,都是给你的啊!你的追求者!”
陆明光眼角抽了一下,“你没告诉她们,我只有十四岁?”
我特么还是个孩子!
陆明良把东西往墙根的凳子上一堆,因为太多呼啦啦掉了一半,他擦了擦汗,“你读了大学,个子比大人还高,表情比老爷爷还严肃,在她们眼里你起码24了。”
他胳膊搭住陆明光的肩膀,“走,咱们打篮球去,我找够人了。”
陆明光:“他们不是在办回城吗?”
陆明良:“也不是全部,其实很多人还是选择留下来。咱们这里多好啊,山好水好人好,吃得也不差。他们回城都是新人,要是没关系工作也不好安排,很麻烦呢。”
去年高考,大部分知青都参加了考试,没参加的有些也心思活跃,开始张罗着回城。今年春节回来,就有人跑关系把户口办回去,回城安排工作。
当然,也有不少人愿意留在五柳镇,因为这里工厂规模越来越大,需要有文化的工人也越来越多。
而且这里工作环境比较清爽,不会像有些工厂那样整天搞这个运动那个批判,要么就有人搞霸凌、穿小鞋或者要巴结谁。在这里,你只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出了问题也是具体到负责人,不管是车间主任、组长还是工人,一律承担责任。
除了不是城里,这里吃的也不错,环境又好,人际关系简单,不善于交际的知青都选择留下来。
陆明光:“不出几年,咱们这里也会变成得和城市一样热闹。”只要交通发达,有吸引人们的东西在,就没有冷清的地方。
陆明良对这些不怎么关心,“走啦,打球去了。”
陆明光:“不打,我娘呢?”
陆明良:“三婶在给几个知青办理回城手续呢。有几个在这里做的不错,成绩也可以,三婶说给他们写推荐信,这样他们回城以后就好安排工作。其实要我说,在这里做的好好的,回去干嘛啊。”
“哥你去打球,我过去看看。”
陆明光自己去找林菀。
林菀在医院办公室,被一群人围着,甚至还有不是医院的知青,只是在工厂干活儿的也来找她给推荐信签字。
陆明光看了一会儿,大步走过去,拍了拍几个挤在那里的男知青,“让一让。”
挤得这么紧,密不透风的,他担心给林菀闷着。
见他过来,知青们赶紧让让,纷纷跟他打招呼。
“明光可是首都大学毕业的,真厉害啊!”
“所以还是城里好!”
林大夫有关系,可以把儿子送出去,他们没关系,如果在乡下呆着,那么以后孩子也只能是乡下人了,所以他们一定要回城的。
大家基本都退开,还有三四个男人赖在林菀桌前一个劲地催她。
林菀正在给一个女知青写推荐信,女知青的恋人在外地等了她七年,现在终于能回城,她想回去结婚。
林菀瞥了一眼一直在催的那俩男人,微微蹙眉,“俞国建?你也要回城?”
俞国建、邵毅翰以及江映月、李金玲、王芳芳等人,是第一批来到五柳大队的知青。这么些年,他们有的人活动关系回城了,有的人耐不住寂寞就在这里结婚了,结婚对象有知青也有当地社员。
俞国建娶了村里一个俊俏闺女,如今已经有一儿一女。
这会儿他说要回城,那闺女和孩子怎么办?
去年他说要考大学,全家供他脱产复习读书,结果他没考上,还是得在镇药厂干活儿。
现在瞅着政策放松,他竟然想拍拍屁股走人了。
哪里有这样的好事儿?
俞国建理直气壮:“对啊,我也是城市下乡的知青,当然能回城!”
林菀:“那你媳妇儿孩子怎么办?”
俞国建一秒钟都不犹豫,“不是我的错,我有什么办法?我想带他们回城,是政策不允许啊?”
本来就是因为城市压力太大让知青下乡的,现在让他们回城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因为城里住房、口粮不足,尤其是工作岗位,根本不足以安排这么多知青。他们这些回去的知青,有三四成是找不到工作的。
林菀:“你这个问题我这里管不了,你去找大队革委会。”结了婚的,老婆孩子带不走,大队估计不会轻易放人。
俞国建急了,“咋滴,咋滴就不给我写?你给别人都写了干嘛不给我写?”他本身知道大队不放人,所以才混过来找林菀签字。他们都知道,只要林菀同意,革委会就会卖她的面子也同意。
林菀懒得理睬他。现在有些工作根本不需要她做,她之所以会给医院的知青写,也不过是看在同事一场的份儿上,愿意帮帮他们。
而且除了个别她在意的人,其他基本都是别人写好,拿过来她签字即可。
这个俞国建居然还支使上她了,真是脸大。
林菀的一个秘书喊道:“时候不早了,大家先回去,等我们安排时间再来啊。”
俞国建怒了:“别搪塞了,不过是怕我们走了药厂没人干活儿而已。”
那秘书皱眉,气道:“不要胡说八道了,药厂都是社员们工作,知青才几个啊?你赶紧……”
“我不走,我凭什么走?她给别人签名不给我签名,就是故意针对我,打击报复,小心眼!”
俞国建气急败坏起来,他不敢动林菀,拉扯推搡那秘书,嘴里却指桑骂槐地针对林菀。
装什么啊,谁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当初被男人逃婚,学都没上,结果还混上医院院长了。
医院顾忌脸面,他这样骂骂,也许林菀为了息事宁人,就给他放行了呢?
他正喊得起劲,被人拍了拍肩膀,他下意识地往后看,“谁――啊!”
重重的一拳落在他脸上,打得他脑袋猛得转回去,疼得他捂着脸就嚎起来,“打……打人……”
众人都看呆了,从来没想到小时候那么可爱乖巧,长大了也温润和气彬彬有礼的陆明光居然会动手打人!
陆明光皮肤白个子高,身材又挺拔得很,站在那里气势迫人。
尽管俞国建比他年纪大了很多,竟然没有打回去的勇气。
陆明光扫了一眼,冷冷道:“回城的事儿去找革委会,医院不负责。”他扶着林菀的胳膊,“娘,你坐一上午,该休息了。”
林菀其实坐下没一个小时,她配合着看看手表,“哟,都十一点半了,散了。”
她低头悄悄瞅瞅陆明光的手,他皮肤很白,打得时候太用力,这会儿指背都红了。
陆明光笑了笑:“没事呢。”
在家人面前,他还是小时候那个安静乖巧的孩子。
立刻有人送来药膏,林菀就给他抹点药,然后一起出去散散步。
他们往公社客运中心那边去,正好看到陆一放学回来。
陆一读了两年小学,去年就跳到初中去,如果不是还小林菀不许他去医院,他这会儿就想退学了。
实在是学不到什么东西嘛,哥哥给他的书和资料,足够他学的,而且不管什么难题,哥哥爹娘都能给出答案。
“哥,我下午能去医院上解剖课吗?”陆一上学从来不带书包,都是丢在学校里,也从来不写作业,反正他都会,老师也不为难他。
陆明光:“不能。”
林菀笑道:“陆一,你要是觉得初中没意思,你就去高中。让你爹给你说一声。”
陆一:“可是我不想出去读书哎。”家里多好啊。
陆明光:“等我回实验室,你跟我一起去。”
陆一:“可我不想学计算机哎。”
陆明光:“就算你要学医,系统的知识也需要学习。而且未来是计算机的天下,你如果不懂计算机,学医也学不好。”
陆一:说到底就是想管着我呗。哥哥越大越不可爱了呢。
“我想在咱们医院的培训班学不是也行吗?”
林菀在他脑门上轻轻弹了一下,“我们医院的培训班特殊,需要年纪至少满十五周岁。”
如今五柳镇医院培训班在全国有名,被多次报道,上过各大报纸和各电台。
不少县都把他们的赤脚大夫送来培训,初级班之后,还可以来读中级班、高级班。
这样培训出来的赤脚大夫,在各大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陆一彻底蔫了。
陆明光对林菀道:“娘,不要让小弟去县里读高中了。”
对于普通孩子来说,去县里读高中那是了不起的成绩,但是对于陆一来说,纯粹是浪费时间。陆明光已经决定等他回首都就把弟弟带上,让他在首都大学各专业和实验室轮流学几年,到时候大了也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像陆一这样聪明的孩子,教授们都喜欢,哪怕没有固定专业,他们也乐意教导,没有任何问题。
林菀也知道陆一作为一个系统宝宝,优秀得有些过分。好在家里有个聪明哥哥,而且她也是自学成家,陆正霆小时候也聪慧异常,他也就没那么扎眼。
她笑道:“行,你带他去,免得他在家里无聊。”
陆一在家里也没闲着,从医院悄悄拿了手术刀,去解剖田鼠、麻雀,甚至谁家杀鸡,都请他去给杀。他给杀鸡那就是解剖,如果对方不说清楚肉块多大,他能把每一部分都清清楚楚地解剖下来。
有一次陆大耙杀兔子炖肉,陆一听说以后自告奋勇帮她杀。
最后陆大胺⑾郑那兔子被解剖得明明白白,肉是肉,骨头是骨头,脆骨是脆骨,筋是筋,膜是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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