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白檀之战(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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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刘备准备攻打的是白檀部,离新筑的大城承德不是很远。如今中原混乱不休,曹操在长安打得不可开交,袁绍望着曹操的老家兖州直流口水,孙策在江东,只怕也是蠢蠢欲动,南阳袁术那个大野心家就更不用说了。荆州刘表,益州刘焉,都是打算割地自守以观望天下的诸侯。刘备没办法,他在幽州这个四战之地,也安生不下来。先是公孙度还没有搞定,再就是心腹大患草原民族了。

如今公孙度龟缩在辽东,离败亡之日也不远了。只是,刘备想掉转头来,插手中原诸侯争霸,那就得一定要把鲜卑人给解决了。否则,指不定哪天,后院就起火了。至于扶余人与高句丽,他们还暂时不具备给刘备惹麻烦的实力,是以,刘备也没有把他们太过于放在心上。

田丰给刘备制定的策略是,以打促和。这正合刘备心意。鲜卑人太多,地盘太大,真要全部把他们剿灭,那最起码,得刘备统一天下后,才能有精力来干这个事情。否则,就以鲜卑人纵横几千里的领土,也会把刘备活活耗死在大草原上。如果刘备真的犯浑去跟鲜卑人不死不休,那么,等他与鲜卑人两败俱伤后,中原争霸也便没有他什么事情了。只等着新的霸主带兵前来接收幽州好了。

代郡对面的弹汗山,檀石槐的儿子们正在为了那个黄金宝座争得你死我活,刘备决定这次,先把那讨厌的白檀部给灭了,再派使者去弹汗山,首先是宣扬武力,再就是,向檀石槐的儿子们,表达自己的善意,当然,谁力量弱点,就可以优先得到刘备的支持。想来,这个紧急时刻,没有人会拒绝一个强势诸侯的善意吧?

十日后,蹋顿率了三千乌桓精骑,前来蓟县,听候刘备的调遣。蹋顿是个聪明人,按他的说法,就是刘备才是伟大的草原之主,不败的雄鹰。刘备听过了,笑得不行,心想,什么时候,蹋顿这个草原上生长大的汉子,也会溜须拍马了。

这次,刘备共率精兵二万,铁骑六千(含乌桓骑兵在内),以关羽张飞为大将,自率大军,自渔阳郡直出犷平,跨越塞外,飞击白檀。

秋高气爽,草长莺飞。这个时候的大草原,很美丽。放眼望去,是一望无际的草地,远远的,那蓝天,那白云,就缓缓的停留在牛羊的头顶,仿佛随时触手可及。偶尔,高高在上盘旋着的猎鹰,或者是雕儿,仔细甄定目标后,便收拢双翅,疾如流星般坠下,待得快要接近地面,才伸出藏在腹下那狰狞的铁爪,一把勾住那肥美的猎物,便又振翅而起,冲入云宵不见。

前世今生,刘备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这么辽阔的大草原。他位于中军,刘恪刘恒一左一右护卫在侧,缓缓勒马而行。风儿轻轻飘过,帅旗不时呼拉呼拉的抖动。他有一种莫名的喜悦,如果不是身在军中,要保持大帅的尊严,他真的想高声呼喊出来。

草原的辽阔和美丽,带给他无与伦比的心灵冲击。小理只可惜,这片美好的草地,很快,就要沾满了鲜血了。

远远,两个小黑点疾驰而来,不一会,便到了刘备跟前,却是关羽张飞派来的斥侯。一出渔阳郡,刘备便命关羽张飞率了六千铁骑为先锋,探听白檀的动静去了。他自率二万精锐步兵,在后缓缓长驱而来。如今斥侯来了,料想以关羽张飞的能力,应该是把敌情探听得一清二楚了吧?

果然,斥侯一到,便翻滚下马,伏于道旁,禀道:“主公,关将军命属下前来报信,前方二百里处,正是白檀部,敌人并无异动,请主公示下!”

刘备挥挥手,还有什么好示下的:“按计划办吧!”

斥侯再拜,便恭手而退,到得马匹旁边才一转身,翻身上马,蹄声得得,忽的又远去了。

白檀部,老老少少男女老幼,大概加起来,十来万人吧,算是个中等部落了。原来白檀部,也就是几千人的样子,不过,他们的头领乞木很厉害,算是一个人物了。带着这几千人马,硬是游离在大大小小的部落之间,见厉害的就躲,见好欺负的便抢,短短十来年间,硬是让他玩着大鱼吃小鱼的游戏,生生把白檀部玩成了人口十数万的中型部落。

其实,刘备骨子里是很欣赏乞木的,白手起家,算得上是一条好汉了,他在草原上怎么样撒野闹腾,刘备是懒得管的。只是,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惹到幽州头上来。

这几年,白檀因为自己牧场跟幽州挨得近,可能是觉得自己人多势众了,也可能是觉得自己这些年战无不胜,天下无人可挡了。骄傲的乞木渐渐不满足当一个部落酋长了。他自小就听他的父亲教诲,南面的汉人王国,是天下一等一的大帝国,遍地都是金银财宝,绫罗绸缎,他们草原人所缺的盐巴,茶叶,烈酒,还有美丽的汉女,大大的有。而且,他们的地盘太大了,皇帝管不过来。所以,要想享受生活,要想发财,便去抢劫汉人吧!

心中有了这个念头,乞木便再也忍耐不住。只是,他在心动之余,仍然谨记老辈人的教育。千万别太过份了,超过了汉人的底线,惹怒了汉人皇帝。那么,昔年纵横草原的匈奴,便是最好的明证。乞木回想起父亲一脸严肃的表情,心中仍然有些害怕,是啊,那威镇大草原不可一世的匈奴人,居然也挡不住汉人的雷霆怒火,从而灰飞烟灭,使得自己鲜卑人乘势而起。那么,自己若是惹怒了汉人,只怕是尸骨无存罢?

草原上,出的都是光棍汉和不要命的。乞木只在数息之间,便仍然决定了南下牧马,去抢劫汉人。无他,冬天快到了,到时草料奇缺,漫天大雪,牛羊牲口到时不知道要冻死饿死多少。不去抢汉人,叫他麾下的儿郎部众怎样过这漫漫寒冬?

无疑,乞木的第一次行动很成功。当乞木第一次在汉人的房子里,吃着香喷喷的米饭,喝着香醇的美酒,再披着汉人的衣服,骑在汉女的身上不断耸动的时候,他哭了,哭得就像一个孩子。这是他自从父亲死后,这么多年第一次流眼泪。因为,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生活得像一个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人过的日子啊!乞木从此之后,一发不可收拾。当时,因为乞木小心翼翼,抢劫范围也没有太大,总是带着小部队来。所以,混乱的幽州,也无人来理会于他。时间一长,他便开始胆儿肥了,他觉得,汉军也不过如此,他纵横渔阳这么久了,汉军居然连他的影子都没有发觉。

于是,乞木开始不满足了。他不再在过冬的时候来,只要他想,他便随时随地,带着白檀部的骑兵过来享受。他把幽州,当作了他的后花园。把幽州的财富,汉家的女子,当作了他私人的财产。肆意妄为的取用,完了之后,再把一切能带走的都带走,活着的不需要的都杀了,然后再放一把火,堂而皇之大摇大摆的回自己部落。

甚至,为了就近抢掠汉人,他把自己部落的驻地,往渔阳方向,移了五百里,他不怕汉军,再也不怕了。因为,有一次,他与自己的部属又进入渔阳,约定好分散烧杀抢掠后,他终于见到了汉军,那一片火红,刺得他眼睛发酸发痛,就在他心惊胆颤,抱着必死之心,带着自己的亲卫向那数倍于己的汉军冲杀而去的时候,那上千汉军,居然发了一声喊,便掉转身子,四散奔逃。半响之后,乞木与自己的部众,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大笑过后,乞木便率了亲卫,纵马追杀了过去,当然,所获也是颇丰的。汉人的盔甲皮革刀剑箭矢,都是他乞木所渴望的。

从此之后,他称汉人与汉军为两脚羊。不是么?从来不知道反抗,或者反抗软绵无力,这不是等着他们来砍杀的绵羊么?不过,汉人是绵羊,乞木最喜欢了。只是乞木不知道,那枝汉军,根本就不是大汉的军队,而是张纯张举的残部。一个造反头子被打散的部队,人心散乱,士气全无,饥肠辘辘,前途茫然,更没有军官指挥,让他们用什么去反抗?

乞木这几年,越发的得意放肆了。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任意胡为,给他的部落带来了灭顶之灾。

幽州换了一位新的主人,乞木知道。乞木还知道,他的名字叫刘备,是一位三十来岁的年青人,据说还是皇族。乞木唯一不知道的是,刘备心里面,最恨的就是乞木这样的人。而且,刘备对于这种人,向来都是杀无赦的。

要打别人,情报工作一定要做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是以,刘备对乞木狂妄自大的性格,也是了解得一清二楚。六千骑兵出现在乞木面前,以乞木的性格,只怕会拼死也要把这六千骑兵给灭了吧,最不济也要打散。以此来证明他乞木的武勇和无畏。所以刘备让关羽和张飞率了六千精骑,在前面开路,自己二万步兵于后接应。

嘿嘿,等乞木发现自己拿骑兵一点办法都没有的时候,自己率领的步兵也差不多该到了。乞木,白檀,你们等着承受我的怒火吧!刘备恨恨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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