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慎在得到霍峥嵘的一脚后老实下来了,除了嘴角隐约有些抽搐。
霍峥嵘没忍住,又踹了一脚过去,这回秦慎机灵地躲过去了。
“照我说你也没什么亏的,叶倾当时在学校还是她们系公认的系花,你也知道艺术系那边的姑娘长得多漂亮,她能有这样的称号,说明她漂亮,你这样嫌弃,让当年那些爱慕者知道,怕是一人一口唾沫能把你淹死。”秦慎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劝着。
“所以,你也对她有心思?”霍峥嵘幽幽问道。
秦慎:“……”
他讪笑了一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当时纯欣赏她的皮囊不行吗?”
是了,叶倾那张脸很能骗人,如果霍峥嵘没有从小认识她,没有把她看得那么重,现在可能还能坦然接受这么漂亮的老婆。
霍峥嵘没再说什么,开始忧愁自己的离婚之路漫长且艰。
秦慎看着霍峥嵘,颇有种对方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感觉,但他突然提出了一个困扰自己许久的问题,“你当时怎么会喜欢温若晗?”
温若晗,霍峥嵘的初恋女友以及前女友。
同样是T大美术系的,和他们同一届,长得确实也漂亮,但跟叶倾是完全不同类型的漂亮。
温柔、知性、大方、善良。
仿佛小说里心地善良的女主一样,在当时也是学校里不少男生放在心尖上的白月光朱砂痣。
但要秦慎说,那姑娘美则美矣,但那样的姑娘哪儿都不缺,按照现在来说,温若晗留在秦慎印象里的,不是她长什么样有多漂亮,而是她大二就去了佛罗伦萨美术学院留学,以及甩了霍峥嵘。
秦慎这个问题问得突然,霍峥嵘还在脑海里回忆了下,才想起了自己那段短暂的初恋。
“也没什么,”霍峥嵘说,“就是当时的一种感觉。”
那种感觉让他坚信,自己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当时20岁的霍峥嵘第一次接触爱情,轰轰烈烈地投身进去了,他追女孩子,说话好听,举止言谈都得体,又偏偏生得好看,家境不错,追得没有太有难度。
大一的暑假就把人追到手了。
然后大二开学两个月后,他就分手了。
霍峥嵘这样不讲规矩的人,在第一段恋情意外地规矩,虽说暑假追到了人,但分隔两地,只能靠网联系,开学后两个月的时间,他连手都没怎么牵过。
就是偶尔不小心碰到了一下后,又缩回去了。
当时网上的毒鸡汤很多,连霍峥嵘宿舍里的几个大老爷们也信了,他一定是喜欢惨了这个姑娘,所以才这样小心翼翼地靠近。
秦慎又嗤笑了一声,“不是说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和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吗?你的感觉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
霍峥嵘:“你这种视觉动物和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就别管我的感觉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了。”
秦慎嘴角僵住了,后知后觉发现霍峥嵘在嘲讽他。
“……”
“现在呢,还喜欢吗?”秦慎不怕死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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