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怀里缩,苏七七安抚性的给它顺了顺毛,想着,这小花猫虽然平日里只跟自己亲近,但也不至于怕人啊,怎么见了苏老汉吓成这个样子?
总不至于是在自己不注意的时候,苏老汉打过它?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但就算是真的,苏七七也无可奈何,它只能以后多加留意,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对于这个父亲,她还是敬重的,在这个时代,忤逆不孝是天大的罪过。
“七娃子你听着没有,快扔了,这东西多脏啊!”苏老汉抽了一口烟,喷云吐雾。
苏七七在现代的时候养过猫,所以对猫的习性多多少少有些了解,辩解道:“爹您有所不知,这猫其实是最爱干净的,它们的天性本就如此,就比方说,它们每天都会花大量的时间来给自己整理毛发、梳洗,或者是将自己的粪便掩埋起来,这都说明,它们是极为爱干净的。”
苏老汉走到苏七七身前,冷眼瞅了瞅苏七七怀里的小花猫,怒道:“这在泥巴里打滚的东西,哪里干净了?你抱着也不嫌脏!还不扔到地上去!”
苏七七耐心的解释道:“爹您又误会了,就算它们跑到泥土里打滚,也是爱干净的一种表现。”
苏老汉一愣,对苏七七的言论很是吃惊:“这猫崽子,在泥巴里打滚,也是爱干净?”
苏七七点点头,解释道:“它们在泥土里打滚,是为了去除身上的跳蚤和虱子,况且,它们皮肤上会隐藏着一些舌头舔不掉的死毛,在泥土里一滚啊,身上的死毛和寄生虫全都被泥土给沾走了,爹您说,它们是不是爱干净?”
苏老汉被堵的哑口无言,他怎么都不会想到,平日里他最看不上的猫崽子,竟然还有这么多讲究,可苏七七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们家以前也只养过狗没养过猫,那还是苏七七没出世之前养的,可就算养狗那应该知道的习性也是关于狗的,她怎么对猫这么了解了?
苏老汉愣了再愣:“七娃子,寄生虫是啥?”
“寄生……寄生虫啊,就是……是……”。
“是啥?”苏老汉眼睛瞪了瞪。
“鸡身上生出来的虫子,跑到了小花猫身上,叫鸡生虫……,”苏七七指着鸡笼子,解释的勉强。
苏老汉一知半解的“哦”了一声:“鸡生出来的虫子……可这鸡怎么能生出虫子跑到猫身上呢?”
苏老汉琢磨着,握着烟杆子出了门,他才没闲工夫在这里跟苏七七耗着呢,他约了西吕村的老赵头一起喝酒,顺便再打听一下陶秀才的事儿。
苏七七把小花猫放回到窝里,来到柴房给它准备点吃的,锅里早上剩下的粥已经凉了,杜氏还没有开始准备午饭,苏七七忽然想起来,前些天不是在淘宝给小花猫买了包奶粉嘛,不如今天让它尝尝?
她在现代的时候领养过一只橘猫,胖大橘对带有奶香味的食物格外偏爱,每次见自己吃什么奶制品都跑过来舔一口,那小花猫,应该也喜欢的。
想到这里,苏七七从灶台右侧的墙上把挂着的酒囊取下来,找了个稍微破一点的碗打算给小花猫冲奶粉喝。
之所以选破碗,也是因为家人对小花猫的偏见,若是让他们见到给猫直接用人吃饭的碗,指定又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说教,而她手中的“破碗”虽然破了,但底儿没破,只是碗的边沿裂了一道痕迹,是苏云儿有次吃饭的时候不小心给摔的,这样家里人总不至于因为这事再挑刺儿。
苏七七冲好了奶粉,打算拿去给小花猫喝,武氏坐在屋前的长板凳上,闭目养神的晒着太阳,而苏七七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忽然睁开眼来,四处张望着。
是什么,这么香?
13、天地不仁 ...
据苏七七所知,武氏本名武桂菱,本是蜀地之北的梁州人。梁州跟蜀地紧靠着,以泱泱大河淮水相隔。那时候中原九州还未分裂,蜀地也还未开国自立门户。许是老天爷为了惩罚统治者的荒淫无道,中原九州开始天灾不断,旱灾前脚刚走,涝灾又接踵而至,旱涝频繁之下粮食颗粒无收,百姓虽苦不堪言也只能受着,无时无刻不在盼着什么时候能熬到头,赶快结束这一切!
但很快,他们便熬不下去了,家中仅存的粮食被吃个精光,县里仓库里的粮食放的招了耗子发了霉也不见县老爷派发,县中的官老爷们为了保住头顶的乌纱帽,欺上瞒下对灾情隐瞒不报,到头来吃苦的自然是平头百姓。
他们也曾想过去县里的仓库中偷粮食,当天夜里便派出去几个自告奋勇的小伙子,但那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再也没回来。后来才知道,他们偷粮被抓被就地砍了头,县老爷把他们的尸体吊起来,在城门上暴晒了三天,同时发出了告示杀一儆百:若是再做些鸡鸣狗盗的勾当,便一人犯法,全家连坐。
天地不仁,当权者无道,升斗小门们开始望天发问:这究竟是个怎样的世道呢?若是苍天有眼,何至于此?
于百姓而言,旱宰涝灾固然可怕,却远远不及猛于虎的官吏。当一具具原本鲜活的生命像枯草一样被吊在城门的时候,他们在满腔愤恨的同时,也害怕了,恐惧了。梁州百姓开始四处逃难,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年幼的武氏跟着父亲背井离乡,一路逃难到了苏七七爷爷苏宝璋所在的蜀地。
武氏一家人一路南行,讨饭讨到了东吕村,他们几个外乡人初来乍到,而本地人通常是排外的,为了在这里扎根下来,与本地人通婚是最稳妥最便捷的方法。于是武氏的爹娘一合计,便决定把十八岁的她嫁给十五岁的本地放牛郎苏宝璋,对于这门婚事,苏宝璋的爹娘却是相当不乐意。
第一:那武氏眉目清明,一看就是个心里有主意的,况且她足足大出自家儿子三岁,虽说是女大三抱金砖,可自家的儿子娶一个大她三岁的媳妇,保不齐会被媳妇牵着鼻子走。第二:武氏那手白嫩的跟白葱花似的,这村子里的丫头谁都不是做惯了粗活起了满手硬茧子,这丫头保不齐是个养尊处优的大户小姐,若是让她嫁给一个土生土长的放牛郎,她能乐意?
其实他们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而且后来事实证明,武氏也确实是个有主意的。但他们只猜对了一半,武氏心中有主意不假,但却丝毫没有大家小姐的性子,反而是个邻里间都公认的好媳妇。大半年的颠沛流离让她养成了吃苦耐劳的性格,家中的大事小事全被她操持着,将苏宝璋的爹娘照顾的很好,显然要强过苏宝璋这个亲生儿子。
在苏七七心目中,武氏一直是她最敬重的长辈,而奶奶这个词,也不单单仅仅是一个概念的称谓,而是从心底里喊出来的,亲人。
她清楚的记得,自己刚来到这个时空那会儿,旱灾才刚刚开始,武氏饿着肚子把媳妇杜氏让给他吃糙粮饼子给了苏七七,她自己明明已经饿得头晕眼花,张着毫无血色的惨白嘴唇,却却依旧笑着对苏七七说:“七娃子,我和你娘都不饿,你先吃。”
苏七七握着那块饼,就算肚子已经饿得抽搐着泛酸水,却是无论如何都吃不下去,最后一家人将糙粮饼子掰碎了泡在水里,一人喝了一大碗。
虽然还是饿,但内心已然温饱,尤其是对苏七七而言,她重生之后对这里的一切都不习惯,但因为苏家人对她无微不至的体贴照顾,再冷漠的内心也被焐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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