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城,听着就是个很炫酷的地方,实际上,这个城市和别的地方也没多大区别,唯一的不同是,这里的女人以紫金色的头饰为尊。
寻常人家的小女儿,因为财力受限,只能以梧桐木的枝丫打磨成簪子插在头上。唯有头发饰带能用紫金色的锦布装饰。
有钱的大户人家则不同,那金簪子,金镯子,金耳环……都是必须带点紫色才为贵,否则就是土气,被人看低一等。
这也造就出了一个很神奇的行业——紫漆匠人。他们的身份地位甚至比做金银首饰的匠人还要高上那么几分。毕竟,在灵隐大陆,紫色比较稀缺难得,能造出这种颜色的匠人更是少。
任一起了个大早,插在长长的队伍里,排队等着守城官兵开门。
此时的天灰蒙蒙的亮,冷风呼啸而过的时候,能把人的脸冻裂开。
所以很多人都是面无表情的样子,非是他们冷酷不近人情,实在是脸皮,嘴皮一扯就疼,伤不起。
任一则不同,这些日子,吃了一路的妖兽肉,他的脸皮非但不粗糙,反而变得油光水滑,红润非常,一看就是个营养丰盛的富乞丐。
排在他前面的,是一个异常魁梧的汉子。任一的身高,在普通人里面都是拔尖的存在,他比任一还要高出一个头。
因为冷,守城官兵迟迟不开门,惹得排队的人怨声载道。
“干啥吃的,那两个憨货不会是又睡死了吧?”
说话的是个老大娘,她的脚边放了两大挑菜,明显是着急进城售卖。
任一跟前的魁梧汉子掏出一个酒葫芦,豪迈的抿了一口后,邪气的一笑,“嘿嘿……俺就是用脚底板猜也知道,那两个怂货昨晚又喝多了。”
老大娘满脸郁气,不满的嘟囔道:“呸!就知道喝喝喝,咋不喝死算了!还能换个人来看守城门。”
“老婆子,你可积点口德吧,别胡乱诅咒人,那两个还是年轻后生,经不住!”
老大娘身后有个头发须白的老大爷,一脸不赞同的说着。
老大娘随手就给了他一个手拐子,“那两货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么帮着他们?”
魁梧汉子接过话茬,嗓门贼大的嚷嚷起来,“俺知道,你们都是胭脂胡同的常客,都是座上宾,彼此还深入交流过,对不对?”
说完,他还对着老大爷挤眉弄眼的,眼里满满都是捉弄的恶趣味。
老大爷涨红了脸,看了看老大娘铁青的脸,抄起挑菜的扁担就对着壮硕汉子拍过去,“臭小子,我让你胡说八道,老汉做了一辈子正经人,啥时候去过胭脂胡同了。”
“你就去了,你还敢不承认,你是个孬种,敢做不敢当!来呀,来打俺呀,俺就说你了!”
壮硕汉子的身板看着笨拙,实则很灵活,一个跳跃就窜到任一跟前,拉过任一当起了挡箭牌。
“啪”的一声,老大爷的扁担不偏不倚,正好打在任一左肩位置上。
“啊……干嘛?怎么打人呢?”任一揉着肩膀,一张脸皱得像个包子。
壮硕汉子见着自己惹祸,不声不响的退开了几步,远离两个人,也不走远,而是掏出自己的酒葫芦继续喝着,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竟然把自己置身事外,当起了看客。
老头是个干苦力活的,下手贼重,任一只感觉自己的肩膀火辣辣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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