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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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嬷嬷眼眶湿润,点点头:“是,小姐。”

而春夏直接掉出了眼泪,“跟了小姐简直就是奴……”看到小姐警示的眼神,春夏忙改了口:“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对了,嬷嬷,我不懂买丫鬟小厮的事,您明日去给宅子里买些干活的人。春夏年纪还小,很多事都不会,还请嬷嬷以后教着她。”

“小姐不必客气,这都是我该做的。”李嬷嬷道。

“小姐放心,我一定会跟着嬷嬷好好学的。”

第二天,沈樱墨一觉睡到了午时,这些天实在太累了,换个令人安心的地方就是舒服。

她穿好衣裙,推开房门,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春夏带了热水过来给小姐洗漱,“小姐睡得可好?”

“嗯,这一觉睡得实在舒服,以后这些事你不用做了,换个丫鬟做这些琐事就好。”

“不,小姐,我就要一直服侍你。”

“行行行,”沈樱墨用脸帕擦干脸,“对了,嬷嬷呢。”

“嬷嬷出去买丫鬟和小厮了。”

这时,一只鸟突然飞了过来,沈樱墨仔细一看,是只鸽子,腿上绑了个东西。

这就是飞鸽传书啊,还挺厉害。沈樱墨想着,拿下了腿上的纸条,上面写了一行字:阿婴,五日后再来找你玩。

字写得潇潇洒洒,不拘一格,行云流水一般,总之很好看。

沈樱墨也是个会写毛笔字的人,而且她不觉得自己比纪遇写得差。

“春夏,我出去一趟,你留下看家。”

“是,小姐。”

香甜醉已经上了几日了,她得去醉客楼问问反响如何,换上一身男装,沈樱墨便出发了。

远远的就看见醉客楼进进出出的有不少人,看来卖得不错。

刚一进门,齐华就看见了她,“杜公子,您来了。”

“我就是来看看香甜醉卖得如何。”

“如今香甜醉刚上了三天,大街小巷都开始传着它的可口,京城不少达官贵族都过来尝了,还有大户人家的小姐们也派了下人来买回去尝呢。”

“嗯,”沈樱墨满意地点点头,“你继续忙,我随便转转。”

“好嘞。”齐华说完便接着去别地招呼了。

沈樱墨环视了一眼,突然被一个娇俏可人的小公子吸引了眼神,之所以用娇俏可人这个词来形容,是因为他面容精致,太像一个女孩子了。

那个小公子面前还摆了六份布丁,这是有多爱吃,也不怕腻了。沈樱墨走上前,想搭讪他一句,却发现他竟然扎了耳朵眼……还真是个女孩子。沈樱墨赶忙摸了摸自己的耳朵,松了一口气,幸亏原主没扎耳朵眼,她的女扮男装应该没那么粗糙大意。

沈樱墨自顾自的在她面前坐了下来,“嘿,小公子,我想问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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