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次的摔伤事件, 大青沟的人都不是傻子,这些年村里的青壮年, 去山上护林多少次,也不是没人摔伤过,比佘林还轻些的伤,县城都说很严重,有的稍稍迟点就落下了残疾, 虽然不是很严重, 但是对于正常人来说这也是个打击,谁愿意一辈子是个瘸子。没有一个人愿意,小孟姑娘能救治好佘林, 这出乎他们的想像, 真的。
大青沟的人也动了心思, 要是自己村里的人能跟小孟姑娘学点这个,就是专职治跌打损伤也是不错的, 可是善良的人们不敢提出来,怕人家说他们, 刚刚前不久还救了村里的人,现在自己这些人又惦记上了这个, 不地道。
这一些孟红梅还真不知道, 也没有多想, 只是盼着求外公弄的东西赶快寄过来。
猫冬的日子是无聊的, 有孙全玲带头, 村里很多女孩都会时不时的跟着孙全玲过来玩。
一早上孙全玲提着自己平时做针线活的小篮子, 还有喝茶的杯子来到孟红梅家里,院子里面的雪已经扫的干干净净,屋顶上也是,院门大开,她径直走进去,“姐,吃早饭了没有?”
“还在吃,要一起吃一口吗?”孟红梅正坐在炕上一个人慢悠悠的吃着自己新做的红糖馒头,喝着皮蛋瘦肉粥,味道真不错。
“不了,我吃过饭再来的,你吃!”说话间孙全玲已经走进屋子,还坐在炕上,低头把篮子放在一边,拿出来毛线,正准备起针,可是想到什么,抬头看了一眼,对面吃的正欢的人,“姐,你等会儿帮我起个针,好不?”
“行啊,没问题。来来来,你再吃一个馒头,很好吃的,尝尝。”
孟红梅强行塞给孙全玲一个红糖馒头,孙全玲开始不是很在意,看馒头颜色,以为是二合面馒头,只是颜色还是有点出入,她没有在意,等待孟红梅吃完的时候,自己无意识的拉扯了一下手里的馒头,撕扯下一小块,塞进嘴巴巴,咀嚼几下,突然发觉,这馒头是甜味的,味道真好吃。
吃着馒头的孙全玲睁大眼睛望着孟红梅,“姐,这是用红糖做的。”
“嗯,好吃。”孟红梅像个小孩子一样,得意的问不知情的孙全玲。
“好吃,就是太浪费了,要是我娘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说。”孙全玲想起自己娘那勤俭节约的性格,还有叨叨叨的嘴,后怕的打了一个冷颤,不敢想象让她知道后,自己被叨叨叨成什么样?还有一定会过来叨叨姐,现在老娘确实很喜欢姐,真的把她当成娘家侄女一样看待,亲的很,经常在家里念叨。
“别告诉她就是,你回去的时候悄悄给阳阳带一个,嘱咐他不能告诉奶,要不然下次不给他好吃的。”
既然都已经吃上了,孙全玲也不讲究别的,干脆顺着还吃了一小碗皮蛋瘦肉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味道真好,城里人真会变着法的弄吃的,都吃出花来了。
姐妹俩很快就吃完,收拾好,没有一会儿进来三个村里的姑娘,都是十四五六岁的,一个小姑娘是佘林的妹妹佘美华,十五岁了,是个大姑娘,最巧的是,佘美华的大姨就住在十几里外的山东屯
佘美华因为孟红梅救了她三哥的腿,对孟红梅印象极好,很是喜欢她,也特别护着孟红梅,不许别人说孟红梅的坏话,是个泼辣的姑娘,她一进门就巴在孟红梅身边坐下,“红梅姐,我给你做双棉鞋。”
小姑娘高小读完就没有再读书,很会做这些手工活,别看她小,做的鞋据说很好穿,很有天赋,衣服也做的不错。
“美华,不用了,你没事多休息,还是小姑娘多玩玩,别累着了。”
孟红梅看见厚厚的鞋底子就替小姑娘觉得累,真是费力气的活。
可是小姑娘大力的摇摆着脑袋,“不行,我已经开始在做,不能半途而废,你说说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我给你选个稍稍好看的样式。”
样式,布棉鞋还有啥样式,都是差不多的好吗?
“要不你帮我选一个,不过美华,真的不需要给我做的,我不缺鞋子穿。”
十五岁的姑娘正是花骨朵,含苞待放的年龄,现在因为环境,并没有享受到这个年龄该有的肆意打闹。整日在家里忙碌着,大青沟的姑娘还好一点,家里条件都还行,日子过得不是最苦的,当然姑娘家的日子就好过一些。
“行,我帮你做主选一个。我过些天去山东屯,你要去吗?”
“去,赶集是吗?”
“嗯,山东屯有个大草坪子,是个赶集的好地方,年前在哪儿有两次赶集,这个是第一次。”
“我去,我换点东西回来。”
孟红梅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去山东屯瞧瞧,她早就想去看看卞凯是怎么在山东屯作死的,自己也可以见机行事,烧上一把旺火,到时要是张国斌和周一扬不上山,约着一起去。
几个女孩子叽叽喳喳的聊天,说起一些好玩的事情,孟红梅和她们也有话题聊,几个人打趣佘美华,说她被孙全玲二哥给看上了,大家嘻嘻哈哈的。
可是人家不觉得害羞,还理直气壮的很,“看上就看上了,咋的啦?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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