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说惨不惨?白瞎这么好看了。”
“哎呀这么一想老天还是公平的,长得再好看怎么样,还不是中看不中用?”
“哎呀呀……”
所到之处,一片哀叹。
我:“……”也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走着走着,在后院看见一鲜红身影,穿着红色斗篷的女孩儿在静静地弹琴。这个季节已经很冷了,不过再如何冷也不会下雪。如果是在雪中,一定会将这幅画面衬得更清新脱俗。
可现在也不差太多。
这女孩儿的琴音足够吸引我驻足。
抚琴么,潘越离也是会一点儿的,老皇帝自登基以来,耽于享乐,疏于政事,爱好风雅之事,所以此年间涌现出大批才子,就连皇子们都自小饱读诗书,会作诗的更招老皇帝喜欢。
潘越离不喜作诗,为了吸引老皇帝目光努力练琴,事实证明他在这些事情上都没什么天赋,请来做他师傅的琴师都被他气走一堆。
以前他弹琴的时候我就躲出去,他问我难道不好听吗,我说听得我想变身。
后来潘越离在皇帝寿诞当日弹了琴,丢人现眼以后……就再也没碰过那东西了。
我站在原地许久未动,直到琴音听了也不知,红衣姑娘抱琴走到我面前,叫了我一声。
“这位……公子?”
“嗯?”我回过神看了她一眼。
用倾城颜色夸她也不过分。鉴于我对女子没什么研究,只能说她长得更像话本中勾人魂挖人心的狐媚子。
这般长相的、能出现在这里的、应该是齐府的小姐。师三小姐说她只育有一女,于是我笑了笑:“齐小姐,无意冒犯,实在是因小姐您琴声动人,在下才情不自禁地停在这儿……”
齐小姐盈盈施了一礼:“琴弦只为知音弹。”
“哦……”这是要勾引我啊?
正常男子这个时候都会趁势而上,反问一句“这么说在下就是小姐的知音了?”更大胆一些的还可以深情无比地牵着她的手说“不,我不想只做小姐的知音,我还想做小姐的有情人。”
可我……并不是人。
于是我继续笑道:“那这个叫知音的人现在在哪儿?小姐用我帮您去找找么?”
齐小姐脸色微变,我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回去的路上没什么意思,先前一段时间流行鸿雁传书,我合计着也写首诗给潘越离送回去。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娘的这鸿雁比我走得慢啊。
我正在潘越离寝宫里邀功讨赏,见他脸色微微松动,便一把将他捞进怀里问他是不是想我了。
这一次我看见他微微发红的耳尖,十分欢喜,殿外响起了宫人的声音,说是有信到。
潘越离挣扎着去取信,等我想清楚信上都写什么了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他拿着信走回我面前,对我挑了挑眉。
我揉了揉鼻子,伸手要施法把信搞碎,却在他的警告下住了手。
“让我看看你到底写了什么不好么?”潘越离声音带着一丝看热闹似的愉悦,掏出信纸,半晌后,脸色发黑,将纸攥紧手里转身离去。
本大王冤枉啊。
“喂我是因为路上想你了才写诗表达我的思念之情你呢你呢你连我走时什么都没说现在竟然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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