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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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转身了的兰舞立马回头,当下眼睛就绿了,天呐,少说得有一万两吧?

林婉也傻眼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心甘情愿送她们钱,不需要费心费力的去欺骗,说白了,这是第一次在得知她是骗子后,还愿意送钱的,很想拿,但还是忍住了:“这个就算了,你只要答应我好好照顾她,我……”

谁知一直不曾有动静的秋韵儿突然抬头,大力拿过银票,噗通一声跪地,埋头将银票高高举起,盯着地面沙哑喊道:“请您收下!”并不知道有多少钱,她会用一生好好照顾冯华来帮她们偿还的。

林婉骗爹爹和姐姐,无非就是为了钱,能帮多少是多少。

这……某女无奈了,她帮他们,真不是为了报酬。

兰舞看好友明明盯着银票眼睛都直了,还在苦苦挣扎,立马伸手接过,再将女孩儿拉起:“收下了收下了,快起来吧。”

秋韵儿再次退到冯华身后,小手紧紧拽着他的袍子不放,脸蛋绯红,还是不敢抬头看人。

“呵呵!”对于两个女孩儿的反应,冯华忍俊不禁,边护着后面的秋韵儿边叹息:“真是世事无常,但我心所向,此生只有一妻,非韵儿莫属。”

林婉瞪了一眼要数银票的兰舞,你个没见过钱的财迷疯,哪能当着人家的面数钱?太没礼貌了,听了冯华的话,干笑:“有你这番话,就不枉我连日来一番奔波,冯华,这个青楼……你还是少去的好。”搔搔头,这是人家的私事,秋韵儿也知道,却还要选择跟他。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不该管的,但真的希望他俩能白头偕老。

男人抬手抵住鄙夷,一脸尴尬,轻声解释:“其实那些都是逢场作戏,并未真的与人苟且过。”语毕,转身抚摸秋韵儿泛红脸颊,眸光柔和:“以后再也不会了,我爱她,无人能取代,今天开始,无论将来富贵与否,都不会再放开她的手,即便再落魄一次,我同样会带着她,生死不离!”

逢场作戏啊……林婉倒吸冷气,欣喜的弯腰从下到上打量秋韵儿已经羞得通红的脸蛋:“你听到了吗?虽然你命运多舛,一生都在苦水中挣扎,可是比起你姐姐,你才是最幸福的那一个,因为有一个男人愿意为了你肝肠寸断,以后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实在说不出来就用笔写,但必须要让他知道你的想法,否则容易产生误会,你知道误会多可怕的对吗?”

秋韵儿偷偷瞄着林婉,重重点头。

“呵呵,这就好了,不管以后谁来威胁你要搞冯华,你都不用听,对于他而已,你比显赫家世更重要。”直起腰,睨着冯华:“你要去云中城,我们也要去,不如同路?”

冯华摇头:“不了,虽然以后也会带她过去,但有些事还需要去办,暂且无法离开,你们一路顺风!”虽不至于把秋家怎么样,毕竟是韵儿的爹,可婚礼必须在新月镇举办,还得风风光光热热闹闹的迎娶,他要让那些昔日轻视她的人都知道,从此后,韵儿是他的妻子,谁敢欺辱她,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先走一步了,告辞!”拱拱手,拉着兰舞赶紧撤离,已经耽误不少时间了,若秋家这个时候追来,还真挺麻烦,只要离开新月镇,鬼知道他们去了哪个方向?

秋家的势力也没大到能全国搜捕,进了云中城就更不用担心了。

目送着几辆马车远去,冯华才温柔抱紧佳人,闭目轻轻吸纳着她发间清香,再也不会放手,再也不会了。

秋韵儿则始终斜望着林婉他们离去的方向,即便眼眶泛泪,嘴角也带着浅笑。

林婉,谢谢你!

竹林深处,鲜红身影极其夺目,眼里划过谑笑,还当她只会骗人害人呢,狗胆包天,谁都敢得罪,那样他反倒能钦佩一二,如今却见不得有人悲苦,出手相助,最是看不起这种一边当恶人,一边行善举的伪君子了。

做坏人就好好做,多管哪门子的闲事?做骗徒不成功,因为他已经找到她了,做好人,同样不成功,因为她是个骗子。

云中城,玩味挑眉,转身吩咐:“立即出发云中城!”不是他非要揪着她不放,看,上天都在助他一雪前耻,光是想想那几天自己的糗样就气不打一处来,这辈子还没这么丢人过。

“哇,真的有一万两,林婉,以后干脆咱别去骗人了,专门为人有偿办事吧?比骗人来钱快多了。”兰纹把银票挨个数了一遍,爱不释手贴进胸口,啧啧啧,此乃意外收获,这一次不是赚了一万三千两吗?

发财了发财了。

马车内,兰纹兰舞两姐妹对着银票口水直流,这个冯华出手可真大方,随随便便都有一万两:“好羡慕秋韵儿。”

林婉环胸斜靠一旁,对于兰舞的话哭笑不得:“如果让你走一遍她走过的路,你就不这么想了,到现在我都无法想想被所有人排挤的日子是什么样,而且不是一般的折磨,绝对无法将好端端一个人逼成那样。”

人家肉都被剜了,眉头都不皱一下,可想而知,平日里受到的虐待有多令人发指,如果不是冯华跟她说过不许再轻生,这人早就不在人世,没有期盼,没有自由,没有人权,有的是无尽痛苦。

若是自己的话,估计早疯了,相差无几的命运,她比秋韵儿幸福,因为现代是个女性离开家也照样能生存的地方,讲究人人平等。

好吧,也可能是她想得比较开,现代那几个姐妹就经常说她是乐观派,今日受到多大悲痛,睡一觉就跟没事人一样,自我治愈能力强,说什么换做是她们的话,肯定恨死丢掉她们的父母了。

呵呵,人生本来就该这样,哪有人可以一辈子都顺风顺水?恨少一点,快乐自然就可以多一些,总是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难受的是自己,不是别人,还不如忘掉痛苦,用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展望未来。

虽然这一万两是林婉肚子挣来的,可她没独吞,依旧挨个平分,大伙开心了,她也觉得挺幸福的。

不知不觉马车就行驶了几个时辰,抵达云山最少得要五日时间,还不算上山进城,估计能抵达云中城,没个十天半月下不来,如其名,云中城,在云端之上,青曜国数一数二的山峰,即使田地匮乏,但极其富饶。

只因那里是通往许多地方的必经之路,而且经济很发达,全国最具名望的几家青楼都在那里,赌场,娱乐,美食,应有尽有,每天都能吸引许多人前去寻欢作乐,极奢华的一座消金大城。

更稀奇的是,那里不归朝廷管束,没有衙门,没有官府,有事找城主即可,而城主又听命于天刀门,云中城里最大的门派,天刀门又归武林盟主管,也就是说,云中城属于武林。

因此大大小小正道门派众多,别以为没有官府大伙就敢在那里行骗,什么地方都可以,唯独云中城,那里治安很好,没有偷鸡摸狗的事发生,因为它属于正派。

就当放假旅游了,而且还要住进天刀门去,顾曲说需要给小石头申请武林贴,否则无权参加比武。

已经连着赶路到半夜,高空黑压压一片,无月无星,想来很快就会下雨,几只灯笼根本无法照明,前方是大片老林,隔这么远都能听到狼嚎声,不适合继续赶路,没见前面那唯一建造来给路途中人歇脚的庙宇前还停靠着全阳宫的马匹和一辆多出的马车么?

人家都不走,他们可真不敢逞强。

“停,还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咱们先在这里稍作歇息,等天一亮,跟在全阳宫后面入林。”

已经充当着车夫的楚离枫立马打个哈欠,平躺车沿懒懒说道:“恐怕是醒不来了,一定要和他们一起走吗?”

顾曲边把铺盖取出边打趣:“你要不怕被野兽生吞活剥,就自己在后面跟着。”这片林子还有人见过猛虎,全阳宫能对付,可他们没这本事,小石头的内力还无法运用呢。

刚把孺子铺地上,豆大雨滴就从天而降,啪嗒一声打在脑门,立马催促:“都别睡了,快起来把马车赶紧庙里去,很快就会下雨,别把东西淋湿了。”

正在里面睡得昏沉的几个女人立马睁眼,都不需要停顿,立马打起精神手忙脚乱的拉动马车,虽然保密措施做得不差,既然有地方避雨,当然不会放过。

庙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并无人打理,因此里面不太洁净,好在遮风避雨效果不错,比那些破庙强百倍,五大一小进到大殿时,发现那些原本盘膝而眠的百人齐齐戒备抬头,看清是什么人后,又都闭目养精蓄锐。

只有巨大佛像下那个让林婉猛吞口水的人最为淡定,好似感受到来人不具备威胁性一样,眉头都没动一下。

还是白日见过的那一身装扮,细微到一根头发丝儿都那么整齐端庄,在座诸位貌似都很注重形象问题,第一次知道坐着也能睡觉,还坐那么端正。

孟雨虽然也闭着眼睛,可再也无法入眠,偷偷眯开一只眼,紧锁那个扛着长棍面无表情的男孩儿,除了一身僧衣碍眼外,咋看咋喜爱,不,是越看越移不开眼,如果穿的是和他们一样的道袍……啧啧啧,那才叫完美。

不过那孩子似乎对他们有点不喜呢,居然看都不来看他,听惜白说,早上天不亮这孩子就带着小雪到过师兄寝卧,好似闹得很不愉快,哼哼,小没良心的,他对他那么好,临走时也不说跟他道别。

害得他白白担心,一听他们已经走了,饭都没吃好就要求大伙快速赶路,惹来许多人不满,奈何紧赶慢赶,也没看到人,还当他们去的不是云中城这条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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