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豪在房间里收拾东西,一点一点,繁重而琐碎。卫生间里,他的毛巾和牙膏也带走了,什么都不留下,这样很好。
客厅里坐了两个人,一个是张拉拉,另一个就是可豪的妹妹苏可吟。
两个人一边不动声色的喝着果汁,一边互相打量着,那目光里都没有任何的善意。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豪会把这两个人带来,也许他根本就不想有单独面对我的时间,或者他想让自己的女朋友认识自己的妹妹。不管是哪一种都与我无关了。
张拉拉忽然从沙发上跳起来:“喂,你是从哪里莫名其妙的冒出来的?!”
苏可吟也不示弱的跳起来:“这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吧?我哥哥那么帅怎么会找你这种野丫头做女朋友的?打死我都不信。”
张拉拉挽起袖子:“好,那我就打死你让你相信!”
“谁怕谁啊?!”
如果真的打起来遭殃的是爸爸妈妈留给我的家具和房子。我赶忙收起低落的情绪出来阻止。
“张拉拉,不要闹了,她毕竟是可豪的妹妹,以后,你们应该好好相处的。”
张拉拉甩开我的胳膊:“你怎么那么假惺惺啊,不是也讨厌她吗?”
我茫然的摇摇头。
她叹了口气:“不讨厌吗?”
“不讨厌,因为她是可豪的妹妹。”
“那,讨厌我吗?”
“也不讨厌了,连突然冒出来的这么讨厌的人都不讨厌了,怎么会讨厌你。以后,我跟可豪就有新的家庭了,你应该敛敛性子和他们相处好。”
可豪从房间里走出来面无表情的去阳台上收衣服。
苏可吟的声音的鼻子里喷出来:“少假装乖巧了,这招我也会。就算你不讨厌我,我也会讨厌你,是你妈妈那个狐狸精抢走了我的爸爸,你这个狐狸精又霸占了我哥哥那么久,我会全部讨回来的。”
张拉拉拿起沙发靠垫狠狠的扔过去:“你找死,你为什么不问问你妈为什么看不住男人?!”
“她妈妈是狐狸精,她也是!”
可豪从阳台上冲出来,他把手中的衣服扔在沙发上,那眼神里都是涌动的愤怒和无奈:“苏可吟,我再警告你一次,不许那样说我妈,也不许那样说我姐。否则,我不认你这个妹妹!”
苏可吟的脸都白了,她不了解可豪,他软硬不吃,他爱着妈妈和我不允许任何人的侮辱。
“哥,你别生气,我错了,我改了还不成?你快去收拾东西,我们回家吧,啊?”
可豪的眼神瞬间柔软下来,他拍了拍我的头然后重新回到房间。张拉拉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滩在沙发上:“莫惊水,你真没用。”
“我是没用,我没帮楚悦悦抢到莫可豪,甚至连自己都把他彻底弄丢了。”
“楚悦悦?”
“我的好朋友,我是她的无敌小超人。”
张拉拉不再说话了,倚在沙发上看着苏可吟。她是个能屈能伸的女孩,懂得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乖乖的坐在沙发上喝果汁不制造任何的噪音。
客厅里沉默得可怕,电话铃突兀的响起来,打破了这种尴尬。
“喂,你好,我是莫惊水。”
“莫惊水,你快来吧,修一的腿流了好多的血啊。”电话另一端的沈小冰带着走调的哭腔。
我心里一惊:“怎么回事?你先别哭啊。”
“你快来国安医院啊,快来啊,快来!”说着电话“啪”得声挂上。
我彻底的懵了,抓起件外套就往外跑。张拉拉在后面喊:“莫惊水,你中*****了吗?”“朋友出事了,我得去看一下!”
2
国安医院。
我记得我来过这里,就来过一次,却不记得做了什么。走廊里淡绿色的墙壁那么熟悉,还有刺鼻的消毒水的味道。偶尔有两个浑身是血的伤者被推着从身边匆匆而过,那种血红色令人心惊胆战到眩晕。
我跑到挂号处问有没有一个叫尉迟修一的病人。
话音刚落,沈小冰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莫惊水……”
沈小冰白色的衬衣上都是鲜红的血,像绽放的大朵大朵的花。我发疯似的扑上去:“怎么了,修一怎么了?”
“他被摩托车撞伤了腿,现在在急救室。”
“你别着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沈小冰的声音几乎哭到沙哑,她痛苦的低着头一遍一遍的说:“都怪我,都怪我,都怪我,如果不是我耍脾气在路上跑的话,他就不会追我被摩托车撞到……”
“很严重吗?”
“好多血,好多血,好可怕,已经进去急救室两个小时了……”
我拍着她的背轻轻的安慰:“没事的,摩托车是很小的车,一定会没事的。”话虽然这样说着,我的心还是揪得厉害。一直到急救室的灯暗了下来,尉迟修一被推出来,他紧闭着眼睛脸色苍白,医生说小腿骨裂开了,上了夹板也缝合了伤口,昏睡是因为打了麻药醒了就没事了。
尉迟修一的父母赶来的时候他已经醒了,腿吊得高高的,冲他们开心的笑。沈小冰就坐在旁边一脸自责的表情,我在门口站了半天终于没有找到合适的理由进去。
我转过身走了好远,在医院门口,沈小冰把我叫住。
她说:“陪我回家换件衣服吧。”
经过这次她吓得不轻,走路都有轻飘飘的感觉。在公交车上,许多人都看见了她染红了的白衬衫。她淡漠的坐着,不哭也不笑。我这才知道原来沈小冰离楚悦悦家是很近的,隔一个楼道。
她的家很漂亮,可是很冷清,窗台上光洁明亮,玻璃上纤尘不染。越大的房子,没有了人,就越显得寂寞。她的房间里贴的都是奖状,书法大赛,三好学生,舞蹈大赛,傲林匹克大赛……贴了满满的一墙。她平时,都是用这些来激励自己的吧,她已经够优秀了。钟点工在门上留了字条:饭在冰箱里,热过就可以吃了。
沈小冰把它撕下来扔进垃圾筒里。
“叔叔阿姨都去上班了吗?”
“我爸去上班了,我妈在医院里。”沈小冰拿出一件大红色的裙子换上:“这个颜色沾上血也看不出来了。”
“你妈妈在医院上班吗?”
沈小冰笑笑:“她病了。”
“不严重吧。”
“不严重。”她把那件沾了血的白衬衫在阳光下抖抖:“多好看,是修一的血呢,像我上幼儿园时得到的小红花一样。”
“是呢。”
“你不问修一为什么追我被车撞到的么?”
“你想说的话,你会说的。”
“我去跟他讲,要他跟我在一起,他不同意,我就跑了。这次,我是真的失败了。”沈小冰摸着她墙壁上一张张的奖状微微的笑:“你看,这是多么难的比赛,我都胜出了,可是在这场比赛中,我还是输给了你。”
我摇头:“爱情不是比赛,也没有输赢。”
“你赢了,所以你才这么说。”
“我不觉得赢了,我在乎的是最后的结果,一定要开花结果,我才相信我赢了。”
沈小冰走到客厅里把饭菜从冰箱里端出来:“一起吃个午饭吧。”
“好。”
不知道是因为饭不太可口还是别的原因,我几乎没有任何吞咽的欲望,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
“不好吃么?”沈小冰大口大口的扒着饭:“是不太好吃,我妈妈做的才好吃呢,可是她现在不能为我做饭了。”
“是的,我也吃惯可豪做的饭了,可是以后也吃不到他做的饭了?”
“可豪怎么了?”
“他回到他亲生妈妈那里去了。”
“他不要你这个姐姐了?”
“不是。”
“惊水,你失去爸爸妈妈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我忘记了。”
“忘记之前一定很痛苦吧?”
“不痛苦就不会忘记了。”
我只会在做梦或者出现幻觉的时候才会想起爸爸妈妈的样子,他们满身是血,面目全非的站在我面前,不过我记得他们的声音,深入骨髓。可豪把家里所有爸爸妈妈的照片都藏了起来,他不允许我看,他说,能忘记就是幸福的。我是个自私的姐姐,因为他一直都记得那些事情,他痛苦了多久呢?
“莫惊水,我就要没有妈妈了。”
我抬起头看见沈小冰的嘴巴里塞满了饭,可是脸上都是泪水,她哭得太难看了,像个被遗弃的小乞丐。
我没有妈妈了。
这个声音在我的脑子里炸开,像惊雷一般将一些坚固的堡垒炸得粉碎。
“惊水,我没有妈妈了。”张拉拉抱着我的脖子哭:“我没有妈妈了,惊水,你把我们的爸爸妈妈弄到哪里去了?”
我呆呆的坐在医院的走廊里,面前是冰冷的太平间,张拉拉哭天抢地的抱着我的脖子,可豪随爷爷奶奶进去认尸,出来时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爷爷,我可以去看看吧?”
“惊水,你听话,爸爸妈妈不希望你看到他们那个样子。”
“爷爷,让我去看看吧,我想见爸爸妈妈最后一面。”
然后,我在医生的陪同下见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蒙着白被单,被单下,爸爸的头裂开了,脸色苍白如雕塑。妈妈的手又凉又硬,我还记得这双手给我做过好吃的水饺,给我扎小辫子。他们死的时候连尸体都是四分五裂的。
是我同他们一起去旅游的,那天爸爸妈妈和张拉拉的爸爸妈妈要去山顶看日出,因为太早了,我就在宾馆睡着,那辆去山顶的大巴在崎岖的山路上出了事故,整辆车翻到了悬崖下面。我想,我的爸爸妈妈有一瞬间一定是庆幸的,他们庆幸没带着自己亲爱的女儿来赴这场死亡的约会。
我醒来的时候在沈小冰的床上躺着。她和魏净石就坐在床边,见我睁开眼,她又哭又笑的:“为什么你们都这样吓我?”
我虚弱的朝她笑:“没事,一会儿就好了。”
魏净石把我的手握在手心里:“你又想起什么东西了?”
“我现在要去见一个人。”
3
张拉拉坐在体育场场的休息椅上一根接一根的抽烟,空气里都是薄薄的烟草的味道。远处踢足球的男孩子们欢快的笑,笑声飘得很远,把我们的脸映衬得更寂寞。
张拉拉忽然笑起来:“真是可笑,我以后你见我了就会像见了蟑螂一样,可是你竟然亲自来找我。”
“你还记得爸爸妈妈的事吧?”
“记得。”她把烟拧灭:“全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才不像你那么没出息把什么都忘了。”
“记得就会很痛苦,你一直很痛苦所以想让我知道那种痛苦对吗?”
“是的,失去亲人的痛苦。既然你不记得你的父母,那么,我就让你感受一下失去弟弟的感觉。”
我笑着笑着就想哭了:“现在,你是真正的达到目的了。”
“是的,我应该很快乐。”张拉拉站起来:“我觉得现在我们公平了,你也尝到失去亲人的痛苦了,可是我为什么那么难过呢?”
我把腰弯下来,下巴磕在膝盖上,眼泪落在脚尖。
这个姿势是新生儿在妈妈肚子里的姿势,这是最安全,也是最温暖的。
这个温暖的城市忽然比大雪纷飞的北方更加的寒冷。
“张拉拉,这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吧?”
“嗯。”
“我想跟你说对不起,那么多年来,我都把你忘记了。我还有可豪,可是你什么都没有。真的对不起。但是看见我也会让你觉得痛苦吧?那就不要再互相折磨了。”
“是啊,现在我折磨你够多了,也满足了,我和可豪的协议就到此为止了,再见。”
“协议?”我吃惊的抬起头:“什么协议?”
张拉拉嘲笑的问:“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他?不过这也没什么意义了,因为不重要,你没必要知道,他不会说的。”
说着就大步踏着台阶向远方走过去。
再见,张拉拉,很对不起没能照顾你。很对不起这一切我明白得太晚。很对不起我没能记得我们父母的样子,那虽然很痛苦却也是生命中最美最温暖的记忆。
回到家打开熟悉的门才猛然记得可豪已经搬走了。在华灯初上的此刻,他应该和他的家人围着圆桌吃生平的第一顿团圆饭。想到这里,我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坐在沙发上好久都没有力气动一下。
桌子上的座机电话响起来。
“喂,你好,我是莫惊水。”
电话的另一端好久都没有声音,我的心悬起来,窃窃的喊:“可豪吗?”
终于,电话那端的人叹了口气:“惊水,是爷爷啊。”
“哦,爷爷。”
“可豪今天搬走了是吗?”
“嗯。”
“惊水,你搬过来和爷爷奶奶一起住吧。”
我藉着外面路灯的光打量着有些许破旧的房子:“不了,这是爸妈留给我的房子,我喜欢这里。”
“你不要怪可豪的妈妈,也不要怪爷爷,你那么大了又很懂事。”
“不,我怪你,怪爷爷就这样把我弟弟送到别人身边去了。可是有用吗?爷爷是讨厌我妈妈的吧?所以才对可豪的妈妈那么内疚,对不对?”
“惊水,你说错了,爷爷很喜欢你妈妈所以才对可豪的妈妈内疚,毕竟,她也没做错什么,她是个好媳妇。”
我倔强的咬住嘴唇不说话。
“惊水,爷爷老了,许多事情都不想有遗憾。你早点休息吧,周末过来吃饭。”
我说着再见挂了电话,还没两秒钟手机就响了。
是魏净石。
“石头,有事明天说吧,我今天很累要睡觉了。”
“你不怕黑吗?”
“什么?”
“怕黑的话就打开灯,这样就不怕了。”
我急忙跑到阳台上在路灯的昏黄中寻找一个清秀的身影,偶尔有一两个行人走过,却始终没有他的影子。
“你在我家楼下吗?”
“我在家。”
“骗人,那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开灯?”
“你伤心的时候不喜欢开灯。”
“你没有那么爱我了,你明明知道我在伤心都不在楼下守着说,莫惊水,我会守护你之类的话。”我伤感的抽抽鼻子忽然觉得有人爱是多么美好的事。
“那么说有什么用呢,反正你不会接受,你只喜欢尉迟队长。”
“可是这几分钟里有用呢,我会马上答应的。”我一定会的,有一根救命稻草也是好的。我这么想着走到门口要打开灯。
门铃忽然响了。
我在手机的另一端听见了同样的门铃的声音。
“你……”我目瞪口呆的从猫眼里看着门外的人。
“我就在家门前,莫惊水,答应我吧。”
我把手机扔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他?每次我伤心难过的时候都是他在我的楼下守着,以一个雕塑的姿势,执着而绝望的守护着我。我们永远都与幸福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打开门狠狠的扑到他怀里哭得日月无光。
“对不起,我骗了你,即使你守护我一辈子我都没办法爱上你。”
“我知道,所以你尽量骗我吧,大概也没有人比我更好欺负了。”
那个夜里,我们一直坐在没开灯的客厅里喝啤酒。魏净石一直在讲笑话,都是些火柴燃烧后受伤后进医院,出来后变成了棉花棒之类的冷笑话。可是我大声的笑着让自己显得很开心。黑暗中我的脸上都是泪水。
你哭了吧?
没有。
我在空气里闻到了盐的味道。
4
这几日我一到晚上就会忍不住的哭,跟孟姜女似的,还有几天就开学了,却一点也没有到高三的激情。尉迟修一好长一段时间不能打球了,我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会扶着他去二楼的特护病房里看沈小冰的妈妈。
她的妈妈不能下床,就躺着戴着白色的耳机听班德瑞的《春野》。
因为化疗她的头发几乎已经掉光了,虽然看守的小护士很勤奋,可是床上地上到处都能看见长长的女人的头发。
沈小冰整日笑嘻嘻的在病床前耍宝。她耍起宝来还真可爱,一点都不像那个傲慢得不尽人情的优等生。在那顽皮的笑脸背后,我看到了恐惧和心酸,她知道妈妈的生命只是在维持着,随时都可以离开。
那种惶惶不可终日的表情让我难过了很久。
我们三个一起坐在医院门口的长椅上,沈小冰坐在中间,把我们远远的隔开。我对她再也没有讨厌的感觉,相反的,有一种罪恶感,就像对张拉拉那样。沈小冰她就要没有妈妈了,上帝为她关上一扇门,总会为她打开一扇窗的吧。尉迟修一微笑着陪她聊天,她忽然变成了安静美好的姑娘。
我看着这一幕有一种淡淡的感动和幸福。
如果修一能陪着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沈小冰是那种不会被苦难打倒的人。
“我怎么感觉时间过得那么快呢,就这么一会儿我就要去病房照顾妈妈了,我不能离开太久的。”沈小冰站起身来勉强的笑笑:“我先走了,有莫惊水照顾你我就放心了。”
她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尉迟修一抓住我的手却被我不留痕迹的抽出来。
他尴尬的看着我问:“怎么了?我以为我们之间没什么误会了。”
“是的,是没什么误会了。可是为什么我觉得爱不起来?因为沈小冰吧。”我回过头不看他的脸,一片绿叶从头顶飘下来,落在我的肩膀上。这阳光让人慵懒,每一片叶子都有告别的味道。
“惊水,你不是那么善良的人。”尉迟修一重新坐回长椅上声音发颤:“你不喜欢我了,对吧?”
“对,我不喜欢你了。”说出这句话的那瞬间,我听到心底如释重负的叹息,这份感情不是我的,所以一直都维持的那么辛苦。而且,我真的不够喜欢他,所以决定把他还给沈小冰的时候心没有疼痛。
“这些日子我能感觉你的心不在焉,可是你喜欢谁?我真不了解你,我以为你会喜欢我很久,所以我准备和你在一起很久。”尉迟修一低下头:“莫惊水,你真是个笨蛋,你一定要幸福,否则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会不甘心去爱别人的。”
我没有回头。
我想我是个狠心的人。
虽然我的脸上已经都是眼泪,可是我仍然决绝的离开。有一本书上说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因为这只不过是荷尔蒙在作祟,三个月后延续的就不是爱情了,也许是亲情或者是习惯。我开始深信不疑。我也许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喜欢尉迟修一,我只是习惯了喜欢他,习惯了喜欢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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