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里尔部落, 草原上赫赫有名的大部族,他们头人的女儿是可汗叱阿利的可敦, 虽然不是大可敦, 却是最最受宠的那个, 肚皮还争气,生了三子二女, 儿子如狼似虎, 个个英勇强悍, 女儿貌美如花, 草原明珠……
叱阿利对她爱如珍宝。
借着叱阿利可汗的势,不过十几年的功夫, 赫里尔部落就成了草原上最大的几个群落之一。
每年投奔他们的人不计其数。
不过,他们只收来历清楚的胡人部族, 汉人嘛, 除了跟随胡人而来的奴隶外,余者, 都是不要的。
还算多少有点防备意识。
但是,终归赫里尔部落正在大规矩扩展期间, 鱼龙游杂,难免会收进些不怀好意的人, 就比如说——白珍一行。
头发绞的狗啃也似,满脸细灰,一身酱衣短打,外套杂毛老羊皮袄, 平白老了十八岁模样的白珍,手里捧着瓦罐,低垂着头,拘搂着腰,在赫里尔部落里行走着。
路过那些笑闹着如草原花朵般正盛开的女孩儿、挥舞着翁大拳头,浑身肌肉的胡汉,白珍溜着边儿,小心闪过几个梳着三络辩儿,尖叫着呼啸而过的孩子,一路来到赫里尔边缘,最偏僻破旧的帐篷群处。
一眼望不到远,圆圆鼓包儿,灰仆仆的帐篷群,无数衣衫破旧,满面麻木的汉人奴隶在这里忙碌着,偶尔还夹杂着几个胡人模样的汉子,或一脸丧然,或挥舞着皮鞭。
白珍侧目,小心瞧了两眼,避过拿皮鞭的胡人,快步来到一处羊皮帐篷前,抬手掀帘子走了进来。
空阔简陋的帐篷里,坐着五、六个胡人汉子,个个身材高大,满身肌肉纠结,见她走进来,俱都站起身,“白姑,您回来了。”他们纷纷打着招呼。
白珍蹙起眉,左右望望,小心将帘子放下,“咱们在赫里尔部落,你们是主人,我是女奴,言语小心些。”她低声叮嘱。
“哦,哦!”胡人汉子们缩着脖子,俱都低头。
他们——看着膀大腰圆,个个虎背熊腰,实则没有一个超过二十的,俱是当初被胡狸儿等人忽悠进大刀寨的北地各城小胡儿。此回入关外,他们长相身材占便宜,三百姚家军护卫队,挑的都是他们。
披上羊皮袄,戴着大毡戴,打眼儿一瞧,跟胡人没有半点区别。
得了胡人勾结加庸关高层的消息,蓝康和胡逆急着奔回大晋报信儿,偏偏白珍犟着要留下,态度还特别坚决,胡逆劝她不得——此回主事者是她——万般无奈下,只能挑了几个最像胡人的姚家军留下保护她,余者,尽随他而行。
带着六个‘胡’兵,白珍在大草原上摸了小半个月的功夫,成功带着人混进了个因为瘟病瘟死牲畜,随时都能消亡的小部落,打探清楚情况后,侧面言语诱导他们投靠赫里尔,自个儿也带着‘胡’兵们跟来了。
以那小部落勇士的名义。
不过,赫里尔部落对晋人实在太不友好了,白珍万般无奈,只能装做女奴,好在几个‘主人’都是彪形大汉,翁大的拳头,牛般的眼,站出一个是一个,等闲没人敢招惹。
她还狠心绞了头发,把自个儿打扮成那样儿……但凡有点‘追求’的男人,都不会来找她麻烦。
——容易被人怀疑审美观。
“白姑,您想查的事儿,查清楚了吗?”见白珍观察好环境,将帘子放下,胡汉里领头的胡仕开口问。
“嗯。”白珍点头,跪坐毡毯上,沉吟道:“叱阿利确实要出兵,他已经开始从各部落挑选锋营的炮灰军了,赫里尔前儿让领走了一千多晋奴和俘虏,奴隶营那边已经慌了,我去的时候乱轰轰,都哭天喊地的呢。”
“都开始调奴隶炮灰了,那肯定是要起兵了!白姑,既然已经有了准信儿,咱们是不是……”可以跑了呀?见天在敌人内部猫儿着,就算没人发现,他们好慌呀!
“跑什么跑?蓝商和逆子都回‘家’了,想跑那时候跟他们一块走啊。”白珍竖着眉头斥了一句。
胡儿们就缩了缩脖子。
其实,眼前这些胡儿都在婆娜弯做过护卫,全是白珍手底下撸出来的,好几年的时间,吃喝拉撒睡全归她管,对她是天然的畏惧,否则,胡逆不会把他们挑出来给白珍。
毕竟,一个半大妇人,不说手无缚鸡之力,战斗力确实有限,不给她点她给制住的人,万一闹起来,她连跑都跑不了。
不过,当初胡逆下的令是让几个胡儿看准机会把白珍‘劝’回来,甚至,如遇危险,可不尊其令,强制‘劝’她,但……呵呵,就看他们几个被白珍斥的缩头搭脑,话都不敢驳的模样儿,胡逆的愿望估摸着是实现不了了。
“白姑,那您准备干什么啊?”怂搭搭的,胡仕呐呐开口。
“我准备……”白珍眸光闪了闪,轻敲瓦罐,在‘叮当’清脆响声里,“我想带着你们进胡人军队,攻打加庸关。”她开口,语惊四座。
“啊?”胡仕大骇,脸都扭曲了。
余下几个胡儿纷纷瞪圆牛眼,“白姑,咱们入胡军,进先锋营啊?”
“那不是当炮灰?”
“攻打加庸关……疯了?”
他们围住白珍,嚷嚷着开口。
“都喊什么?闭嘴,听我说。”白珍高挑长眉,一米五八的矮个头儿被数个超过两米的肌肉壮汉围拢着,打眼一看,画面还挺搞笑,像狗熊围攻小鸡崽儿似的,不过,这‘小鸡崽’太是凶,横的‘狗熊’们一句话不敢说,让闭嘴就闭嘴。
“那,那白姑,您……”胡仕还是不大甘心,嚅嚅想问,被白珍一个眼神扫过去,瞬间失声,“放心,你们都是我带出来的,哪会狠心让你们送死,我也要跟你们一起去啊。”看着他们惊恐不解的模样,白珍突然笑了,放缓声调。
“咱们已经进了赫里尔,做为新投靠的附依,挑炮灰挑中咱们是很正常的,躲没得躲。除非是跑,然而,要想跑早就跑了,咱们选择留下,不就是为了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吗?”她温声,徐徐劝导。
胡仕:不,我留下是因为军令,是因为你不肯走~~~
你要肯走,我们早跑啦!!
白珍:……
无视胡仕,见余者胡儿被她说的两眼放光,退意骤减,她就笑言,“叱阿利已经在选兵了,咱们既不能逃,避也避不过,到不如迎难而上,求个先机。”
“我手里还有两对大珠,寻个机会献给部落贵人,给咱们挑个好活计,不拘是伙头兵还是战马营,做饭喂马的,没太大危险。”
“白姑,你也要去啊?”听她一口一个‘咱们’,胡仕头皮发麻。
白珍就笑,“当然了。”要立就立头功,要抢就抢大业,否则,她做甚冒着性命危险留下?
装做没看见胡仕瞬间僵硬苦涩的脸,她抬头看着帐篷壁上挂着的狰狞狼头雕饰,徐徐吐出口气。
不知逆子他们如何了?是否已赶至加庸关,大姑娘那儿得没得着消息,做出先手准备?
——
加庸关西门。
被白珍惦记着的胡逆一行,刚刚跟蓝康的商队分开。
“先回旺城。”干瘦憔悴,衣衫褴褛,泥滚过似的胡逆扯着缰绳,干哑着嗓子对身边兄弟喊。
“千总,咱奔了小一个月了,歇歇,兄弟们受不了了,大宋胳膊都快烂没了。”策马上前,有人指着一众‘残兵败将’们说。
从阿瓦部往加庸关奔,他们这一行人刚开始的时候特别顺利,根本没遇险拦。随着经验丰富的蓝康商队游走草原,跑路跑的像郊游般,不过,越临近加庸关,局势越危险……大队胡人漏夜巡查,不拘是商队、是游勇、但凡队伍里有晋人,那是举枪就杀,不灭了种不算完。
有好几次,他们被巡查胡兵们堵住,浴血奋战才得逃脱……不说商队伤亡如何,反正,胡逆手下这一小队,如今不过剩下聊聊十几人。
还多数有伤。
“不能歇。”胡逆满脸风霜,嘴唇干咧,捂着还在渗血的胸口,他强撑着下令,“四人换班搭着大宋,咱们歇马不歇人,速速赶回旺城。”
“千总,咱们都到加庸关了,让边军派人通知提督大人不行吗?何必让兄弟们用命送信。”那人虎目含泪。
他们这侥幸的十来个‘残败’,大半带伤,尤其是胡宋,半个胳膊都让胡人砍没了,草原缺衣少药,只能烧红了木柴硬烫止血,如今伤口化脓,高热不退。这般伤情,找最好的大夫好生养着都未必能保下命,在昼夜赶路,就是让他死啊!
“我观胡人举动异常,加庸关外巡查太过森严,我恐怕咱们回来的太晚,来不及了!”胡逆咬牙,“加庸关危险,咱们留在这儿,一旦破关,想跑都跑不了。”
“到不如快马加鞭赶回旺城,给大姑娘示警,免得被打个措手不及!!”
“加庸关会被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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