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番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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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汗阿玛是想说“你媳妇儿怀孕, 你要老老实实的别折腾”,还想说“你媳妇儿怀孕, 你去刑部那地儿,也不怕犯忌讳”……

保康~生气,但事关媳妇儿和小娃娃,他也要谨慎。保康老老实实地回去陪媳妇儿,找到最懂这些的侍卫询问,越听越气不顺。第二天上午就晃到澹宁居找他汗阿玛。

皇上刚刚下朝,正要准备待会儿的经筵讲学, 一看到他就不想搭理。但是保康完全不受他汗阿玛的影响。

“保康昨儿了解了刑狱的一些事儿, 不公平, 不公平。”保康只嚷嚷, “人们对盖章的皇帝大夸英明,对审案子的官员顶礼膜拜,却对行刑的人视若不祥, 这是什么道理?

“那行刑的人,就那刽子手, 一没犯法, 二没犯罪,老老实实干活拿钱,凭什么就不能娶妻生子了?”

气呼呼的小样儿, 皇上反应过来,当即反驳:“刑部官员只审案子?刑部官员那是朝廷命官。那刽子手,杀人伤阴德, 一般都断子绝孙者居多, 哪家正经人家嫁姑娘过去?

“还光明正大地娶妻生子?能光明正大地过日子, 安享晚年, 那就是运气好的。”

保康:“……”

大大的不服:“死刑犯那都是犯了国法,罪大恶极,和刽子手有何干系?就算是冤案错案,那也是九卿科道会审的结果,和刽子手有何干系?如何说刽子手伤阴德?”

皇上:“……”

皇上这次气得也不装“颤抖”了,抬脚就踹。

保康一个闪身躲开,知道他汗阿玛忙碌,喊一嗓子“保康去给皇祖母和额涅请安”,人就不见了。

皇上气得来。皇上对着熊儿子消失的方向,怎么也气不顺,在今儿的讲学上就提出来这么一个问题。

“世人厌弃刽子手,对否?应该否?”

这些大臣们自是一番引经据典,谈古论今,唾沫横飞……可都说不到点子上。

无他,刽子手犯罪了吗?没有啊。

皇上就叹气。

“贱籍都废除了,八大胡同的人都可以正经做人,为何世人对执行刑罚的刽子手如此严苛?此事,各位爱卿回去后好好琢磨琢磨。”

各位爱卿:“……”

皇上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啊到底是什么意思啊??那刽子手被歧视好几千年了,皇上你说实话是不是王爷的原因?王爷回京了肯定要闹事,我们就知道!我们就知道!

皇上淡淡的眼神一枚:知道就好。要么自己办了要么等着他折腾,自个儿选。

各位爱卿垂头丧气:可以选“想哭”吗?呜呜呜。

…………

保康不知道他汗阿玛因为担心他对大清刑狱一事大动,决定“主动出击”。保康陪着汗阿玛额涅用完晚膳没事儿,就想出去逛一逛,这不正好秋天勾决犯人,执行死刑?

他汗阿玛他额涅抱着弘晏不撒手,保康转头对媳妇儿说道:“清清要不要出去逛逛?”

清清哪里能猜到他逛街的目的?就是皇上和皇后也没猜到。

“难得今儿你能想起来带清清去逛街,快去。”

“正好今儿天气也好,好好逛一逛。要汗阿玛给点儿银子不?”

皇上和皇后都这么说了,清清自是高兴。怀孕三个月,出去走一走更好。于是小夫妻两个开开心心地告别老的和小的,拿着皇上赞助的十万两银票,欢欢喜喜出门逛街去也。

…………

如今四九城的大街,那真是和他们的儿时大不一样。

还是一样的建筑,一样的街道,一样的酒楼店铺客栈,一样熙熙攘攘的行人各种五花八门的吆喝声,一样的马车轱辘轱辘……但真的变化特大,可谓是翻天覆地。

两轮车成为每个人出门的必备,除了散步的,乘坐马车的,几乎人手一辆。

服饰方面也变了,以前不长不短的长马褂彻底变短,变成上衣式样。

长袍都变成一裹圆式样,加不加腰带都可,方便简单舒适,玉白色或者天青色,轻慢抬脚,一看就是斯斯文文的气质特好。

男子在辫子发型之外多一个光头的发型,还有那偷偷给辫子加粗的,从金钱鼠尾变成黑黝黝的麻花大辫子……

女子的发型变化更大,从两把头到各种利索的盘发辫发,都对比以往简单多了,京城八旗女子开始出门做事儿,做事哪有功夫天天那么收拾自己?其他女子被带动的,也不大喜欢插满头珠翠,谁空闲了怎么滴?

保康和清清临出门前被嬷嬷们叮嘱,自然也是这样的时兴打扮。

保康一身玉色暗绣葛丝一裹圆,白玉腰带,腰带上挂满玉佩络子等等,端得一排风流倜傥大家公子、玉树临风谦谦君子。

清清一身玉色牡丹绣花葛丝旗袍再一个简单的盘发,一根菊花玉簪,除了手上的玉镯子衣襟上的十八子压襟串儿耳朵上的六只菊花耳坠儿,其他都没有,淡雅娴静、落落大方。

随着他们的行走,周围的目光都看过来,保康心情特好地打招呼,一点儿也没有被人看的不好意思,清清因为他带着墨镜,也没阻止他。小两口特自在地看着四九城热热闹闹的欢乐,自在欢喜。

“清清要吃玉米吗?”保康闻到秋玉米开锅的香气儿,一眼瞄到玉米摊贩前冒着热气的大锅。

“一半。”清清不饿,但很显然有人特想吃,还特想分享。

“好嘞。”特想吃还特想分享·保康欢乐地答应一下,牵着他的手就朝摊贩前走。

来到买水煮玉米的摊贩前面,虽然他大白天的戴着大墨镜,可谁叫他身材高大,一看就是气质棒棒哒戴着墨镜也能看出来其五官精致?

特别是他身边的小妇人,虽然长相格外美丽,可那通身的气派,一看就是大家主妇。

混四九城的都是人精儿,立马投来注目礼。

保康大大方方地买了一个水煮玉米,友好地对着众人笑一个,拉着媳妇儿做到一边的小桌子上,一道气劲,一个玉米棒子分成两份,周围就响起叫好的声音。

“公子这身手好!”

“哪里哪里,耍帅的把式,不敢称‘身手’。”保康“矜持且谦虚”。

“耍帅才好,新时代的巴图鲁就要这般。不过公子这墨镜也挺好,摘不摘?”

“不摘。媳妇儿会吃醋。”保康小小的“委屈”,浑身上下都是“显摆”。

…………

清清刚好伸手接过半截玉米棒子,听到他的话立马脸一红,轻轻瞪他一眼。

众人:哈哈哈,哈哈哈。

一边笑一边佩服这位哥们儿果然是“显摆”的行家,谈笑风生间杀死一大片没有媳妇儿的四九城儿郎,还有另外一大片是天天被媳妇儿嫌弃“就你那长相能有瑞亲王一指甲盖儿……”的。

一时间围观的老少爷们都散开,免得继续受打击。

保康就对着媳妇儿嘚瑟地笑,尽管有一大墨镜遮住大半张脸可还是精髓毕露。

清清:“……”

清清不搭理他得意洋洋的模样,专心吃玉米梆子。

…………

要说这玉米棒子,那真不是什么普通吃食,晚膳时候一家人还吃了玉米窝窝头玉米炒火腿。

玉米,自从在大清国繁衍生息,那就是大清老百姓必不可少的一道吃食。立秋前后,其他作物尚未收割,四九城里就出来“快籽白”和“小老黄”的玉米。

老百姓将籽粒饱满的青玉米放入大锅里用清水煮沸,扑鼻的香味四溢而出,浓浓清香在各个小四合院里飘荡。

煮熟再看那金黄色白玉般的老玉米,没吃到嘴边就让大人小孩一起垂涎欲滴。

尝秋鲜的人们一边啃着青,一边品着鲜,亲朋好友邻里到处谈笑风声乐成一片。

保康就特喜欢那个玉米窝窝头。

保康用着水煮玉米,满身愉悦之情溢于言表,清清就感觉她光看着就心里甜甜的,比那玉米还甜。

清清:“蒸得的窝头外表粗糙,表面毛毛烘烘的,还有个土名儿叫‘刺猬窝头’,但真的挺好。松软可口,味道香甜。”

保康立马表示出遇到“知音”的激动:“可惜只能吃这么一段日子,过季节存储的也不好吃了。”

清清微笑:“过了这个季节,还有其他的新鲜吃食。晚上我们去吃爆肚。”

保康:“……媳妇儿言之有理。”

家里长辈们和嬷嬷们管着,天天说内脏不能吃,天知道,他们两个多么想念京城秋天的爆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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