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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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然去加拿大之前,陈默对大洋彼岸的那个国家一无所知,仅有的一点知识,还是从中学地理书中看到的。他只依稀记得,那里比中国大,是真正的地广人稀,可以看见极光,北极熊,还有成群结队地在城市街道上,悠悠闲闲地过马路的加拿大鹅。

那时的陈默还年轻,还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自己的将来,会是什么样子。

那时的陈默还不知道,自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想到这里,陈默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书桌上的那两个白色的药瓶上,那惨白的颜色在他的眼中,显得很是刺眼,陈默久久地看着,似乎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又坚决地点了点头。

独自坐在自己书房的沙发上,陈默静静地听着音箱里传来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天方夜谭》,长号刚刚演奏完苏丹王的第一主题曲,小提琴刚刚出现,开始演奏旋律迷人的第二主题曲,每次听到这里,陈默都不由自主地想到诱惑力十足的阿拉伯肚皮舞,似乎都能听到舞娘身上的饰物,随着她妩媚妖娆的动作而叮当作响,他放下手里孤独星球的《加拿大旅行指南》,目光有些茫然地看着自己的这间屋子。

书房的四面墙,都刷成了淡淡的蓝色,一张长长的深棕色书桌,摆在对着北面窗户的窗下,天气好的时候,陈默时常可以从这里看见靠近二环路边上,雍和宫绥成殿的檐角上,夕阳下闪闪发光的琉璃瓦。书桌的左上角,摆着一部白色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几个厚而大的笔记本子被整齐地码放在右上角,一本刚刚打开的国家地理旅行家系列的《加拿大》,被倒扣着放在桌子的正下方,一把红木官帽椅,不伦不类地在书桌旁边自成一派,不动声色地挺立着。

屋子里最显眼的东西,就是陈默的书柜,深棕色的书柜,整整占据了书房的一面墙,高度刚好是陈默伸手可以拿到一本书的高度。沿着书柜,还散落地堆放着一箱又一箱,已经开封的和尚未开封的书,这些书都是陈默的。在和陆秋怡离婚之后,他就要了自己的书和CD,在书柜的第三和第四格,放的,就是陈默的CD,其中大部分是古典音乐,书柜对面的那面墙角,就是陈默现在坐着的沙发,一个浅栗色北欧性冷淡风格的长沙发。陈默喜欢北欧和性冷淡这两个词,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词让他觉得很酷,其实可能任何东西加上这两个词,他都会觉得很酷。一个红木的中式长条案放在沙发前,条案上,是一套天青色的仿柴窑茶具,这官帽椅和条案,都是陈默和陆秋怡结婚之后买的,买完之后,他当时很是得意,觉得自己身边的东西很有些古色古香的意味,自己也有些古文人的感觉了,后来他还特地去买了那个条案上的茶具,一边喝着茶,一边想着柴世宗的:“雨过天青云开处,这般颜色做将来。”一边像检阅自己即将出征部队的君王一样,看着书柜里看过的和没有看过的每一本书。

到了周末,他和陆秋怡就会从书柜里各自挑出一本书,然后端着各自的咖啡和茶,以各种姿势窝在在沙发上,听着音乐,读过整整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

那时,是他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听着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第三乐章的《天方夜谭》,还有窗户上方的空调,因为调到最大制冷,而发出的微微的嘶嘶风声,陈默环视着这间屋子里每一件充满回忆的东西。是陆秋怡最后让他把这些东西拿走的,我只喝咖啡不喝茶,而且,这辈子也不再想认识喝茶的男人了,这东西还是你拿走吧。陈默记得,她是这样说的。

而现在这些,就是陈默离婚之后属于自己的全部家当了,陈默浮想联翩地望向窗外,外面,是亮得耀眼热得如同蒸笼一般的北京的下午。

为什么会分开?会这么决绝地分开?陈默自己也没有答案。你爱上了一个人,就像是突然有了盔甲,同时,也有了软肋。陈默想起了这句不知道自己从哪里看来的话,说的真好。他想道。那,离开一个人呢?是不是就失去了为你而生的盔甲?是不是,还有因你而痛的软肋?

陈默自嘲地笑笑,这样看来,他离得太不值当了。他当时是净身出户的,所有的人都认为,是陈默有人了,陈默只是回答,不是的,什么人也没有,只是,我们已经不再爱着对方了。他不在乎别人信不信,他只在乎自己有没有真正的爱过。

净身出户怎么了?毕竟你爱过她,毕竟她只是女人,就当是跟曾经的自己好好做别,没有什么能和这么多年的感情相比,即使那代价现在看起来,是如此的高昂。

随着《天方夜谭》第四乐章中的小提琴再次响起,陈默看着自己眼前的一切。“可能,在别人的眼里,我真的像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陈默默默地对自己说道。

“听说,你要自驾去加拿大了?”周立松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问道。

“你听邵峰他们说的?”陈默笑着道。

“前两天死狗来我这里了,说是联系点业务,和他聊天听说的。”周立松回答道。

“刘死狗”是刘磊的绰号,说起来,这绰号还是陈默给起的,因为他睡觉时趴着的样子,很像一只半死不活的小狗,怎么扒拉都不醒,扒拉急了,还冲别人扔枕头,陈默深受其苦,所以一直恨恨地以“死狗”相称。

陈默笑着说道:“我打算九十月去,现在还早呢,你怎么样啊,行长当得怎么样啊?审计署没有查你帐啊?”

周立松是陈默的大学同学,不过不在一个系,他是投资系的,在陈默他们宿舍214的对面,住216,高大白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还是个羽毛球高手。他说话的声音很有特点,像是把自己一头扎进大水缸里,然后再对你说话一样,带着回音似的嗡嗡作响。而且说话经常是说半截留半截,很有点三思而后行的意思。周立松上大学时,不时拉上陈默一起去看话剧和听音乐会,他认为在214宿舍里,能和他一起欣赏高雅艺术的,只有陈默这个所谓的“诗人”了,剩下的顾野邵峰他们,统统被他斥之为“那帮不懂艺术的糙人。”而刘磊回击他的是“你丫一个学投资的,和姑娘看那么多芭蕾舞,也没见哪个姑娘为艺术在床上和你跳一段啊,你这是彻底的投资失败!”

周立松确实是和他们班的一个姑娘看很多场的芭蕾舞,音乐会,还有话剧,其中有一场人艺老版的《天下第一楼》,就是陈默和周立松还有那个姑娘一起看的,看完话剧,好像就没有下文了,过了一段时间,据说那个姑娘就和金融系的学生会主席好上了,这件事陈默和刘磊曾经在毕业前夕,向酒后的周立松求证过,谁知道一向脸上没什么表情的他,当时竟然直接红了眼圈,然后一言不发,直奔女生楼,刘磊和陈默一看不好,连忙回去叫人,214和216出动了六七个人,才把他拉回来,陈默和刘磊当时就想,这个平常不动感情的家伙,这一动可真是非同小可。

毕业后,周立松一直在银行,有跟对过老大的春风得意,也有过被迫辞职的失意,经过几次的浮浮沉沉,现在已经是一家国有大银行的支行行长了。曾经在羽毛球场上风一般的男孩,已经明显发福了,发际线,也退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看着他腆着肚子敬酒的醉态,大家已经完全找不到曾经的那个清瘦少年,意气风发的样子了。

不过,陈默从单位辞职以后,周立松很是正式地问过他,要不要去他那里?陈默当时谢绝了他的好意,但是从心里还是很感激他的,毕竟在当时能像他主动这么说的人,真的不多。

“你也不出来,整天闷在家里写小说?”周立松问道。

“我出来啊,他们几个聚会我都在啊。”陈默道。

“我是说你出来见见我,我请你吃饭。”周立松笑着说道。

“跟你吃饭没劲,说不了两句,你能接三个电话,你要是真想着我,直接给我买个单得了。”陈默调侃道。

“你们这帮会计就会算计自己人,人品太次。不过这回,我手里有你的把柄,你要是不来,我这回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嘿嘿嘿嘿。”周立松瓮声瓮气地坏笑着。

“把柄?我能有什么把柄?我又不像你,吃没壳的龙虾喝没标价的酒,经常出入那些什么天堂什么人间的,靠我这点稿费,经常出入麻辣烫倒是真的,你什么时候到我这里,我请你。”陈默也坏笑着回答道。

“少来,”这是周立松的口头语,“你这回真的是落在我手里了,我一句话,一个电话就会给你打过去,哭着喊着让你去加拿大找她。”

“你说的这人是谁啊?”陈默开始有点迷糊了,周立松平时不怎么开玩笑的,也从不说不靠谱的话,听他的口气这么有把握,倒好像还真有什么事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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