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雅搬到明园的时候, 正值凉秋。
近日下过雨,微冷的风中还残留着潮湿的水汽,又是阴天,并不是很叫人舒服的天气。
明园这边坐落在山麓,青山绿水又避离闹市,就环境而言无可挑剔。秋意将这一代茂密的绿化都染了色, 落叶乔木枯黄却灿烂的叶片在草坪上铺开金黄一片。附近都是独栋的小洋楼, 造得久颇有年代气息, 花园不大但植栽各异, 各有各的意趣。
俞朝辞指挥着工作人员将一样样物件从车上搬下来, 神情简直心力憔悴:“当心点!哎当心点——把那东西扶正了!”他抽着冷气慢慢往下压手, 示意搬家具的人再轻些, “梳妆镜给我注意了,千万别磕着碰着!”只要清楚这些玩意儿价值的人怕都会像他这么龟毛, 然后头一转马上冷汗又下来了, “瓷器最后搬!品叔——品叔你看着点, 别给摆错了位置!”
门廊口手拿图纸有条不紊监督工人的老管家听到喊声, 扭头给他比了个明白的手势。
这一车车东西可全是老物件,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俞朝辞却连丁点儿垂涎都不敢有, 谁叫这些玩意儿都是那尊惹不起的大佛所有呢。他刚抹了汗,忽然觉察身边站了人, 眼一瞥身体就是一个寒噤,讪讪笑道:“姑奶奶,外面风大, 怎么不歇着去?”
这位姑奶奶还真是货真价实的姑奶奶——他爷爷最小的一个妹妹。当年那辈儿里唯一的女娃,打小千宠万爱着长大,上到老下到小没一个敢叫她有丝毫不顺心。要说起来年已花甲,至今未婚,早三十多年就不耐听家里人小心翼翼唠叨旁推侧击建议,除了每年到年关时回老宅住几日外,其余时间都在外与自己的狗子相依为命。
由于这位长辈实在是一言难尽,至今俞朝辞在看到他姑奶奶的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心惊胆战。心惊是因为姑奶奶长得太好,一点也不像她这个年纪的人,胆颤是姑奶奶性子疏冷霸道,瞥他一眼都能叫他腿软。事实上人至年高还能长得像他姑奶奶这样的真的是少。
岁月不可避免地在她的眼角眉梢染上细碎密集的纹路,因为缺失了胶原蛋白而显得稍许松弛的肌肤,柔软的头发微微淡褪了色泽,应有的老态皆没有落下,但比起对别人那种大刀阔斧的摧残,这种描摹又显得过分宠爱与温柔了。
细眉凤眸还是旧时的形状,浅薄的嘴唇没什么色泽,却更映衬肤色的苍冷,古典美人式优雅与飘渺的气质,叫她看上去像极了冰天雪地中横枝的一束红梅,淡到极致却也艳到极致,愈长的年纪一点也不会磨灭这种气质带来的荣光,甚至因为年长更增添了深邃与睿智的魅力。
俞朝辞每回看她都忍不住想象她年轻时能叫人神魂颠倒的美貌——年轻时是动态的生机,年老后又是静态的美感——偏偏时光又对她不多加苛责,这么多年,花色浓艳至此竟也未枯萎,反而越老越被定格成了画卷。
画卷逐渐褪色,美人也有了瑕疵,但这瑕疵反而像古物上经年累月的时光刻痕一样令人着迷,又岂是单纯一个风华绝代能囊括的。
俞朝辞偷瞄姑奶奶一身绾色底绛红缠枝花纹的旗袍与外罩的那件呢子披肩,身段多年未变的曼婉动人,花白长发在脑后梳拢束起,别着镶金的玳瑁梳,一丝不苟,若说是古画里走出的美人也不为过——只是略年长些而已。
然后不可避免地扫到她脚边那只狗子。黑白相间的哈士奇有着与它主人如出一辙的冷傲表情,因为天生自带的嘲讽脸,连瞥他一眼都好像是无穷的屈尊降贵与轻蔑。
俞朝辞忍。反正被姑奶奶养的狗子怼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姑奶奶本人不婚无后,又常年在外不回家,所以宠妹心切的爷爷们把自个儿未成家的孙辈排了排顺序,挨个提溜着送到妹妹身边照顾她——实际上就是派个晚辈去给她当小厮使,为了避免她看腻,还给一年一轮换。鉴于这位姑奶奶还在世的有三亲哥两堂哥两表哥,后面这排着队的还是个庞大集体。
这一次轮到俞朝辞被赶来伺候他姑奶奶。还没待满俩月,正赶上姑奶奶厌烦了常年温暖湿润的茶陵,打算搬去个四季鲜明的地儿。明园这栋房其实原本就是她的产业,年轻时在这里住过不短时间,隔几年就差人来翻新装修一回,也有专人看护,这次来也就是把用惯的器物放置一下,毕竟按着姑奶奶的性子,这一住大约又能是好几年。
“这里还是您当年的老样子吗?”俞朝辞看姑奶奶的神情,明显是刚带着俞幼哈在附近溜达了一圈,不由好奇道。他岁数不大,刚出校园身上还留着许多少年轻人的天真烂漫,虽然挺惧他姑奶奶的,但平时开口搭话的次数也不少——就算得不到回答也很能自娱自乐。
“嗯,”俞雅轻哼一声,低头看了眼俞幼哈,“老样子。”
没怎么改变的环境,老得并不明显的自己,甚至是与当年一般无二的狗子,二十多年的时光好像一溜烟就不见了。
她抬眸,又瞅了眼左侧那户人家——大概唯一改变的,就是邻居了。
当年隔壁住的是对老夫妇。老先生是位颇有名气的作家,年轻时挺愤青挺风流,老来却是又幽默又睿智,他的妻子是位营养师,生活考究过得极为细致的那一种。俞雅搬来时,两人已经在这里过了三十多年半隐居的生活,据说旧时也打打闹闹三天两头拌嘴赌气,老了,闹不动了,老先生在花园里支了张书桌摆放四个石凳,没事品茗写作,老夫人种了一院子的花卉。俞雅经常能见着两老手挽手互相搀扶踏过一地黄昏走进那栋满是鲜花的小楼。
这记忆已经淡褪不少。但现在见着隔壁葱郁常青的植栽时,回想起过往稍许生出些遗憾。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花儿皆枯败倾颓,两老大概早已入土为安,所以隔壁又有了新的邻居。这位邻居显然是个比较刚硬挺秀的人物,小花园里的灌木丛与树木都是四季常青的类型,她透过略微生锈的铁栅栏往里看,昔日的石凳石桌倒还在,可惜物是人已非。
姑奶奶出门访客了。
她在锦城还有不少旧友,就算这几年彼此走动得并不勤快,好歹还保持着联络。既然打算在锦城常驻,当然要去拜访一下找点存在感。
宅子里面正在进行整理与大扫除,俞朝辞蹲在外面百无聊赖地看蚂蚁。姑奶奶的狗子迈着慢悠悠的步子在庭院里来回溜达。幸好俞幼哈是条二得并不分明的哈士奇,不喜欢撒欢。
老实说俞朝辞很难适应姑奶奶这种属于老年人的生活步调,没有刺激,毫无玩乐,生活平淡得找不出波澜,而姑奶奶所喜欢的一切又是远离他认知的。就像身处不同世界一样,那些古物,那些规则,那种种道不出意味的事物,开始会觉得新奇有趣,但他不懂,又实在找不出探究这领域的理由,于是越发觉得枯燥乏味,难以言喻。
不过两个月的磨合下来,他好歹知道有什么能做有什么不能,有什么能说有什么不能,怎么也不敢叫姑奶奶退货啊,再天真都懂回去后会被自家爷爷打断腿——有前车之鉴的。
俞朝辞叹了口气,刚丢开戳蚂蚁的小木枝,忽然听见两声狗叫。条件反射抬起头,看俞幼哈已经不在院子里当下吃了一惊,连忙蹦起来往外跑。
一眼瞧见俞幼哈安安全全立在门外,虎视眈眈盯着前面不远处的人,时不时还威胁似的叫一声,他提起的心一下落了地,上前抱住狗脖子:“大佬大佬,咱没事别吓唬人好么!”
还别说,不说姑奶奶像看自己眼珠一样疼爱这只狗子,宠随主人涨,俞幼哈在俞家的地位还真不低,至少比俞朝辞这正经孙子要高得多……由不得他供神一样把狗子放在神龛上。
可俞幼哈还回头蔑视地瞅了他一眼。
对面差点摔跤的路人蹲在那有些受惊,见此反倒笑了:“你养的狗啊。”娃娃脸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眼神中更多的是好奇与趣味,“养得真好。”
就算不懂狗,也看得出来这只哈士奇有多漂亮。皮毛一丝不苟油光发亮,高大且壮硕流线型的身躯,眼睛炯炯有神——竟然还是异瞳——左眼是纯净的荧蓝,右眼是浓郁的深棕。
“抱歉抱歉,”俞朝辞郁闷地揉揉狗子的腰腹,才站起身来,“没吓到你——大佬脾气有点凶残……不过一般不对着人叫的。”虽然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但俞幼哈同志大多数时候眼高于顶懒得理人,他伺候了俩月都没被它放在眼里,更别说路人了。
“还好。”对面的人有些尴尬地挠挠头皮,“我是隔壁的……瞧着这边搬进来了所以想过来看看,门口张望了两眼就被你的狗追出来吼了……哈哈,还挺凶。”
话音还没落地,就被狗子瞪了一眼——就像能听懂他话的意思似的。转过身尾巴一甩,跟条鞭子似的抽在俞朝辞腿上,看他跳脚避开,才迈着慢悠悠的步子往庭院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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