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李淑然哭得无比凄惨的模样,乐景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其实这件事的发生他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
他美名其曰不想干涉李淑然的人生,让她自己做决定,其实归根到底不过是因为他不在乎罢了。
他虽然挺喜欢李淑然这个天真温柔的女孩子的,也早就决定要替李景然履行照顾她的责任,但是要说他对李淑然有多深的感情,那就不见得了。
他会保证李淑然拥有优渥的物质环境,也会给其基本的关心和爱护,但是也就仅此而已了。如果是一位真正关心妹妹的哥哥,在听到有个混小子在纠缠自己的宝贝妹妹,不说生气也会担忧,绝不会像乐景那般不以为然,并且很快把这件事抛到脑后。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不在乎罢了。
乐景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哪怕到了现在他也不觉得他和李淑然的关系已经亲近到要由他来肩负她的人生。
但是看到小姑娘以为自己连累了他所以哭得那么凄惨,乐景还是劝慰道:“这件事和你没有关系,你也是受害者罢了。恶人做恶事是不需要理由的,好人不必为恶人的罪行而感到自责,这才是如了恶人们的意。”
想起刚刚小姑娘捧着稚嫩的笑脸哭斥自己为红颜祸水,乐景眼中就染上零星笑意,这个画面实在是太过喜感了。
不过笑过后,他还是认真告诫李淑然:“所谓红颜祸水之说不过是自古以来男权社会里的男人们用来转移责任以掩盖自身无能的卑鄙发言罢了,为了逃避责任而把家族的衰落乃至王朝的覆灭都推到了几个女人的身上,这是极不负责任的卑鄙之言,我认为在华夏几千年的男权社会里几个女人是绝不会拥有那么大的能量的。”
如果现在是漫画的话,李淑然的双眼恐怕已经变作了蚊香眼。
乐景笑着摇了摇头,知道此时对李淑然说这些还为时尚早。
他沉吟一会儿,对惶惑不安的李淑然说道:“你不用顾虑那对主仆,哥哥自有办法对付他,这几日哥哥给你请假,你就先在家里学习好了。”就让他好好会会这对主仆。能一次性把他们兄妹二人得罪个彻底,那两个也是个人才。
听了乐景的话李淑然奇迹般平静了下来,她相信哥哥既然这么说了,就一定会有解决办法的。虽然哥哥说不是她的错,可是这次她的确给哥哥添了麻烦。
他们兄妹两人在这北平无依无靠,哥哥生着病还要赶稿挣钱,她实在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事来麻烦哥哥,她以为她只要一直躲着那人,大庭广众之下那人还能逼迫她不成?可谁能想到那个坏人这般下作,竟然把主意打到了哥哥头上,还、还……说了那种下流恶毒话!
哥哥虽然不怪罪她,她却不能原谅自己。是她太没用了,所以才会一直给哥哥添麻烦,她一定要好好学习,早点变得有用起来,到那时候就轮到她帮哥哥啦。
……
又到了杨经纶一周一次前来收稿的日子,这次他如约收到了《鼠眼看人低》的第三篇文章,按照惯例,他认真看了起来。
越看他嘴角扬得越高,满脸的笑意止都止不住。末了,他大笑出声,抬眼看向乐景,眸中浸满深深的佩服:“没想到先生也这么促狭。”
如果南塘的骂人水平是中学生级别的话,那么眼前这个少年的骂人功力可就是教授级别了!
乐景挑了挑眉,淡定地说:“我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好一个实话实说!”杨经纶大笑不止:“恐怕这篇文章一出,南塘就要被气死了。”
乐景微微一笑,这也正是他的目的。
这篇文章,他以白雪的视角对名为唐南和张德福极讽刺之能事,栩栩如生刻画出了其欺软怕硬,崇洋媚外,冷酷无情的性格特点,让人见之作呕,保证让他们名声臭不可闻。
并且这个篇章和之前的风格有些微妙不同,资本买办篇其实是一个充满了魔幻现实主义的故事。
唐楠不是骂乐景不举吗?乐景是个厚道人,做不来空口造谣这种恶事,所以就只能实话实话说唐家发国难财了。
杨经纶望着乐景,仿佛看到民国嘴炮届又冉冉升起了一颗新星。他可以肯定,这篇文章登报后,唐南将陷入被千夫所指的困境!
……
郑宜梁重重放下筷子,只觉得嘴里没滋没味的。
妻子看了他一眼,“怎么不吃了?”
郑宜梁气呼呼道:“不吃了,气都气饱了,还吃什么吃。”
妻子白了他一眼,懒得惯他那臭脾气,自顾自大吃大喝。
反倒是郑宜梁沉不住气了,絮叨道:“你瞧瞧那个鳖孙在报纸上说的什么话!说什么‘这样的文章竟然能引来郑宜梁先生的赞扬,我竟也不知是什么缘故了’,他这狗娘养的这是什么意思?这不是在造谣说老子是收了守夜人的钱才为他说话吗!干!他娘的小畜生,生儿子没屁眼!”
妻子放下碗说道:“人家可没这么说,你就算骂他,人家也只会说你郑宜梁堂堂大学教授碰瓷新人,平白给那黄毛小儿增添了关注度,这才是如了他的意。”她幽幽看着郑宜梁:“你好歹也是为人师表,能不能别动不动张口骂娘,说话文雅一点?这要让你学生听到还了得?”
郑宜梁冷哼一声,他当然明白妻子说的话有道理,所以这几日才没有在报纸上和那黄毛小儿展开骂战,可是这样让他默不作声又实在是憋屈的很。
“爹!爹!”大儿子满脸笑意,兴奋地跑进屋里。
郑宜梁冷下脸,很有严父派头地斥责道:“你也不小了,这般冒冒失失像什么话!”他刚想把儿子骂了个狗血喷头出口恶气,就见发妻别了他一眼,到口的话硬生生被他咽了下去,他咳了一声,板着脸问道:“什么事?”
“爹,你看报纸上刊登的文章,守夜人把那南塘骂了个狗血喷头!”
郑宜梁一听,立刻劈手从儿子手里夺走文章,目光饥渴地在文间巡视着,越看越是眉飞色舞,宛如三伏天喝了一碗冰水,痛快!
【自从我被唐少爷收养后,我的日子就过的很是滋润。唐少爷是个好伺候的人,为人和气,对我一向优待纵容。
我在宅子里如鱼得水,好不自在。
更让我开心的是,唐少爷天赋异禀,能听懂我们老鼠的话,平时闲了,我们经常说话。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唐少爷家总是没完没了的开宴会,宴会上都是一些五颜六色的外国人,他们很吵,体味很重,我要被熏死了。
而且我很快就发现了唐少爷的一个有趣的爱好。
他喜欢舔外国人的鞋子。
他趴在地上,低着头,舔的很卖力,很陶醉,口水流了一地,真的很像一只哈巴狗。
他的贴身下人张得福似乎很羡慕,一直追问:“少爷,洋大人的鞋子味道怎么样呀?”
唐南少爷挑了挑嘴唇,一脸回味,“你要不要尝尝看,味道很好的。”
张得福立刻兴奋起来,发出宛若发春猫的叫声,迫不及待的把唐少爷挤到了一边,跪在地上卖力的舔了起来。
被舔鞋子的好像是个英国人,他满意地对张得福道:“不错,我就喜欢你们华夏人,不愧是历史悠久,就连舔鞋子都比其他国家人舔的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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