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台湾总兵刘明灯要求卓杞笃与之会面商量汉人与“蕃人”之间事务时,对清政腐的傲慢感到不满的卓杞笃即说:“中国人是女人,我看不起他们,我会派我的女儿去跟他们谈。”卓杞笃就真的只派遣他两个女儿过去,那还不把事情搞僵了?
卓杞笃喜欢喝酒,后来也因酗酒过量而死。兰芳的几坛好酒就把关系拉近了,对于林家也略有耳闻,不过他这里和林家少有来往,所以只知道是台中大户,也就加了几分客气。
就着野猪肉,大碗的烧黄米酒混着下肚,兰芳代表还有林家,和十八社喝的不错,谈得也不错,酒酣耳热把盏高歌之际,什么难说的话,一说开就没有什么了。卓杞笃拍着文风的肩膀,先是结了生死弟兄,又死活要把两个宝贝女儿嫁给他,这也不怕乱了辈份?十八社的地盘,他一句话,文风的人可以横着膀子走。
刘明灯一想,美国人不放心和台湾知府谈判的结果,要亲自见见十八社也不是不行。那就由兰芳和林家一手办了吧。刘明灯接受李仙得的要求,招十八番酋长卓杞笃前来会晤。
已经改变了的10月10日,李仙得在兰芳商行的联络下,与卓杞笃会见,气氛融洽。刘明灯得端着总兵架子,干脆不见面为好。
经过一番谈判,李仙得于10月15日照会刘明灯,只求闽粤各庄及熟番头人,具结保证生番不再有类似行为,否则该头人等愿协同抓捕凶手解官惩办,本案即可和平解决。并认龟仔角生番之杀害船员,原属昧于中外条约的规定,此后如果有意遵守条约,其过去罪行自可宽恕,无需惩办。
建议在马鞍山设立的临时炮台与营房,以待商请闽省督府同意后,在该处建立永久性的炮台,设官派兵驻守,依照条约保护遭风遇难的欧美船员。
刘明灯对此完全同意,于是双方将历次协议的原则,做成章程十条,并取得当地闽粤各庄及熟番头人的保结,照会李仙得就此结束军事行动,李仙得当然毫无异议。
1867年美国“罗妹号”难船事件,是几千年来发生在中国东南沿海极普通的一起海难事件,但由于随着近代国际法的流行,美国要求清政腐能按照国际法,来处理此次难船事件,但清政腐特别是台湾当地的官员,对国际法并不知晓,故在处理此事件中出现了很大的疏漏,使美国没有照会清政腐,舰队就直接到达台湾;也由于当时台湾的官员处理此事件时再三推脱,使李仙得有机会与番人私自签订协定。
清政腐官员在处理此事件时的种种不周延,使美国在东亚的利益受到损害,致使美国对清政腐非常不满,故才有以后密妥士的台湾出兵建言,才有德朗那样积极地为日本出谋划策,才有李仙得出任二等出仕,帮助日本谋划侵略中国台湾!
顺利处理罗佛号事件,既使美方使用武力不能解决的事,轻易化解;又使驻台清军不需调动大军;而且以后易于处理台南生番归化,建立登台对于航船通行都更加有利。尤其是刘明灯所荐人员一手操办,刘明灯对兰芳和林家颇有好感。
至于马鞍山炮台,倒是费了难。上面是批了,可没有钱粮。刘明灯又想起了林文明,诺大的林家,这点钱不是事吧?
林文明接了这差事,可有点为难。这建炮台的钱粮可不是小数,林家不是拿不起,只是这要成了惯例就麻烦了。再者,林家在台中,在台南建炮台,怎么找到我了呢?山地土著用不了,除了打猎,不会干活呀!还得平地人,或者从大陆招工,那可就很麻烦的。
文凤到不这样看,刘明灯此番必然有笼络之心,不吐血哪能显得热络呢?这还是照方抓药,此番与兰芳商行接触较多,兰芳在台图谋远非樟脑大米之类,不过文凤也不向文明言明,向兰芳商行说了炮台的事。
这事不答应才怪,林家就一口答应了,还建议炮兵训练和火炮等项,并提出可以通过兰芳购入火炮子药。刘明灯听文明一说,就有些惊讶,林家如此人物,不拢入麾下就太可惜了。
转天,刘明灯请兰芳商行总办过府,谈起筹措一些费用修建炮台。哪知话一开口,兰芳一口答应,但是由兰芳就地招募练勇驻守,协防台南,兰芳派员训练。所需建筑炮备,兰芳筹措,只需给予造办方便。
刘明灯大喜,这海外遗民到真是慷慨大义,马上报知道台。只要不花钱什么都好办。林文凤就做了协办,负责与兰芳的联络事务。
一路绿灯,对于兰芳商行协助解决“罗佛号”事件,闽督闽抚也大有好感,这下又出资修建炮台灯塔,训练练勇,绝对应该大大嘉奖。一面上报一面下令给予兰芳商行一切形式便利。
修炮台建灯塔,就得开山打石,后面就是开矿炼铁铸炮什么的了……来了就扎下了。火炮不发愁,从倭国拉回来的还有呢,铸炮就是为开矿出个名义罢了。
兰芳还给刘明灯出了个主意,打狗在刘明灯地盘上,却被美国人收保护费?一艘船1000元,这一年是多少艘?没有三五百也有百八十,那是多少钱?10万起!
刘明灯豪气冲天,堂堂大清台湾总兵,二品大员,岂容你在我眼皮子底下挣黑钱?可这怎么办掉这两个可恶的美国人呢?
“您当然不能够出面了。官面上办不了的,就找……”
这天,拉毕奈和奈伊分别被请了来视察炮台工地,他俩一走,贸易行就被堵了门,抄!
转天一纸文书将两位美商的资产转移给了兰芳商行。有人怀疑,好呀,下面的签名手印,是假的吗?总兵衙门的鉴证。随后拉毕奈和奈伊对这个非约开口岸的保护也被终止。每船允交1000元,改为500元,交付台南防守司。
这就是刘明灯允诺下成立的台湾民防组织,就像勇营一样,不过名字好听,兰芳出资,英国教官,美式装备。一下子拉起了一千几百人,林文凤兼了统领,先设了三营,一个步营,一个炮营,一个水师营、一个辎重队。
该口的樟脑贸易垄断权和设行的特权也被兰芳取代。至于这两个商人可能会带来的报复,基本不用考虑,因为他们永远离不开台湾――中了达雅人的毒箭当然坐不了独木舟,何况是在有风浪的日子。
从此,台湾樟脑贸易在台中是雾峰林家,台南是兰芳的了。
我靠!还真***给他们刺激着了。王义伦前往北极省的战舰也已经出发。贺总督决定,先不回婆罗洲,从台湾直接赶赴山东,新常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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