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祝正卿已经可以用冥想代替睡觉了,可二十多年的生活习惯也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因此他现在还保持着每天酣睡八小时的作息时间。不过今天这个习惯被一通电话打破了,早上六点钟电话就不依不饶的响起,在第一次自动挂断以后,这个人又坚持不懈的继续打第二道,祝正卿干脆躲进被窝里蒙住了耳朵,可惜平时悦耳的电话铃声在这清晨显得这么刺耳,祝正卿第一次痛恨起自己敏锐的耳力起来。
最后实在被打电话的这个人的毅力打败了,祝正卿估计他起码打了十分钟,慢吞吞的拿起电话:“谁呀,这么早,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啊!”
电话那头传来了李冬云爽朗的笑声:“表哥,是我。这么早打搅你实在是情非得已,我这不也是着急嘛!你上次给我说的那事是不是真的?我今天请了假想回来看看大伯他们!”
原来李冬云和他女友一晚上都没睡好,整晚都在谋划着工作的事。到了五点过实在睡不着了,可这时打电话给祝正卿的话实在很不礼貌,这才忍了下来。
做了早餐吃完一看时间才六点钟,李冬云觉得是不是自己的表坏了,时间怎么过的这么慢?尽管知道表哥有睡懒觉的习惯,可是被强烈的兴奋之情鼓动的李冬云还是拿起了电话。
“你小子,不要拐弯抹角的,什么想看看大伯,是想看看我说谎没有吧!都过了这么久才给我打电话,恐怕……”祝正卿说话故意留了一半,听得李冬云心中大为焦急。
“我这不是才打定主意嘛!难道事情有什么变化?”李冬云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就像小兔子一样扑通扑通乱跳,难道说市委书记将这个事情忘了?
祝正卿听到李冬云又是后悔又是急迫的话语不由得心中暗爽,叫你小子大清早的打电话,害的我都没睡好觉。拉长了语音说道:“变化倒是没有,不过……”
“大哥,麻烦你说话说清楚,不要说一半留一半,小弟我心脏不好,受不来这个!”李冬云知道这个表哥的脾气,自己这么早打扰他,他不把自己洗刷够是不会罢手的。
“你什么时候心脏不好了?我怎么不知道?最近我学了两手要不要我帮你看看!”祝正卿好奇的问道。
“这不是小弟给你开玩笑吗!你怎么当真了?再说,你什么时候学会帮人看病了?”李冬云真拿这个表哥一点办法都没有,谁叫自己有求于他呢!
“好了,不开玩笑了。上次我说的那个事情应该还没有多大的变化。不过时间拖长了我就不敢保证了,毕竟你也知道人家堂堂一个市委书记不可能等你的。”祝正卿正了正语音说道。
不过由于祝正卿的语气转换的太过迅速了,李冬云还在措词怎么应付这个难缠的表哥时忽然听见祝正卿忽然一本正经的说话,这强烈的反差让他非常难受。就像上一刻正在风光宜人的夏威夷海滩晒太阳,下一刻就转移到了寒风刺骨的北极。以至于李冬云一时之间没有想到因该说些什么。
两人没有聊几句,因为N市离C市并不远,高速公路只需要两三个小时就可已到达。所以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就挂了电话。反正见面以后有大把的时间聊,没必要让中国移动将电话费赚了过去不是吗!
挂了电话,祝正卿知道今天想要睡懒觉的希望彻底破灭了。大半年没有和李冬云见面了,再怎么也不能让这个表弟见面的时候看了笑话去,把头梳理了一下,将刚刚冒出来的胡子刮了个干干净净。又找出了一套休闲点的衣服套在身上,毕竟只是去见自己的表弟,又不是商务活动,没必要搞得那么正式,抽空还用月亮井水给自己做了个皮肤护理。
“还别说,就这么一打理,哥们还真有点做小白脸的潜质。”站在镜子面前,祝正卿不禁有点小得意。自己脸上因为经常上网而不甘寂寞冒出来的青春的印记都因为月亮井水而消失了,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月亮井水将自己脸上变得洁白嫩滑,恐怕大堆的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皮肤象祝正卿的一样。可是对于男人来说奶油味就太重了,再加上祝正卿为了掩饰还戴了一副平光的眼镜,这让他看起来书卷味十足,尽管已经离开了大学校园七八年了,可祝正卿相信自己走到校园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是在校大学生的。
祝正卿可不会傻傻的跑到约定的地方去等几个小时,把准备工作做好以后,祝正卿习惯性的打开了电脑,将自己昨晚写的那部分书稿上传了上去。顺便评区的反应如何,其实祝正卿对于书评区的议论不是那么看重的,更不会因为书评区的言论改变作品的内容。毕竟他只是一个可耻的剽窃,剽窃的还是无数人修改后的著作。修改的好不好还在其次,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体系了,万一修改以后出现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就贻笑大方了。精灵族的先辈们知道了大概会气得变成亡灵从坟墓里跳出来痛骂自己侮辱了他们的著作吧。
祝正卿看书评主要还是想看看大家对这本书的赞美,毕竟他也曾经是无数小白中的一员,如今走了狗屎运也有机会成为大神,被众多的溢美之词包围曾经是他的梦想。评中大多数都是表示惊讶和赞美的,祝正卿不由的想大喊一声:“让赞美声来得更猛烈些吧!”毕竟祝正卿还只是个凡人,就算是上个世界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森林精灵,做得更多的是赞美神灵。或许他体内神格的真正主人曾经每天听腻了信徒们的赞美,可那毕竟不是祝正卿自己亲身体验,人类的劣根性——爱慕虚荣仍然在祝正卿身上根深蒂固。
不过最多的还是读对祝正卿的写作速度的猜测,每天二十W字,已经连续五天了。加起来都超过了一百万字,而且作品的质量还没有丝毫的下降,看样子还有继续的事态。这恐怕任何作家都无法做到的吧。很多人猜测这本书是不是一个无聊的富家子弟雇佣了一大帮人写的,要不然怎么解释他的速度怎么会这么快?
有人就算了这么一笔帐,专门的打字员不用思考一分钟也只能打一百八十个字左右。一个小时也就一万字,要打二十万字需要二十个小时,一个人绝对应付不过来,除非他不吃饭睡觉,不去上厕所,更不用休息,这显然不可能。
当然,更多的人相信的是另外一种更加合理的说法,作其实也只是一个人,不过他不会计划,将自己写了大半年的存稿一下子全部了出来。他们很多还在幸灾乐祸的预言:看着吧,作要不了多久就会因为没有存稿而愁了,更新会变慢,作品质量更会变差的。
看到这些书评,祝正卿没有利用作家的权利将他们删去,反而将他们置顶了,其他什么事情也没有做。他就是要让事实说话,让这些怀疑自己实力的人好好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速度写手。
这些人可不知道祝正卿虽然是一个人,可他的书稿可是现成的,而且还是经过无数人认可的。祝正卿就算不利用抄写卷轴的魔法来作弊,光是在键盘上打字其速度也远远超过其他作家,毕竟他不用思考不是吗。更何况还有魔法这个作弊利器存在呢!说二十万字可比打二十万字轻松得多了,唯一的缺憾就是每天说这么多话,嗓子有点受不了。
这本书里大家讨论的重点也渐渐从接受不了高等精灵对其他种族的冷漠态度转变成了对高等精灵生活的羡慕。高等精灵们奴役着其他种族,可是对于自己的同胞那可真是没的说,由于高等精灵人口并不是很多,全部加起来都只有一千万。所以统治着全大陆的他们享受着最好的福利待遇。
他们多才多艺,除去大半的魔法师和战士。出于对艺术的喜爱,剩下的全部都是诸如园艺师,雕刻家,画家,作曲家,吟游诗人之类。他们创造了辉煌的艺术巅峰,虽然这些大部分在各个种族反抗高等精灵的战争中损坏或丢失了。可高等精灵的后人们还是保存了一小部分,在这本书中就有不少著名的歌曲和诗歌。尽管转换成汉语其中的韵味丢失了大半,可这剩下的一小点就已经让一些有着深厚的文学修养的人如痴如醉了,不少机灵的家伙还将它们摘抄出来写到自己送给女友的情书里,效果非常不错。
只可惜混在的大部分人都对于作编写的诗词歌曲没有兴趣,都是匆匆瞟一眼就过去了,这让得知这个情况的祝正卿感到有些替辛辛苦苦创作出这些艺术瑰宝的前辈们不值。他思考着是不是要专门开个章节保存这些歌曲和诗词。
这种情况直到祝正卿安排一个歌手演唱他的歌曲而红得紫以后才引起大家的注意,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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