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偏爱,我偏爱妩媚而不自知的少女、冷静理智的少年、素日看起来最理智不过但依然会被诱惑的所有人。
也偏爱两个人死都不愿放开对方的执念。
平凡的爱也有它的可爱,但我依然觉得特别才是我真正追求的一切。
生命太短暂又太漫长,有趣与执念才是黑暗里的一线光。
欲望是什么?欲望是我想要握住你的手,欲望是天边的一线流光,欲望是理智崩溃后的再塑。
我注定口味比较特别。
另外虽然我同学说我总是开老爷车……
但因为我觉得其实我像是在写某种科普读物,所以还是有点忍不住想要试试看能不能发。
一般来说,我觉得如果晋江准我发应该就不算车吧……
我个人是很讨厌没有脑子的肉/文。
但是就算是很甜很清新的文也需要两个人的互相亲近吧。
感情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时候两个人的动作都会不一样,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他的手指轻轻划过你的手背会让你颤栗,他的言语会让你脸红心跳。
触碰是一种让人着迷的举动,而爱你则像是时间之于酒液,越爱你越沉迷,时间越久越香醇。
所以对我来说两个人的恋爱,尤其是小姑娘那种一意孤行执迷不悟的爱情伴随着雷古勒斯那种本身道德感极其强烈最后却一点点被感情所侵蚀的性子是真的很需要身体的接触,就好像我在绿眼睛里说过的那样,“最开始她要一个拥抱,接着她要一个吻,再接着她要一个晚上,一段被所有人承认的关系,然后就可以接着向你要求一场婚姻,因此有了一个孩子,然后她就可以再和你要一个孩子……”
那是雷古勒斯的妻子最后得到他的方式,也是小姑娘想要得到他的话所必需采用的方式。
这种感情是循序渐进的。
是一点点慢慢来的,所以每一次触摸都有意义,每一个亲吻和拥抱都是在慢慢改变。
亲吻和拥抱逐渐发展到触摸,再接着就是更深层次的东西,缓慢但是坚决,一切都从第一个吻开始失控,然后再也无法回头。
我不否认有些人的接触写的下/流了些,但是为此完全禁止亲密接触就很无意义了。
我爱你是循序渐进的,我爱你是处处都想要珍惜你的,我对你的触碰是小心翼翼试探性地慢慢来的,因此如果时间跨度太大或者步骤省略太多,就会显得很奇怪的。
在我开始在晋江上发文前,我已经很久没有看网文了,因为我觉得很多网文作者并不懂爱到底是什么。
其实我也没有恋爱过,但我很迷恋恋爱这种感觉。
或者说我迷恋我想象中的恋爱。
我是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但同时又很现实,太现实了一点。
我总觉得这样才是爱情——因为你的一举一动失去自我,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悸动不止……
但是这样的爱情在我看起来又很愚蠢,一个人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该因为任何人和事失去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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