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浩怯怯的把口袋塞回到龚程的手里。
龚程抬手一挥,“啪”的一声,就将口袋丢到了马路那边,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
暮色四合。
马路边上,白色的塑料口袋里歪出半条羊腿,两半的黑色蹄子斜搭在人行道上,歪歪斜斜的指着天空。
“知了!知了!”夏蝉叫的正欢。原处似乎还有蛙鸣声。
文浩捏着拳头,咬紧了下唇,注视着龚程头也不回的越走越远,直至再也看不见那个身影。
最后,他蹲下身子,抱着腿一动不动的看着自己的脚尖,神经质的咬着大拇指,很快指甲就变得坑坑洼洼,流出了鲜血。
太阳挣扎着落在了山的背面,天黑了,文浩吸着手指的血液,走过马路,将那条羊腿捡起来,回了家。
外甥离开一个小时,带回来一条羊腿,哪怕黄天俊的心再大,也免不了追问了一句。
文浩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实话实说:“新认识的朋友给的。”
“谁啊?院里的?住在上面的那群人吧。”
舅舅喜欢把电厂的正式职工称为住在上面的人,各种意义的表明那些人和自己的不一样。在这普遍工资不过六七百的年月,电厂职工基本工资就是一千五左右,还不加上平时的奖金,节假日的补助,尤其是年底的分红,足够普通家庭羡慕的红了眼圈。
外面的人喊电厂的人叫做“电老虎”,由此可见这里是福利待遇最好的单位,更何况是电厂的领导了。
文浩知道舅舅忌讳那些正式职工,但是总比说自己和厂长家的孩子来往要好,便点了下头。
“那些小子可坏了,少和他们来往,听到没有。”
果不其然,舅舅根本就没打听是谁家的孩子,品行怎么样,一开口就直接否定了全部。
文浩点着头,嘴上应下了,心里还琢磨着怎么和龚程和好。
“把羊腿还回去,咱们不要。”
文浩懦懦着嘴:“我说不要,他把羊腿丢在路边就走了。”
“这败家孩子!”舅舅迟疑了好一会,给自己点了一根烟叼在嘴上,起身拎着羊肉进了厨房。
一只羊腿,舅甥俩买了个大萝卜炖着吃了,一顿就吃了个干净,文浩的战斗力本来就超强,舅舅也超实力发挥。
第二天早上再把剩下的汤煮了面条,垃圾一丢,羊肉的存在就再也找不到了。
这天下午刘敏又来了,到屋里就翻箱倒柜的,然后就翻到了文浩放在柜子里的文具,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是一顿骂,文浩好不容易抓到空隙解释是人送的,刘敏这才偃旗息鼓。
过了一会,刘敏问他:“谁送的啊?”
“我朋友,家庭环境比较好,这都是他用剩下的。”因为这事在舅舅面前过了明路,文浩也就不藏着掖着了。
刘敏转着眼珠子问:“叫什么名字?他爸妈干什么的?”
文浩当然不会说真名:“刘小红,我也不知道他爸妈干什么的。”
刘敏回忆了一下,确认自己确实没有听过,也就不管了,只是说了一句:“有钱的朋友就多接触接触,他们手指缝里漏出的东西都是你买不起的,听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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