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对得起匾上四字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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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了能继续做他的这个县令;

为了谢长宗嘴里那所谓的陈诺;

最终,这位袁县令选择了出卖自己的良知。

所以这两个案件,最终的判决,是让安羽宁与李兴林万万想不到的。

“犯人谭宝柱、谭宝根、谭宝栓三人,家中猪肉铺所卖猪肉,致桃花沟苗德海死亡,证据确凿,罪名成立,本官现在宣判,立刻缉拿谭家主事谭有财归案,男丁仗责五十,流放琼州,另判谭家罚银五十两,以赔偿苦主苗德海。”

判决完了谭家后,袁县令惊堂木接着又是一拍,继续判决如下。

“犯人李兴田,驾车纵马于闹市,致使苦主张三无辜致死,其后并未有反省之意,态度恶劣,枉顾人命!现判决犯人李兴田仗责五十,流放琼州,另罚银五十两赔偿苦主。”

说完判决后,袁县令惊堂木再次一拍,随着啪声落下,袁县令直接喊话,“退堂!”

随着这倒霉昏官的判决一下,跪在尸首边上的所谓苦主,也顾不得在那假模假样的哭了,一个个脸上居然都露出了欣喜的面孔,直接对着上首的昏官连连磕头不说,嘴里还一个劲的再嚷嚷什么,拜谢青天大老爷。

呸!青天大老爷个鬼!

这个狗官,他对得起身后那块高悬着的牌匾吗?对得起牌匾上那明镜高悬的四个大字吗?

这是什么鬼判决?

先不说别的,哪怕谭家人的案子不好办,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清白,所以他们被定罪收押流放,尚且算他能说得过去的话,那自家老爹这无意撞人致死的案子,居然也是被判有罪的?

这让安羽宁就根本无法接受好不好?

不仅是她无法接受,便是下头围观的百姓,也有不少人与那些点头叫好的无知百姓不同,他们也在议论纷纷。

也不怪这部份有眼睛,明是非的百姓们不认同。

毕竟先不说一个堂上审两案的荒唐事,就上头县令,今日这奇怪的作态,让下头的他们,看得也是很疑惑不解啊。

今日袁县令的举动,仿佛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快刀斩乱麻的快速把犯人定罪,其他的,好像什么都不重要,不在乎了一般。

所以不要说,以往就李兴田这无意撞死人的案子,明明是可以花银子了事的事情,县令大人却明显的重判了。

而这个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在正常流程下,审案子不应该是先听苦主状告,再听被告辩白,然后还要收集证据,仔细来回勘验尸体,最终经过三堂审理后,才能最终定罪的吗?

为何?为何今日会如此异常?

袁县令不是没有看到,刚才他宣判的时候,下头有一半的百姓在指指点点,可他能怎么办呢?

已经上了贼船的他,如今是下不来了啊!

毕竟那所谓的特使大人,已经离开了鹿阳县了,人家拿眼下这案子做交换,不追究自己税粮不足的问题了,他总不能在此时反悔?

所以迫于无奈下,他只能快刀斩乱麻的快速宣判,然后尽早结束退堂。

可事情发展到了现在,不是他想尽早结束,就能尽早结束了的,最起码,安羽宁她不服啊!

“大人,民女不服,民女要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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